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安装施工
5.3.1 门窗框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和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必须涂刷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砂浆粘接效果好的防腐蚀保护层;而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和氟碳漆喷涂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可不再涂刷防腐蚀涂料。
2 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位,用木楔、垫块或其它器具调整定位并临时楔紧固定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3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件应采用Q235钢材,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铝门窗的尺寸、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固定点的间距不超过400mm。
2)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如采用紧固件穿透门窗框型材固定连接件时,紧固件宜置于门窗框型材的室内外中心线上,且必须在固定点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3)连接件与洞口混凝土墙基体可采用特种钢钉(水泥钉)、射钉、塑料胀锚螺栓、金属胀锚螺栓等紧固件连接固定;
4)砌体墙基体应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严禁用射钉固定门窗。
4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宜采用隔声、防潮、无腐蚀性的材料,如聚氨脂PU发泡填缝料等。如采用水泥砂浆填塞,则应采用防水砂浆,并且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等不得遗留在洞口缝隙内。严禁使用海吵做防水砂浆。
5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施工前,应先对待粘接表面进行清洁处理,门窗框型材表面的保护材料应除去,表面不应有油污、灰尘;墙体部位应洁净平整。
2)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应符合密封材料的使用要求。门窗框室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间留出密封槽,确保墙边防水密封胶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
3)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
5.3.2 门窗框干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附框和后置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预埋、安装应连接牢固,防水密封措施可靠。后置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安装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3.1条门窗框湿法安装规定执行。
2 门窗框与附框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防水密封处理措施。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胶宽度不应小于6mm。
5.3.3 组合门窗拼樘框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基体上。
5.3.4 五金附件的安装应保证各种配件和零件齐全,装配牢固,使用灵活,安全可靠,达到应有的功能要求。
5.3.5 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镀膜玻璃的安装应使镀膜面的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3 玻璃安装就位时,应先清除镶嵌槽内的灰砂和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4 密封胶条应与镶嵌槽的长度吻合,不应过长而凸起离缝,也不应过短而脱离槽角。
5密封胶在施工前,应先清洁待粘接基材的粘接表面,确保粘接表面干燥、无油污灰尘。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密封胶与玻璃和门窗框、扇型材的粘接宽度不小于5mm。
5.4 产品保护
5.4.1 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吊运时选择牢靠平稳的着力点,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附件。
5.4.2 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产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高于地面10mm以上,严禁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通风。
5.4.3 门窗装入洞口墙体就位临时固定后,应检查四周边框和中间框架,是否用规定的保护胶纸和薄膜封贴包好,再进行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嵌密封和洞口墙体表面装饰等施工,以防止水泥砂浆、灰水、喷涂材料等污损门窗表面。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得破坏门窗表面保护材料。
5.4.4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门窗型材、玻璃、附件等材料。
5.4.5 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经常出入的门窗洞口,应及时用木板等材料将门窗框保护好,严禁擦碰铝门窗产品,防止门窗变形损坏。
5.4.6 铝门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铝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55 安全技术措施
5.5.1 安全防护用品及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门窗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巾帽,穿防滑的工作鞋。
2 高空室外安装铝门窗必须要有安全网、护身栏等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必须系好安全带。
5.5.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机械的使用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太规范》(JGJ 46)中的有关规定,并注意电焊火花的防火安全。
2 电动螺丝刀、手电钻、冲击电钻、曲线锯等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格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3 射钉枪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工作时应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严禁枪口对人。
2)射钉弹应按有关爆炸和危险物品的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存放环境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不高于400C,不得碰撞、用火烘烤或高温加热射钉弹,哑弹不得随地乱丢。
3)墙体必须稳固、坚实,并具承受射击冲力的刚度。
5.5.3 玻璃的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搬运玻璃前首先检查玻璃是否有裂纹,特别要注意暗裂,确认完好才搬运。
2 搬运玻璃时必须戴手套、穿长袖衫,玻璃要竖向,以防玻璃锐边割手或玻璃断裂伤人。
3 高处安装玻璃时应稳妥置放,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风力五级以上难以控制玻璃时,应停止搬运和安装玻璃。
5.5.4 门窗的清洁应符合以规定:
