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子涂料税收标准是多少
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一、原电池
原电池又称一次电池,是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按照电极所含的活性物质分类,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
(一)锌原电池。以锌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锌二氧化锰原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原电池、锌氧原电池(又称“锌空气原电池”)、锌氧化银原电池(又称“锌银原电池”)、锌氧化汞原电池(又称“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等。
(二)锂原电池。以锂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锂二氧化锰原电池、锂亚硫酰氯原电池、锂二硫化铁原电池、锂二氧化硫原电池、锂氧原电池(又称“锂空气原电池”)、锂氟化碳原电池等。
(三)其他原电池。指锌原电池、锂原电池以外的原电池。
原电池又可分为无汞原电池和含汞原电池。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扣式电池按0.0005%)的原电池为无汞原电池其他原电池为含汞原电池。
二、蓄电池
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是按可充电、重复使用设计的电池包括酸性蓄电池、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氧化还原液流蓄电池和其他蓄电池。
(一)酸性蓄电池。一种含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又称“铅酸蓄电池”)等。
铅蓄电池,指含以稀硫酸为主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二)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一种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金属锂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铁镍蓄电池、锌氧化银蓄电池(又称“锌银蓄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蓄电池(又称“可充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蓄电池(又称“锌空气蓄电池”)、锂氧蓄电池(又称“锂空气蓄电池”)等。
(三)氧化还原液流电池。一种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目前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是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钒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四)其他蓄电池。除上述(一)、(二)、(三)外的蓄电池。
三、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指通过一个电化学过程,将连续供应的反应物和氧化剂的化学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电化学发电装置。
四、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是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但不包括用于太阳能发电储能用的蓄电池。
五、其他电池
除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以外的电池。
附件2: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这个应该是没有下载的了,不过我有电子版本的粉末涂料的很多标准,现在复制给你吧!
热固性粉末涂料
HG/T 2006-2006 Thermosetting powder coatings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2006-2006于2006年7月26日发布,2007年3月1日执行。该标准代替原HG/T2006-91和HG/T2597-94。
0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K 5981-1992《热塑性和热固性粉末涂料》。
本标准是由HG/T2006-91《电冰箱用粉末涂料》和 HG/T2597-94《环氧-聚酯粉末涂料》两个标准合并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以上两个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 适用于所有通用型热固性粉末涂料,较前两个标准适用范围广;
— 增加了产品分类和产品分级;
— 增加了在容器中状态、粒径分布、胶化时间、流动性、耐沸水性、耐人工气候老化性、重金属等检验项目;
— “光泽”项目由规定具体指标改为商定;
— 按光泽高低分别规定了耐冲击性、弯曲试验和杯突项目的要求
— 部分项目技术指标与前两个标准相比有所变化;
— 与HG/T2006-91相比,删除了固化温度、固化时间和耐划痕性检验项目。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阿克苏•诺贝尔•长诚涂料(宁波)有限公司、杜邦华佳化工有限公司、广州擎天粉末涂料实业有限公司、南宝树脂(中国)有限公司、廊坊市燕美化工有限公司、杭州中法化学有限公司、奉化南海药化集团宁波南海化学有限公司、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氧树脂事业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氰特表面技术(上海)有限公司、DSM涂料树脂公司、佛山市顺德新松美化工有限公司、深圳松辉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光粉末有限公司、东营鲁能方大精细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制冷家电集团、裕东机械工程公司、美国Q-Panel lab Products公司、北京圣联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世芳、黄俊锋、汪鹏 、高庆福、林永正、陈君、董亿政、胡宁先、邓海波、刘泽曦、蒋文群、贾林、朱鹏、钱锦林、潘剑亮、马迎春、高敏坚、张恒、滕景军。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T2006-91、HG/T2597-94。
