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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代言人应该具备什么

怕孤单的芹菜
光亮的中心
2023-01-31 01:04:21

明星代言人应具备什么样的营销道德

最佳答案
哭泣的大碗
和谐的钢铁侠
2025-08-02 22:53:08

从道义论角度来讲,明星代言人在代言的时候不纯粹以获利为目的,应该考虑产品的功能、特性是否对广告目标人群有利;

从功利论角度来讲,明星代言人应该保证自己代言的产品不会对使用产品 的消费者物质、生命健康造成伤害,并且其代言的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对消费者有利;

从营销道德具体判定理论的显要义务理论角度讲,明星代言人在代言产品的过程中,应该承担诚实、感恩、公正、善良、自我完善和不作恶六个显要义务。

........

你是写论文用的吗?刚好我的论文也是营销道德方面的,关于食品企业的,所以对营销道德有一点接触,仅供参考啊。

最新回答
土豪的钢笔
飘逸的小猫咪
2025-08-02 22:53:08

你认为聘请品牌形象代言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代言人传播信息是现代传播的重要特点。现在,形象代言人在许多传播领域被广泛使用,如国家旅游业的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代言人、事业单位形象代言人、行业形象代言人、某项活动形象代言人、产品形象代言人等等。但是,怎样寻找到适合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却不是一个简单地找“名人”的问题。

一、认识代言人与企业品牌形象不吻合的危害

所谓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品牌战略者们聘请或塑造的,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的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品牌形象代言人发挥作用的机理是情感移植。品牌形象代言人作用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体现品牌个性、造成品牌识别、增加品牌权益。

当前,一些企业在实施品牌形象代言人传播时,轻视品牌形象定位技术,以为品牌形象定位就是想出一句中听的话;请代言人就是找名人。结果高价请了一个名人,就达不到效果,于是再请新的名人。如此不断重复。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重新聘请名人时,前后风格差异太大,不能保持一贯性。有些企业聘请众多风格各异的名人做形象代言人,等等。这些都会破坏使受众产生联想的“提示物”,从而模糊受众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如某IT企业以为企业形象是符合大众口味、适应潮流转变,于是出高价邀请各色明星登场代言,从演员到总裁,从电视台主持人到港台歌星,乃至油画家,当代的生、旦、净、末、丑都上了,却已经破坏了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

二、把握品牌形象定位技术

品牌形象是企业传播与众不同的信息后在目标公众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诉求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引起品牌形象联想;造成品牌个性崇拜。在一项决策中,三个诉求点可能兼而有之,也可能只有一项或两项。但是,在一个广告中,品牌形象代言人表达的诉求点不能太多,否则诉求越多,效果越差。如果传播的诉求点是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则不必考虑品牌自身的形象、个性;如果诉求点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品牌个性崇拜,则要弄清楚品牌的形象、个性应当是什么。一个品牌的形象应该是什么,个性特征如何,牵涉到品牌形象的定位。

品牌形象定位是一种心理定位,它是以顾客为争取对象,决定品牌将在什么样的群体中能获得什么样的竞争能力。品牌形象定位通常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品类特征、产品比较性差异、品牌以往形象基础、相对价格、消费群体定位、消费习惯与使用方式、消费群体文化心态、生活方式等。可以通过对以上每一个方面的研究,得出品牌形象应具备的各个要点。品牌形象定位同时也是形成品牌个性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地或通过广告媒介塑造品牌形象,促进顾客的购买行为。品牌形象定位实质是企业间的心智的较量。品牌形象定位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先机”原则:即抢占先机,突出第一品牌形象,以争夺最大的市场份额;二是“新颖”原则;即突出新产品、新特色、新技术、新服务,从新的角度向潜在的消费者传递产品优势;三是“差异”原则;即体现个性,使企业及企业品牌与别的企业及品牌区别开来,便于消费者识别,使自我的品牌形象在特殊背景的映衬下更加突出,更容易进入消费者的心智;四是挤占空隙原则;即填补市场空白,挤占空隙,使企业和品牌的形象突出出来,影响消费者的态度和行为。

