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涂料施工需要注意哪些?
第一节 建筑耐火等级
一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1、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4-1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指由建筑构件的材料遇火反应,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对建筑构件而言不燃烧体如墙柱、基础等;难燃烧体如吊架、吊顶及内部管道;燃烧体如门窗、吊顶、装饰材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将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h”表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是指按特定的加温方法,在标准的实验室条件下,所表示的现场火灾发展情况的一条理想化了的试验曲线。该曲线以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目的是为了对建筑构件的极限耐火时间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我国采纳了国际标准ISO834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该曲线公式为T-T0=345lg(8t+1) 式中t为时间,以“min”计;T为当所用时间为t时,构件所承受的温度值,以“℃”计;T0为初始温度,以“℃” 计;计算时设定位20℃。下图4-1是根据国际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公式作出的温度-时间曲线,
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如楼板受火焰或高温作用时,完整性被破坏,火焰穿到上层房间,表明楼板的完整性被破坏。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构件失去隔热过量热传导的性能。在试验中,如果构件的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超过140℃,或背火面任一点温度超过初始温度180℃时,均表明构件失去隔火作用。
经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建筑构件发生三者之一时的耐火极限用时间来衡量,建筑墙体有承重墙、普通粘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它们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5~10.5h不等,这与墙的结构厚度有关(12cm~37cm),具体见表4-1
二 建筑物的耐火设计
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从表4-2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我国建筑的耐火设计采用耐火等级设计方法考虑温度—时间的关系及具体各构件的耐火时间来定。
1、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等级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的危险性和火灾荷载等因素来选定。
从表4—2可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燃烧性能有相应的关系。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表4-1常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承
重
墙
普通粘土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实体墙
12
2.50
不燃烧体
18
3.50
不燃烧体
24
5.50
不燃烧体
37
10.50
不燃烧体
加气混凝土砌墙
10
2.00
不燃烧体
轻质混凝土砌墙
12
1.50
不燃烧体
24
3.50
不燃烧体
37
5.50
不燃烧体
非
承
重
墙
非普通粘土砖墙(不包括双面抹灰厚)
6
1.50
不燃烧体
12
3.00
不燃烧体
普通粘土砖墙(包括双面抹灰1.5厚)
15
18
24
4.50
5.00
8.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粉煤灰硅酸盐砌块墙
20
4.00
不燃烧体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粉煤灰、水泥、石灰)
10
3.40
不燃烧体
充气混凝土砌块墙
15
7.00
不燃烧体
木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钢丝网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2) 板条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
—
0.85
0.85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纸面石膏板。其结构、厚度(cm)为:1.2+4.6(空)+1.2,
2×1.2+7(空)+3×1.2
2)双层普通石膏板,板内掺纸纤维,其结构、厚度(cm)为:2×1.2+7.5(空)+2×1.2
—
—
0.33
1.1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菱苦土珍珠岩圆孔空心条板隔墙
8
1.30
不燃烧体
钢筋混凝土大板墙(C20混凝土)
6.60
12.00
1.00
2.6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续表4—1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柱
钢筋混凝土柱
20×20
20×40
30×30
30×50
37×37
1.40
2.70
3.00
3.50
5.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筋混凝土园柱
直径30
直径45
3.00
4.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无保护层的钢柱
—
0.25
不燃烧体
有保护层的钢柱
1) 用普通粘土砖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2 cm
2) 用陶粒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3) 用C20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4) 用加气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40 cm
5) 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6) 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
2.00cm
3.00cm
2.85
3.00
2,85
1.00
1.00
1.50
1.2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梁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梁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2) 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2.5cm
3.0cm
—
—
—
—
1.20
1.75
1.00
1.2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无保护的钢梁、楼梯
1)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的钢梁为
2.00cm
3.00cm
2)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
—
—
0.25
1.5
2.00
1.0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续表4—1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楼
板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2)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
—
—
—
1.00
1.25
0.50
0.75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四边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为1cm
2cm
7.0
8.0
1.40
1.5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现浇的整体式梁板,保护层厚度为
1cm
2cm
8
8
1.40
1.5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简支钢筋混凝土圆孔空心楼板
1)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2cm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圆孔楼板保护层厚度为2cm
_
_
1.25
0.7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无保护层
_
0.25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用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梁、珩架用钢丝抹灰粉刷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
—
2.0
1.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屋面板
1)加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5cm
2)充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3)钢筋混凝土方孔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4)轻型纤维石膏屋面板