使用对人体有害和易燃的清洁剂清洁门窗时室内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周围不准有火种,沾有易燃清洁剂的棉纱布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工程验收
6.1一般规定
6.1.1 铝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并按本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6.1.2 铝门窗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1.3 铝门窗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及该分项工程的验收,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6.1.4 铝门窗的工程验收,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
6.1.5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2 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复验报告;
3 铝型材、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配件等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隐蔽窗用的结构胶相容性试验合格报告;
5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防腐、缝隙填塞及密封处理、防雷连接等隐蔽工程项目验收记录;
6 门窗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7 门窗安装施工自检记录。
6.2 主控项目
6.2.1 铝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产品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复验检测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2 铝型材壁厚及表面处理、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及附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仪器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检测报告;
6.2.3 门窗框和副框(附加外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4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2.5 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门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碰伤。密封胶表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6.3.2 门窗扇启闭力应不大于8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
6.3.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应填嵌饱满,填塞材料和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并采用墙边防水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4 门窗框、扇镶嵌的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装配完好,交角处连接平整可靠,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6.3.5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其尺寸、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3.6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门 ≤2000 ≤2.0
钢卷尺 量内口
>2000 ≤3.0
窗 ≤1500 ≤1.5
<1500 ≤2.0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门 ≤3000 ≤3.0
钢卷尺 量内角
>3000 ≤4.0
窗 ≤2000 ≤2.5
>2000 ≤3.5
3 门窗框正、侧面垂直度 ≤2.5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门窗框水平度 ≤2.0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4 门窗横框标高 ≤5.0 用钢直尺检查与基准线比较
5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0 用钢直尺检查与垂直线比较
6
框与扇搭接量 平开窗 ±1.0
用深度尺或钢直尺检查
门、推拉窗 ±2.0
7 同樘门窗相邻扇的横端角高度差 ≤2.0 用拉线和钢直尺检查
8
地弹簧门 门窗对口缝或扇与框之间竖、横缝留缝限值
2.0~4.0
用楔形塞尺检查
9 门扇与地面间隙留缝限值 3.0~7.0
10 门扇对口缝关闭时平整 2.0 用深度尺检查
6.4检验规则
6.4.1 窗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以下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尺寸的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尺寸的窗,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 也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需要,以楼层部位或施工段安装的门窗,按品种类型和规格尺寸划分检验批。
6.4.2检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门、高层建筑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
2 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
6.4.3 一次抽检的门、窗中,如有1樘不合格,则应另外抽取双倍数量重新检验。如二次抽检的樘数中仍有1樘不合格,则该批门窗安装质量为不合格。
6.5量验收
6.5.1 门窗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附录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的格式记录。
6.5.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向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5.3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E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格式记录。分项工程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要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3.8人事部职责(1)、负责员工技术培训、考核和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2)、负责文明和安全教育工作。3.9财务部职责(1)、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生产设施、环境的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3.10检验员职责(1)、由经理授权,不受任何干预独立行使质量检验工作。(2)、负责外购原材料、配件、辅助材料等的入厂检验工作和生产过程及成品的检验工作。(3)、负责关键工序、半成品及成品出厂的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4)、负责关键工序自检、复检的技术指导。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定,并提出处置意见。(5)、定期评价产品质量水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6)、负责监督产品标识的使用情况。3.11库管员职责(1)、做到帐、卡、物相符。(2)、协助经营部做好入库原、辅材料的枪验/验证。(3)、保持库房的整洁、安全。