三、确定“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选择标准

诉求不同,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标准也不同。

(一)主要介绍产品功能的“代言人”的选择标准。

这时,品牌形象代言人主要是以传播者的面目出现的。他(她)所代言的并不是品牌,而是产品。因此,首先要考查产品特征及市场营销状况。如产品技术含量、上市的时间、市场大小、公司竞争战略目标等等。其次是考查代言人的个人因素。如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等等,但主要是考虑知名度。

2005-11-28 13:57 回复

222.213.55.* 2楼

由此,可划分为三种情况:

1、名气越大越好。这种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新上市、市场潜力大、竞争者不多且没有采取相同的策略、公司希望成为市场领导者。由于产品较新颖,市场竞争者又不多,产品不需要精心制造标志与其他产品区别。因此,不必追求品牌形象、品牌个性的清晰度,不必过多关注代言人与品牌形象、品牌个性的关联性。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时主要考查:知名度的大小;外在形象、声音特征、语言表达的吸引力。这时候,传播者的心理策略是:只要有名气就行。这时,名气造成的是轰动效应,是注意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企业飞跃、许多品牌速成均起始于名人广告的原因。但是,这种情况无论是对一个企业、一种产品、整个市场都只具有暂时性,不能持久。尤其是随着竞争者的增加,这一策略马上会失效。

2、有点名气就行。这种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新上市、但市场潜力有限。由于市场不大,企业必须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请代言人的代价。这时候,传播者的心理策略是:名人要请,但名气太大不划算。只要占领市场就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凡是有点名气的“名人”都有人请去做广告的原因。不是每种产品、任何时候都需要名气最大的人来做“代言人”。

3、专业性+名气。这种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消费者对技术的稳定性有顾虑,市场潜力大,竞争者不多且没有采取相同的竞争策略,公司希望成为市场领导者。这时候,传播者的心理策略是:名气越大越好,但专业性不强的不要。专业性是为了增加说服力,以打消人们对技术不稳定的顾虑。在专业性的前提下才考虑传播时的现场效果。“专业性”的标准既可以是与产品相关的知名专家、学者,也可以与产品相关的知名“消费者”。

(二)体现品牌形象的“代言人”的选择标准。

这样的代言人真正体现了“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内在含义。这时代言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与宣传产品功能的代言人不同,代表品牌形象的代言人必须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即必须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没有不良传闻。公众形象是指个人的素质、实力和表现在社会公众中获得的认知和评价。良好的公众形象是社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良好公众形象的基础是良好品行。但是,由于公众形象往往是在媒体的放大下形成的,因此公众形象并不等同于个人品行。个人品行是一种较为稳定的个人心理特征,而公众形象则受媒体的影响,容易发生变化。因此,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应当与其品行结合。许多国际品牌在中国选择代言人时,都非常慎重,企业会将代言人的公众形象、责任心和为人处世原则做长期的全方位考察。潘虹女士从影已经20多年,可以称为中国演员中的“老”字辈,但国际名牌--意大利斯丽尔大衣偏偏选择了她。主要原因是影迷们在认同她的艺术表现力时,更钦佩她的为人处世原则。潘虹从影20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艺术形象和个人形象。

2、考查代言人的自身因素是否与品牌形象相匹配。这是一种“情感移植”联想,情感能否移植,关键是看代言人的自身因素与品牌形象匹配的程序。具体步步骤如下:先列出拟选代言人的突出特点,如知名度、职业的专业性、形象特征、个性特征等等;然后扮演消费者角色,或者聘请消费者代表,对这些因素逐一进行联想,看是否能与品牌形象挂钩。进行"情感移植"联想考查时,应当注意代言人的职业、形象与产品的关联性,与品牌形象的相近性。联想应当是一种自然的过渡,不能存在感觉冲突,引起太多的歧异。尤其要注意职业与产品功能的密切关联性,不能让人产生生硬与牵强的感觉。例如,一个银幕公众形象是农民的演员,如果给一个品牌形象定位于“科技创新、质量领先”的科技产品品牌做代言人就不适合。