本标准委托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固性粉末涂料产品的分类、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树脂为主要成膜物,并加入颜料、填料、助剂等制成的热固性、涂膜呈平面状的通用型粉末涂料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6-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neq ISO 4628:1980)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 1771-1991,eqv ISO 7253:1984)
GB/T 1865-1997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eqv ISO 11341:1994)
GB/T 6742 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6742-1986, neq ISO 1519:1973)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eqv ISO 1514:1984)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eqv ISO 2812:1974)
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 9278-1988,eqv ISO 3270:1984,Paint and Varnish and their raw materials—Temperatures and humiditi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eqv ISO 2409:1992)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53 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GB/T 9753-1988,eqv ISO 1520:1973)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54-1988, eqv ISO 2813:1978)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T 16995-1997 热固性粉末涂料在给定温度下胶化时间的测定(eqv ISO 8130-6:1992)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ISO 8130-5:1992 粉末涂料—第5部分:粉末/空气混合物流动性的测定
ISO 8130-13:2001 粉末涂料—第13部分:激光衍射法分析粒径分布
ISO 15184:1998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ISO 15528:2000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3 产品分类、分级
本标准根据粉末涂料涂装产品的使用场合分为室内用粉末涂料和室外用粉末涂料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根据涂膜性能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
4 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要求
项目 指 标
室 内 用 室 外 用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在容器中状态 色泽均匀,无异物,呈松散粉末状 色泽均匀,无异物,呈松散粉末状
筛余物(125μm) 全部通过 全部通过
粒径分布 商定 商定
胶化时间 商定 商定
流动性 商定 商定
涂膜外观 涂膜外观正常 涂膜外观正常
硬度(擦伤) ≥ F H F H
附着力/ 级≤ 1 1
耐冲击性/ cm
光泽(60°)≤60
光泽(60°)>60
≥40
50
50
正冲 50,反冲50
≥40
50
50
正冲 50,反冲50
弯曲试验/ mm
光泽(60°)≤60
光泽(60°)>60
≤4
2
2
2
≤4
2
2
2
杯突/ mm
光泽(60°)≤60 ≥
光泽(60°)>60 ≥
4
6
6
8
4
6
6
8
光泽(60°) 商定 商定
耐碱性(5%NaOH) 168h无异常 商定
耐酸性(3%HCl) 240h无异常 240h无异常 500h无异常
耐沸水性(时间商定) 无异常 无异常
耐湿热性 500h 无异常 500h 无异常 1000h 无异常
耐盐雾性 500h
划线处:单向锈蚀≤2.0mm
未划线区:无异常 500h
划线处:单向锈蚀≤2.0mm
未划线区:无异常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
/
500h
变色≤2级
失光a≤2级
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 800h
变色≤2级
失光a≤2级
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
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铅 ≤
可溶性镉 ≤
可溶性铬 ≤
可溶性汞 ≤
/
90
75
60
60
/
90
75
60
60
a 光泽(60°)≤30单位值时不考察涂膜失光情况。
5试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按ISO 15528:2000规定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2 试验样板的制备
5.2.1底材的选用