—
—
—
—
1.25
1.60
1.20
0.60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
表4-2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柱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燃烧体
梁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燃烧体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燃烧体
通常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砖木结构的建筑为三级耐火建筑;木结构的建筑为四级耐火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重要的公共建筑一定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如通讯大楼、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大型医院及体育馆、百货大楼等建筑。对于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等如采用一、二级有困难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对于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主要根据火灾的危险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包括锅炉房在内(若每小时燃煤锅炉的总发热量小于4t时,采用三级);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设计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通常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建筑,具体见表4—3
表4—3 高层建筑分类
名称
一类
二类
居住
建筑
高级住宅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0~18层的普通住宅
公
共
建
筑
医院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级旅馆
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
建筑高度超过50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
中央极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耐火等级的选定作了规定,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各类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4
表4-4 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梁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3、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①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4—5。
②特殊贵重的仪器设备仪表等应设在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③变电所、配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筑,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开洞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④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内。
⑤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同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分开。
⑥总储量大雨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表4—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生产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厂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甲
一级
二级
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3000
2000
—
—
—
—
乙
一级
二级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
—
丙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
500
500
—
丁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
4000
—
—
1000
—
—
戊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
6000
—
—
1000
—
—
注:①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②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戊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
4、 高层工业建筑耐火设计
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成果24米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架仓库。
为了保障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
表4-6 高层工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耐火等级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柱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梁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5、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4-7
表4—7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单层库房
多层库房
高层库房
库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甲
3、4项
1、2、5、6项
一级
一级、二级
1
1
180
750
—
—
—
—
—
—
乙
1、3、4项
一级、二级
三级
3
1
2000
500
900
—
—
—
—
—
2、5、6项
一级、二级
三级
5
1
2800
900
1500
—
—
—
丙
1项
一级、二级
三级
5
1
4000
1200
2800
—
—
—
150
—
2项
一级、二级
三级
不限
3
6000
2100
4800
1200
4000
—
300
—
丁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500
—
4800
—
—
500
—
—
戊
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2100
—
6000
—
—
1000
—
—
注:①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筑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一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 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设施。建筑物不但要考虑本身的耐火强度,还要考虑周边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现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1、定义:为阻止建筑物之间的火势蔓延,建筑物之间留出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2、影响因素: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如热辐射,热对流,方向,风速,燃烧性能以及其开口面积大小,相邻建筑物高度,消防车到达时间及扑救情况等均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1)、单、多层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见表4-8
表4-8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6
7
9
三级
7
8
10
四级
9
10
12
另外, 几种特殊情况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照下面确定
①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同高度的相邻建筑物,当较低建筑物的一面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以减少3.5米。相邻两座建筑物,如较高建筑物起火时,火焰不致向较低一面建筑物窜出和落下,其防火间距亦可相对减少不小于3.5米。
②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③当两座建筑物相邻两面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若外墙全部不开设洞口有困难,则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两门窗不是正对开设,这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4-8的规定减少25% 。
例: 甲、乙建筑物均为二级耐火等级,甲建筑物山墙的高度为10米,宽为12米,乙建筑物的长×宽=12m×12 m,各墙面允许开设门窗孔洞为多少m2,其防火间距为多少m?