3、考查代言人的自身素质是否与目标市场相匹配。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往往会问自己:“这种品牌适合我这一类人吗?”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出现及其表演就是要回答:这个品牌适合我,如果你(消费者)喜欢我,也适合于你。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倾向于喜欢和自己想象相一致的人。代言人形象及其所代表的核心价值观越是和目标市场接近,越容易被目标市场所认同。方太与方太抽油烟机的结合就是代言人形象与品牌形象的相近性获得成功的例子。方太是家庭生活节目的著名主持人,产品是家庭厨房必备的抽油烟机,方太做产品的代言人就比较有说服力。

(三)体现品牌个性的“代言人”的选择标准品牌个性是一种人格化的个性,是品牌形象的更高境界。以品牌个性为诉求点的传播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传播,同时也是一种更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的传播形式。选择个性代言人除了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自身素质与品牌形象、目标市场是否相符合外,还须考查代言人的个性与品牌个性是否相符。

代言人的个性必须与产品人格化的个性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这种和谐一致使产品与代言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明显,而这种联系不应当让消费者太费力地去联想,而应当是自然过渡。这时候,代言人就成为名副其实的代言人。因此,选择代言人的标准更加严格。

应当注意,拟选择的代言人的个性是指在媒体作用下被放大的个性,与其真实的个性是有差异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个性,而且个性较鲜明,但媒体注视下的公众人物,个性特征却会呈现复杂化的特点,有些人的个性被放大得特别鲜明,有些人则是一个千人一面的好人(或坏人)面孔。公众人物的突出个性与品牌的鲜明个性正好相符的情况并不多见。因此,并不是名人都能做企业品牌个性的代言人。如果筛选不严格,就会造成联想失败,异化品牌个性。在如何发掘品牌个性与名人个性的内在一致性方面,百事可乐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百事可乐请的迈克尔·杰克逊不嗜烟酒、家庭观念强、有着虔诚的宗教信仰,对于他来说汽车、电脑等现代化的东西没有意思,酒、烟草等不符合宗教观念,他需要和无害的、有活力的、年轻的东西为伴。这一点与百事可乐倡导的产品个性相符。迈克尔·杰克逊拍的MTV有一种震撼的感觉,他的歌舞充满了青春的动感和活力,让人忍不住想跟着起舞。这样的形象正好符合百事可乐需要的动感形象,可以赋予百事新的内涵,可以让新一代的消费者跟上百事的新一代的步伐。

无私的老鼠
隐形的大炮
2025-08-02 22:53:08

会在小红书上分享自己家居上的心得体会,用相机记录下家里的角落、生活的见闻和思想的迸发。辛勤经营的Candice在基本保持日更的频率下,每一篇的内容都保质保量,从她热爱的摄影和花艺,到她对回归职场和家居生活的思考,像书一样让人有重复品读的欲望。

作为一名沉迷摄影的上海土著, 一直居住在上海,从未离开。这幢133平米的三层复式是和先生两人在置换的二手房,婚后的第二个家,从水泥墙开始,全部自己推翻重新设计装修。 “这个家一定要简单,不过时,所以几乎全是大白墙。”事实也证明随着入住的时间增加,居住痕迹增加,当初的决定很正确。

别致的橙色沙发是爱了的家具,厚实的牛皮打造舒适的坐感。两人一狗共享的空间,生活上总会有自己的小偏好或习惯,客厅就是最好的例子:安装了100英寸的激光电视,先生可以在这里玩电动,享受男生专属的游戏时间;喜欢在这里看剧,窝在沙发上抱着,刷完了一部又一部的剧。“一件单品或者一个空间,两人同时使用,但是各自享受属于自己的乐趣。”