3.12生产工人职责(1)、生产前认真阅读图纸、工艺规程和标准,检查设备及工卡量具是否合格,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生产中严格按照图纸和工艺规程要求精心操作,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严格遵守工艺纪律,搞好文明生产,保证使用的设备状态完好,保证使用的工具、工装精度,做到定期保养。(4)、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实事求是,一丝不苟。(5)、不断钻研技术,提高技术素质。4、管理制度4.1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经理对质量负全责,生产车间进行质量管理具体的日常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2)、从原辅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到成品的交付验收,严格按照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把关。(3)、公司实行 自检、复检、专检的质量检验制度,监督控制关键工序,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4)、对在质量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生产中造成废品的责任者给予处罚。(5)、技术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编制、审核,技术副经理批准后实施。(6)、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应加强质量意识及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应保持培训、考核的记录。(7)、检验员由经理授权,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的放行和否决权力。未经检验员签字/盖章的产品不能转入下道工序或进/出厂。(8)、经理提供产品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资源,并定期对其适应性、充分性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9)、考核办法①质量管理考核由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②质量管理实行季度考核,年度总评定。③考核工作以会议形式进行,必要时深入现场检查。④各部门报告质量管理工作内 容,由参加会议成员进行评定。⑤对各部门、人员的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年度三次(含三次)评定为优秀者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年度-次(含二次)评定为不合格者,视其危害和损失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适当处罚甚至辞退工作。4.2生产及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生产及检测设备满足产品加工质量特性及检测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①设备增加和改造a)技术部提出设备改造计划,对所需设备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和设备的技术要求。b)生产车问应参加设备选型、考察和验收。在采购合同中应提出设备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c)设备到位后,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包括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证。对外观及零部件、备件、备品清点齐全后,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经有关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②生产设备管理 a)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包括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和技能等内容。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b)操作者必须按操作规程上岗操作,不得违章操作设备,如操作时发现问题,应按规程要求停机并立即报告车间主任。③设备的维护保养 (3)、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①检测仪器的购置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向技术部申请,报技术副经理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购置。 。②检测仪器的管理技术部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档案及台帐。进行计量状态的标识管理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检测仪器设备检定状态划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形式,分别采用绿色、黄色、红色三色标签标识。合格、准用标签必须包含检定周期、有效期等内容,停用标签必须包含检定日期。③检测仪器的防护和保养检测仪器放置环境应防晒、防水、防尘、防火,相邻区域如有干扰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技术部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如润滑、擦拭、防护等。④检测仪器的维修正常使用磨损后的修复及易损件的更换由使用人员提出,技术部审查后请有关专业人员修理。修复后必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⑤检测仪器的停用a.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或校准周期;b.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显示的结果可疑:c.仪器设备经检定或校准不合格;d.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技术部对停用仪器设备加贴停用标志,分别处置。处置包括: 对超过检定或校准周期者进行检定或校准;对仪器设备的缺陷、损坏进行鉴定并组织修复;经修复不能完全恢复功能者,予以降级使用或报废;⑥检测仪器的报废检测仪器的失去使用功能,由技术部提出报经历批准后报废。4.3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10)、所有质量管理文件均由技术部建立发放、回收登记,并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分目、分档妥善保管确保查阅、检索方便。(11)、质量管理文件包括:①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②产品规范、标准、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文件、采购及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包括外来文件); ③作业文件及资料;(12)、公司内部管理和技术文件更改由原审批人的签字认可才能更改;更改可采用划改或换页办法更改。(13)、质量记录一般保存三年;产品技术档案资料一般保存五年;计算说明书为十年。其它合同、法规、标准要求时,执行要求的保存期。对于合同产品质量记录,至少保存到服务承诺年限。4.4工艺管理制度及工艺纪律考核 .工艺是制造产品的科学方法,必须以优质高产、低耗、安全为目标。工艺文件是进行加工操作、计划调度、质量检查、劳动组织、材料供应和工具工装管理的技术依据。工艺管理由技术部负责。(2)、由技术部提出采购计划清单和技术质量要求,报技术副经理审批后由生产车间实施,办理相关入库手续。(3)、玻璃、毛条、主要五金件等应在公司评定合格的供方中采购。(4)、型材、配件和辅助材料进厂后,经营部应负责按类别放于待检区,并将其合格证或图纸、技术要求等文件资料提交技术部,检验或验证合格的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报销等手续,不合格者退回供应方。(5)、三无产品、配件和辅助材料拒绝验收,严禁入库使用。(6)、当用户需对供方提供的产品验证时,应协助安排,但用户的验证不能代替本公司的验证。(7)、生产过程中发现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材料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待问题被消除后,方可继续转入生产。(8)、应保存采购计划清单、供方的评定记录及材料入库验证记录。4.7工序检验制度。(I)、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检验。