除另有商定外,弯曲试验选用马口铁板,其余项目选用碳钢板制备样板。马口铁板和碳钢板应符合GB/T9271-1988的规定。马口铁板的厚度应为(0.2~0.3)mm,杯突项目用碳钢板的厚度应为(0.3~1.25)mm,耐盐雾性、耐湿热性和耐人工气候老化性项目用碳钢板的厚度应为(0.8~1.5)mm,其余项目用碳钢板的厚度应为(0.45~0.55)mm。商定的底材材质类型和厚度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5.2.2底材的处理
除另有商定外,按GB/T9271-1988中3.4和4.3的规定进行底材的处理。耐盐雾性试验用底材除按GB/T9271-1988中3.4处理外,还需经磷化处理,经磷化处理后的磷化板按GB/T 1771进行2小时盐雾试验应无破坏。耐盐雾性仲裁检验可选用牌号为RB026S/NL60/O 的BONDER板,即经磷化、钝化处理后的冷轧钢板作为喷涂粉末涂料的基材。商定的底材处理方法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5.2.3试验样板的制备
将处理好的底材、磷化板和BONDER板放在喷粉柜中,用喷枪等设备进行喷涂。按粉末涂料供应商提供的固化条件,将喷涂好的样板放入有鼓风的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固化。除另有商定外,涂膜厚度控制在(60~80)μm。
5.3 试验样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从恒温干燥箱中取出的样板,应在GB 9278规定的条件下调节24h后,按有关检验方法进行性能测试。硬度、附着力、耐冲击性、弯曲试验、杯突项目应在GB 9278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试,耐碱性、耐酸性应在GB 9278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进行测试,其余项目按相关检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测试。
5.4在容器中状态
打开包装袋,目视检查,样品中应无异物,样品应呈色泽均匀的松散粉末状。
5.5 筛余物
称取约100g(精确至0.1g) 试样,将试样放到附有底盘的125μm(120目)的试验筛中,盖好筛盖,以手工拍打振动试验筛,直至在试验筛下面的白纸上无落下的粉末为止。小心地把盖打开,目视观察,试样应全部通过试验筛,不允许有筛余物。
5.6 粒径分布
按ISO 8130-13:2001的规定进行。
5.7 胶化时间
按GB/T16995-1997的规定进行。
5.8 流动性
按ISO 8130-5:1992的规定进行。
5.9 涂膜外观
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样板,如果涂膜平整或有轻微桔皮,颜色符合客户要求或用仪器测试在商定的色差范围内,则可评为“涂膜外观正常”。
5.10 硬度
按ISO 15184:1998规定进行,铅笔为中华牌101绘图铅笔。
5.11 附着力
按GB/T 9286-1998规定进行。
5.12 耐冲击性
按GB/T 1732-1993规定进行。正冲时样板涂膜朝上平放在冲击器的铁砧上进行冲击试验,反冲时样板涂膜朝下平放在冲击器的铁砧上进行冲击试验。
5.13弯曲试验
按GB/T 6742规定进行。
5.14 杯突
按GB/T 9753规定进行。
5.15 光泽
按GB/T 9754的规定,以60°角进行测试。
5.16 耐碱性
按GB/T 9274-1988中甲法(浸泡法)进行。将样板浸入5%(质量百分数)氢氧化钠(化学纯)溶液中至规定的时间,取出样板,用流水轻轻地冲洗后立即目视观察涂膜。如三块样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7 耐酸性
按GB/T 9274-1988中甲法(浸泡法)进行。将样板浸入3%(质量百分数)盐酸(化学纯)溶液中至规定的时间,取出样板,用流水轻轻地冲洗后立即目视观察涂膜。如三块样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8 耐沸水性
按GB/T 1733-1993中乙法的规定进行。将样板浸入沸水中至商定的时间后取出,用流水冲掉粘在涂膜表面的异物后立即目视观察涂膜,如三块样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明显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19 耐湿热性
按GB/T 1740 规定进行。目视检查样板,如三块试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20 耐盐雾性
按GB/T 1771规定进行,除另有商定外,样板投试前应划两道交叉线,并划透至底材。试验结束后检查样板划线处涂膜表面单向锈蚀蔓延程度和未划线区涂膜破坏现象,也可采用商定的方法对划线处漆膜进行处理,除去底材已腐蚀和已失去附着力的涂层,以评价底材自划线处蔓延的腐蚀或涂层的损失,底材蔓延的腐蚀或涂层的损失程度也应满足要求。未划线区指样板划线处2mm外至样板周边5mm以内的区域,如三块试板中有二块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掉粉、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进行描述。
5.21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
按GB/T 1865-1997表3中操作程式A的规定进行。结果的评定按GB/T 1766-1995进行。
5.22 重金属
按GB 18581-2001中附录B规定进行,直接用粉末涂料测试。结果以每千克粉末涂料中所含可溶性重金属的毫克数表示。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筛余物、涂膜外观、硬度、附着力、耐冲击性、弯曲试验、光泽。
6.1.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7.1 标志
按GB/T 9750的规定进行。
7.2 包装
按GB/T 13491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应根据类型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注1)通用型粉末涂料不包括功能型和含金属、珠光颜料的粉末涂料。
理化性质:
颜 色
主剂:绿色、黄色及其它颜色;硬化剂:白色
混合比例
主剂:0.75KG;硬化剂:0.25KG
混合液粘度(VT-04)
150-210PS(25℃)
混合液比重
1.26±0.02
混合液固成分
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