家里的颜色基调和柴犬是一样的,白、黄色系为主。因为是只每天可以睡15-20小时的“柴猪”,只要是有地毯的地方皆是她的温柔乡。在客厅和卧室有为特意准备的地毯,她白天会在客厅睡很久,晚上则跟随进卧室,趴在床边地毯上。特别喜欢一楼的客厅+餐厅+厨房完全打通的格局。休闲、娱乐、两人食、下厨的动线都能非常流动,“经常我先生在客厅和Luna玩,我在开放式厨房里做饭时能看着他俩……”

敏感的小笼包
忧伤的溪流
2025-08-02 22:53:08

一、首先你要先了解自己所售产品的材质、风格、工艺、尺寸、价格、卖点等基础知识是导购必须掌握的!并且是倒背如流,张口就来的,否则顾客问你个价格、尺寸你还去看看价格牌,拿把尺子量一量的话,顾客对你的第一印象就是不专业了,后面你的说服力就大打折扣了!然后你要记住不要犯现在家具导购经常犯的大忌!只会介绍材料、工艺。 我认为一开始就向顾客介绍家具的材质、工艺、家具设计等产品特点是很低级的销售模式了。

二、建议你学习顾问式销售技术来卖家具,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销售工具,在这里我只能简单的告诉你几个步骤。传统销售理念是在买产品,而顾问销售技术是在为顾客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1、向顾客介绍家具品牌的核心特点,要用简单精辟的几句话先吸引住顾客。

2、向顾客提问,发现客户状况中存在的问题点。

3、分析这些问题的大小 。

4、帮助客户下决心解决。

5、辅导客户建立解决方案的认识 。

6、辅导客户建立解决问题的标准。

7、辅导客户选择方案。

8、引导客户成交以上这些只是框架,销售是有章法的!要学好顾问销售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希望你成功。采用普通销售方式的人占90%,而销售成功率是30%;采用顾问式销售方式的人占10%,而销售成功率是70%。

三、有个你做家具销售必须时时记住的要点就是,一定要站在顾客的角度为其去提供解决方案,给到顾客专业、负责的意见。千万不能为卖家具而买家具,不要只会推荐些贵的,只会拼命往顾客家塞货,这是行不通的。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只有获得了舒心的家居氛围顾客才会满意,才会为你推荐更多的亲朋好友来采购。

清爽的大雁
刻苦的保温杯
2025-08-02 22:53:08
你是否厌倦了喋喋不休的推销辞令?你是否惧怕了接踵而至的拒绝和冷漠?也许家具销售让你感到精疲力尽,但能力和业绩却总无法提升。其实家具销售是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你只有为成功而做出改变,方可成为顶尖家具导购员。本文是对近80名优秀家具导购员的营销实践并结合家具销售场景而总结的有效成功策略,相信能倍增你的销售业绩。

 1 家具导购员专业销售模式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家具市场,每位导购员必须树立的观念是:没有不能成交的顾客,只是因为导购员对顾客不够了解;没有不能成交的顾客,只是因为导购员的方法和策略不正确;没有不能成交的顾客,只是因为导购员无法获得顾客的信赖。

这些观念将有助于你提升导购水平。优秀的导购员,不仅是卖产品,更重要的是卖产品对顾客的好处,卖的是一份信赖感、卖的是一份关爱。要成为优秀导购员,你必须将销售的重点永远放在客户身上,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是:快速地提升顾客对你信任的程度;寻找和挖掘客户的需求点。销售时具体与客户交流的时间分配比例如下:

建立信任——40%;

发现需求——30%;

介绍产品——20%;

促成交易——10%;