(2)、工序检验的依据为:工序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3)、技术部负责工序质量检验工作,设置检验点,执行“三检”规定。检验员实行首件检查,未经首件检查工序不能批量生产。(4)、自检由操作人员自己检查,复检由班组长检查。自检和复检结果不一致时,由专职检验员进行复验,合格时可放行,不合格时应及时做出标识、隔离,严禁转序。(5)、技术部负责制定工序检验要求,检验员原则上进行抽检,抽检数晕和合格判定根据工序检验规程进行,但十个以下应全部检验,十个以上按规定抽检百分之十,根据半成品加工情况,专检人员可以适当增加抽检数量。(6)、检验员应对自检、复检记录进行抽查,对待检的半成品进行抽检,每种规格不少于百分之五。(7)、对工序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应进行标识、隔离,按规定办理不合格品-处理手续。(8)、下料工序和焊接工序为关键工序,检验时应特别关注。4.8半成品、成品检验制度(1)、半成品检验是指本道工序加工完,检验后不再进入下道工序加工,而是入库待用或出售的半成品。成品检验是指产品入库的最终检验,是对个检验工序工作质量和产品本体及附件的最终检验。(2)、半成品、成品按产品标准、合同要求以及相关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成品按照产品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检验。(3)、各道工序应按工序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4)、公司实行自检、复检、专检的三检制度。自检由操作工人进行,班组长复检后,提交检验。检验员实行首件检验,中间抽检和完工检验。各道工序经专职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才能流转到下道工序,方可进入批量生产。(5)、下料工序由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定期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纠正。(6)、框扇装配由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7)、半成品在生产流转中不得入库,近期不使用的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可存入半成品库。(8)、成品由检验员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各项均合格后,由检验员填写出厂合格证明,贴上合格标识。(9)、对检验出现的不合格品应进行标识、隔离,按规定办理不合格品处理手续。(10)、检验记录应填写工程名称、图号、交验数量、编号、日期等,做到文物相符。(11)、未经检验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产品,一律不许出厂。(12)、工程验收检验、型式检验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必要时签署长期委托检验合同。4.9不合格品的处置规定为了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评定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出厂,特制定本规定。(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并保存有关记录。(2)、原、辅材料的不合格品,技术部根据检验/验证结果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合同规定进行判定并签署意见,由经营部负责办理退货事宜。(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或成品的不合格,车间操作人员应进行标识、隔离,由检验员进行判定,提出返工、返修或报废意见。(4)、技术部根据检验员提出返工、返修或报废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做出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置决定。(5)、需返工、返修的半成品或成品,由生产车间组织实施,返工、返修后由技术部负责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序或出厂,若仍不合格则作降级或报废处理。(6)、对降级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评定后作出,并报技术副经理审批;(7)、对评定后仍报废的产品,报技术副经理批准后,做报废处理。4.10产品包装、运输、存放和标识管理制度(1)、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对装饰面应贴胶带加以保护。(2)、散件彦品发运应采用牛皮纸或塑料膜等软包装。(3)、短途运输未软包装,以牛皮纸或塑料膜等。凡对型材有污染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启封。(4)、长途运输除软包装外,车厢四周另垫草垫,并用绳捆紧,防止摩擦和碰撞。(5)、检验员在装车现场监督将合格品装车,并在出车通知单上签章,司承人员凭此单承运,否则拒绝发车。 (6)、凡未经检验员签章而出车,在运输中造成产品损坏,司承人员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7)、成品必须放于干燥通风处,严禁与酸、碱、盐等物接触。成品下不需垫木板,不得直接放在地面,力求避免雨水浸入。(8)、成品存放应按品种、规格分别摆放。力求摆放整齐,并按规定做好标识。(9)、应采用合适的方式装卸产品,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擦伤、变形,确保产品表面完好。(10)、门窗产品的标识①标识方法:用记号笔分别在窗框、扇的醒目位置作标识。②标识内容:工程名称、代号。③产品包装后的标记要字迹清楚,牢固耐久,从标识上便于识别和追溯。(11)、散件型材的标识①标识方法:用记号笔在外包装上标识。②标识内容:工程名称、图号、规格、数量。(12)、状态标识: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标识。①状态分类:待加工、待组装、待检验、检验合格、待发、待处理。②标识方法:按状态、分类、分区域摆放,挂牌标识。③采用标识卡片,标明:工程名称、代号、规格、数量。④标识卡片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4.11安装现场管理及安全制度(1)、门窗安装现场应委派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组织管理,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2)、项目经理应及时与甲方、土建、监理等各方取得联系,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选择最佳时机进入安装现场,并对安装用电、用水、安全防护措施、土建配合、生活配合等项做好适当安排,充分保障正常施工。(3)、外框进场前对预留洞口必须实地勘察,以确认安装洞口的分类、尺寸、状态,并核对已加工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密封处理是否与工程设计相符。(4)、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5)、对进场的外框、窗扇、玻璃及五金配辅件、工具应集中存放,分类管理,避免错装、漏装、损毁、丢失发生。(6)、安装过程必须做好产品防护工作,严禁野蛮操作,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只有在交工验收时才能拆除产品防护包装。(7)、安装过程必须做好工序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并按相应的安装的及检验规范自查合格。(8)、现场安装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工程验收、工程质检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当门窗分项工程交验合格后方可使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9)、安装部应保证现场安装的安全工作。现场安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0)、凡进入工地的人员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11)、进场安装人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遵照工地的安全、文明、防护等纪律规定。 (12)、现场安装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不打闹、不饮酒、不准超限额使用各种工具。(13)、对于临时使用的电器设施、机械设施等,必须做到“谁使用谁拆除”,不留后患。