 1.1 建立信任度的核心策略是建立情感营销氛围

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是充满关切的声音,家具业最为推崇的服务理念是:亲切自然的微笑、细心周到的服务、无时无刻的关怀。情感的沟通、关切的声音是建立信任度最为有效的方法,让顾客为你而感动。微笑、赞美和欣赏是建立信任度常用方法,用好心情去感染顾客。因为心情好,一切都美好,用充满关切的声音了解客户需求,采用顾客见证(内容有客户购买资料、报刊评论、获奖证书、检验报告、图册等)的力量,让顾客信服。

 1.2 寻找和挖掘客户的需求点

客户为什么购买我们的产品?或是为了解决问题,或是为了实现快乐!了解客户需求最简单的方法是“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即换位思考,剩下的销售环节,不过是给客户一个购买的理由而已。

人性化营销的公式:认同+赞美+转移+反问

认同 认同的意思是同情、理解和宽容,认同不代表完全的同意,认同语型是:“那很好啊!”、“你说得很有道理!”、“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能理解你的意思!”等等。

赞美 赞美的最高境界是和声原则。和声原则达到最高境界应该是:听的人很受用,旁边的人不反感。

转移 转移就是把所要表达的意思悄悄地推进一步。常用的五种转移语型有:分解主题,你的意思是……还是……;偷换概念,这说明……只是……;说明举例,其实……实际上……例如……;顺势推理,所以说……;归谬引导,如果……当然……

反问 当我们跟客户面对面交谈的时候,最后用问号妙处更多。常用的反问语型有:“您觉得怎么样?”、“如果……是不是呢?”、“您知道为什么吗?”等等。

1.3 具有说服力的产品介绍

我们必须树立“我们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带给客户的利益”这一观念,反复问自己:产品能够满足客户什么样的需求?我们能为客户带来什么好处?

以营销水平导购员可分为4个层次:

1. 低级的导购员讲产品特点,希望客户购买。

2. 中级的导购员讲产品优点,让客户知道。

3. 高级的导购员讲产品利益点,让客户动心。

4. 顶尖导购员卖产品的价值,证明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最为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塑造和提升家具的感性价值,并采用“美好意念”的方法,让家具走进顾客心里。家具导购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巧妙地引导顾客,让顾客展开想象力,去体会家居的美学和艺术,去感受那种他想拥有的生活方式和舒适感受,从而形成一种美好的意念,可把“家庭空间氛围”和家具结合起来介绍。优秀导购员都经常运用这种方法,让顾客对未来家居生活充满无限的期盼,让客户感受“选择品位家具,就是设计您未来的家”的心理体验。

1.4 促成销售

促成销售最关键的诀窍是快速成交,并收取订金。优秀导购员在时机成熟时,会果断做出成交行动,速战速决,避免因犹豫不决而让顾客流失。应注意以下3个要点:

1. 营造情感空间,让客户参与决策购买。

2. 不要再主动制造新的问题。

3. 尝试多次促成,迅速达成交易。

2 优秀家具导购员实战营销案例解密

 2.1 开场白

“您好!欢迎您光临××家具专卖店,很高兴为您服务!”导购员问:“请问,我怎么称呼您比较合适?”,客户回答:“你就叫我吴老师吧”。导购员自我介绍:“您好吴老师,我是本店导购,我叫××,本次您在商场的导购服务由我负责,我将全程为您服务”。

【解密】 多次重复品牌和商号;用顾客自己介绍的称呼称呼他,以营造亲切感;导购员自我介绍,让顾客了解你;与顾客营造情感氛围。这是充满关切的开场白。

2.2 了解客户需求和推荐产品最有效的话术

1. 您以前听过我们的品牌吗?

2. 您选择家具是注重品牌、质量还是价位、款式?

3. 我知道购买家具不容易,您可以细心比较,我会给您一些建议!

4. 您知道如何识别优、劣产品的区别吗?

5. 这种品牌的沙发用料好,近期销量最大。

6. 您选择产品最注重的几个问题我都清楚了,因此我郑重向您推荐几款符合您要求的产品。

2.3 产品介绍技巧

介绍产品的诀窍是:突出利益、产品品质优势。

优秀导购员在每一款新产品上市时,会将厂家提供的产品资料核心要点背诵并熟记于心(背原文),这样介绍产品时才具有说服力,但大多数普通导购员从不背原文,只是描述,这样就会将产品的美感和特点丢失,不能让顾客形成“美好意念”的产品体验。某品牌沙发文字介绍案例如下:

此款产品除却代表时尚的金属配件,以木脚和木架的原始材料做主打形象与有力衬托,宁静中透露着高贵典雅的贵族气质,深蕴新古典主义之内涵。适中的十字方块形座垫,既增加了沙发的弹性与美观度,又不让打理有丝毫的为难,再配以大气沉稳的造型,无不体现复古的高贵雅致和现代生活的悠闲舒适。

此款沙发座深舒适有度,扶手中直方正,精心配置的圆扶手又给整款沙发多了一丝活泼的蕴味,让传统不再单调。木架还可以随着客厅的主题变换为胡桃木、樱木等颜色。

无论是处于金碧辉煌的画梁雕栋、还是温文尔雅的小楼坊间,zy-1302都可尽显独有的蕴味。

【解密】只有大量背诵经典原文并告知顾客,再加上部分描述,才能充分营造产品在顾客心中的“美好意念”,才能让你成为产品介绍高手。介绍产品如同介绍古代诗词,倘若不能说出原文,只是描述,产品内涵和美感以及独特的境界感便会荡然无存!记住,每天朗读优秀家具导购台词,不久就会熟能生巧,魅力非凡!

2.4 留住客户常用话语

离去的客户回头机率太小了,优秀导购员一般会再次尝试,找到客户回头的机会。

1. 您对我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吗?

2. 请您谈谈我们店面的装修、产品的服务,给我们提出一点意见,好吗?

3. 是不是我们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您可以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吗?

4. 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吗?如果您关注的这几款产品有优惠活动,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您。8

5. 您可以听一下这种产品选购技巧,即使您现在不买,对以后选购同类产品也是有好处的。

6. 没有关系,一定要好好挑选一下,这是我的名片,您有什么疑问我非常乐意为您解答。

2.5 客户未购买,留下客户联系方式的话术

1. 您好,这是产品的资料和我的名片,对了,我们还为所有来店的客户准备了一份小礼品,您帮我登记一下好吗?另外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会定期通过短信为您发送一些新产品或促销信息。

2. 您相信我是专业的,您放心,不管买或不买,我都会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您可以留一个联系方式吗?我们有任何优惠活动,我将优先通知您。

3. 您喜欢的这几款产品,我向公司申请一个特价,您留个联系方式,我到时候通知您。

4. 这是我的名片,能留下您的电话吗?我们可以帮您免费上门测量和制作演示效果。

【解密】销售是一个过程,得到一个客户联系方式,意味着客户愿意把你纳入到他的选择计划之中,这样就增加了成功销售的可能。卖场是收集客户信息最重要的单位,要加强卖场信息的收集工作。

2.6 客户推荐蕴含无限商机

在产品成交以后,优秀导购员还不要忘记要求老客户推荐新客户。所谓的客户链就是由老客户不断地去延伸、去形成我们的新客户。

客户推荐标准台词:感谢您信任本公司和我本人,像您这样的成功人士、知名人士,(或)像您这样的成功企业家,周围一定有不少的朋友,(或)像您这样人缘好的人一定有不少的朋友,不知道您周围有没有朋友也需要我们公司的产品,如果有,请您帮我做引荐,这样您就可以帮助我进一步开拓市场,服务更多的客户,又可以帮助您的朋友选择一个好的产品?您放心,我一定会为他提供同样的优质服务,(或)您放心,如果他不愿意买,我一定不会勉强您的,您看比如什么……