(1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安装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待消除隐患后才可施工。⑩0若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凡本公司员工必须要加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2)、员工要认真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嚣服从管理,_严格履行各自安全职责。(3)、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而且有严重危险性的建筑、生产设备、设施等,员工有权向公司报告,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发生。(4)、新进公司的人员,临时来公司参加劳动或中途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过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三级教育,或经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参加劳动。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须由行政副经理同意后,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5)、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人员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考试等取得合格证者,凭证上岗操作。(6)、工作前应做到“三要”、“四不准”三要:①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②要检查生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③要排除工作场地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搞好清洁卫生。四不准:①使用旋转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②不准带小孩和外单位人员进入工地和场地。③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敝衣、戴头巾、围巾工作。④不准在上班前饮酒。(7)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将自己的工作推给他人干、不准超限额使用各种工具。(8)、要认真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生产现场道路畅通,地面清洁卫生,工件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整齐。(9)、下班前,必须要切断气源、电源、清理好工作场地。(10)、操作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产品工艺要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凡需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进行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操作。(11)、在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加挂停电警示牌,并派人进行监护,停电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在合闸之前:必须细心检查,确保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1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拆除。(13)、非电气工作者不准安装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良好接地(接零)措施。(14)、机械清扫,注油时,应在转动停止后再进行操作。(15)公司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上下班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和单独作业。⑩、设备需调整时,要先关电源,设备中有轮有罩的,无安全罩不准开机,各种机具不能超限使用,中途停电要关掉电源。⑩、安全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经理。4.13产品售后服务制度为了对公司售后服务进行管理,确保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特编制本制度。(1)、售后服务工作经营部负责管理并实施。(2)、售后服务内容①向用户介绍公司产品的使用技术,解答用户的技术咨询。②解答客户对本公司产品的意见,包括赞扬、批评、抱怨以及其它要求。收集市场动态、竞争态势,了解客户心态及期望。③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做出答复,本市24小时、市外48小时内赶到现场。④解答用户相关的疑难问题。(3)、售后服务人员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定期回访,了解顾客对产品的服务需求及意见和建议。(4)、服务应主动、热情、及时、周到,应填写售后服务记录单,由顾客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5)、对售后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反馈意见应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6)、完整如实的保存好售后服务记录,建立顾客档案。5、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规定关键主序是指对产品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包括关键重要特性所构成的工序;加工中质量不稳定的工序。5.1下料工序控制规定(1)、型材下料工序为关键工序,对下料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必须进行控制敷保证产品质量。(2)、对下料工序应实行:定人员、定设各、定工艺参数、定工装、定检测方法。当任何一个因素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加工,通知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并监督实施。(3)、经营部应保存对关键工序使用的外购器材的检验验证记录。(4)、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技术文件、关键工序控制卡的要求进行操作,必须进行首件检查,第一根下完后检验全部尺寸。再对第二、三根下料复核上述尺寸。(5)、下料中间过程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数量5%。(6)、对末件进行检查,测量全部尺寸,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7)、检查员随时抽检下过的料,若出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停止生产,等全部复验合格后再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识并处理,防止误转下道工序。(8)、应做好下料工序的检验记录。5.2焊接工序控制规定(1)、确定生产塑料门窗的角焊接为关键工序,对角焊接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必须进行控制以保正产品质量。(2)、工作前必须确认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生产设备状态是否良好、型材质量特征是否正确、作业文件是否正确完整、环境设施是否满足加工要求、检验测量是否满足需要等因素,无误后方可开始。(3)、焊机设备必须经过焊样多次试验来确定焊机参数,保证焊接的强度要求符合现行标准,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评审确认后方可使用。(4)、每批门窗产品所选用的型材,先做角焊接强度试验,型材可以满足要求才能使用。(5)、焊接过程应编制工艺规程,规程中应包括所用焊机加热温度、时间和压力等工艺参数以及操作要求。(6)、经过反复试验取得各种型材的适宜焊接参数。(7)、在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有变化时必须重做角焊接强度试验以保证产品标准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