【解密】优秀导购员常用客户推荐法获取许多新客户,这是他们业绩成倍增长的秘密。因为服务好一个客户,该客户有可能推荐至少5个新客户。

2.7 运用销售笔录,获取成交

导购员在向顾客介绍产品时,应把客户全部有意向的产品记录在销售单上,内容包括型号、款式、颜色、价格等,尽量多写。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边喝茶边和客户交流,让客户把不需要的产品划掉,留下的自然是很有意向的产品,通过这样的方法可迅速确定客户的意向,提高成交率。

清脆的老师
谦让的红酒
2025-08-02 22:53:08
《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一、主体范围更明确

现行《广告法》没有关于“广告代言人”的明确定义,涉及广告代言人的条款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条是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显然,按照现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代言人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所代言的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二是广告代言人限于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换言之,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之外以个人名义代言的广告,不受现行《广告法》约束。这样的规定导致因名人代言广告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涌现,如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邓婕和倪萍代言三鹿奶粉等。

《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新《广告法》关于广告代言人的明确定义,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广告法》存在的问题。根据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新《广告法》体系中的广告代言人包括如下含义:

第一,广告代言人包括广告主以外的,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包括代言机构,也包括代言个人既包括名人代言,也包括普通消费者代言。也就是说,不仅大家熟悉的名人、明星、专家可以代言,即使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形象的路人,只要现身说法对相应产品进行了介绍、推荐,也被视为广告代言人。普通消费者是与目标受众很接近的人,甚至就是目标受众中的一员,用普通消费者代言有助于提高广告的亲和力。

第二,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也可以仅仅使用其形象代言。例如,在介绍某一化妆品品牌时仅出现刘嘉玲的照片,同时出现旁白“很多明星都在使用这款产品”,那么即使刘嘉玲本人或其姓名不在广告中出现,也可认为其凭借形象为该款产品进行了代言(当然,不包括形象被盗用的情形)。

二、代言范围有限制

前文提到,在现行《广告法》中,明确禁止广告代言人代言的范围只有“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而且只限于不得以“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换言之,如果是非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就可以自由代言。而且,即使是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只要规避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身份,比如以足球明星或普通家庭主妇的身份就可以代言。显然,现行《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代言范围规定的不足,也是导致经济生活中出现大量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新《广告法》加入了大量条款,对广告代言人的代言范围予以严格限制

首先,广告代言人必须如实陈述是否使用过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成龙如果再代言类似霸王那样的洗发水广告,倘若自己并未实际使用,根据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就可能构成虚假广告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次,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中严格禁止代言。根据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进行任何广告代言。根据新《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不但“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不得代言,任何人均不得代言。

最后,广告代言人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中代言主体范围受到限制。根据新《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涉及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教育、培训、招商、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种植养殖等广告中,诸如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用户(受益者)等不得代言。

四、法律责任更严格

现行《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责任的是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规定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只规定了代言机构或者组织承担责任,这个前文已经提到二是只规定了虚假代言的民事责任,没有提及行政责任三是对虚假代言中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否需要具有主观过错语焉不详。

五、新《广告法》对这些问题予以明确回应

新《广告法》加重了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的民事责任。显然,代言人特别是一些名人、专家从事代言行为获取高额报酬,实为利用其高知名度影响和引导广大消费者,因此理应为其行为承担责任。这些名人、专家获得的报酬表面上看是从广告主那里得来的,实则通过产品销售后转嫁给了消费者,他们没有理由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看出,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广告领域,对广告代言人的责任追究以其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前提,即“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而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只要构成虚假广告,并且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则不论广告代言人是否主观上有过错,是否明知广告虚假,都要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无论是知名度很高的名人还是貌不惊人的路人,今后在代言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时,必须非常慎重。

新《广告法》增加了广告代言人虚假代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规定。新《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