解: 甲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10×12×5%=6m2
乙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于12×12×5%=7.2m2
其防火间距为6×(1-25%)=4.5 m
④民用建筑及终端变电所,燃煤炉锅房(单台蒸发量小于等于4吨,总蒸发量小于等于12吨) 的防火间距按表4-8,若超过蒸发量按工业厂房间距执行。
⑤对于层数小于6层,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等级的数座住宅,若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m2,则可成组布置(小区),组内建筑之间平行的距离不小于4米。组与组或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不应小于表4—8的规定。
2)、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以及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9的规定
表4-9 高层建筑之间或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建筑种类
高层建筑
裙房
其它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建筑
13
9
9
11
14
裙房
9
6
6
7
9
①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檐算起。
②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物面高15米并在此以下范围内的墙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时,其间距可不限。
③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 ,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4米。
④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高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且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3)、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
低层厂房及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0的规定。
①甲类厂房之间及其它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米。乙类物品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米,与其它民用建筑不宜小于25米。
②戊类厂房、库房之间及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减少2米。
③高层厂房、高层库房之间及其与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3米。
表4-10 厂房与库房的防火间距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10
12
14
三级
12
14
16
四级
14
16
18
④两座厂房或库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4米。
⑤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较低一座墙为防火墙时,且屋面耐火极限≮1h时,其防火间距均可相应减少,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⑥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⑦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⑧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4—11
表4—11 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储存物品类别
防火 储量(t)
建筑物名称 间距(m)
甲类
3、4项
1、2、5、6项
5
5
10
10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40
25
30
其它
建筑
耐火
等级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15
20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25
注:①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但本表第3、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超过5t时,可减少为12米。
②甲类物品库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还有各种各样的防火间距,如从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厂之间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站、地下油罐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详细见第五章第二节中祥述。
一般市场上品牌都不错,没问题,市场涂料品牌顺口溜:立邦多乐士,大漆坊三棵树,华润嘉宝莉,漆圣经典漆,顺丽亚士漆等。家装选择中高端产品为好,如大漆坊的水漆坊系列产品。
导语:下面是我收集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规定,欢迎参考。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选用和保温系统的构造应具有防火性能。除本规定要求外保温材料应当采用A 级的建筑外,其他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室宜采用A级材料,禁止采用B3级材料。
第三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当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第二章 墙体第五条 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 的建筑,商场、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人员行动不便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或采用外墙自保温系统。
2、建筑高度大子等于10m 小于5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时,每层(或每3m) 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 、建筑高度小于1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第六条 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为A 级。
2 、网架式建筑幕墙的内部,以及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等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或每3m) 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对于需要空气对流的幕墙,封堵处可根据需要适当留出一定面积的开口,但开口周围的防火封堵材料在火灾时应能膨胀后封堵开口。
第七条 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外保温系统防护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其厚度应大于30mm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5h。
3、建筑外装饰层,除涂料外,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饰材料。
4、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防火隔离带应采用A级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5、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m的建筑,其对外的门窗洞口周围应采用A级材料,宽度不应小于200mm。
6、避难层、避难间的保温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距离户外逃生设施及排烟口2m以内的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距离取风口5m以内的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第八条 外墙自保温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保温材料两侧应采用混凝土或砖等不燃材料浇筑。外侧墙体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h内侧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每层楼板处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水平防火分隔。
第九条 对于建筑高度50m以下的非幕墙式建筑,当采用不同于上述规定的其它构造方式或新材料时,可按标准试验方法,对整体外墙保温系统进行火灾试验,达到合格判定标准的,也可应用。
第三章 屋顶第十条 屋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第十一条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二条 屋顶防水层或保温层应采用A级材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 施工管理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及其施工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 非不燃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钱,宜在表面采用一定厚度的A级材料防护层(或无机界面剂)进行包覆。
第十五条 非不燃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指定位置堆放,要远离火源原则上不准露天堆放,确需露天堆放时,要采用A级材料完全覆盖。
第十六条 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时进行
第十七条 非不燃保温工程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要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应做到边固定外墙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度不得超过3层。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动火操作人员具有相应资格
(二) 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现场动火监护人进行监护。
(三) 应将动火作业安排在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前进行,如需在其后进行,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四)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作业人员和防火监护人方可离开。
第十九条 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贴法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产生的可燃垃圾及余料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第二十三条 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四条 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应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应将居住人员全部迁出后再进行施工,如迁出却有困难的,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应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施工企业必须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应对居住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内安装临时火灾报警装置,并要有专人值守,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处置,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应保证正常使用。
第五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五条 采用非不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采用非不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日常使用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筑外墙醒目位置应悬挂警示牌,明示其外墙已设置保温材料并做安全提示。
(二)与外墙和屋面顶相贴临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三)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四)不得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温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火保护处理。
(五)电气线路不应不应穿过非不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六)采用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周边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分级:材料燃烧性能的标准分级(A-B2)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含电器、电线时,胶合板内外表面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
*重量单位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涂在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
一般规定:
*对重要建筑比一般建筑要求严,对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要求严;对100m以上的建筑比对一般高层建筑要求严。耐火性能一般要求:顶棚≥墙面≥地面。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分别不能超过)
*除地下建筑外(地下本身要求就高),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信息极大损失)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的装修材料。
*(特殊贵重设备间)大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宜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动力设备房)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见、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共享空间)建筑内设有上下层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挡烟垂壁、建筑内部变形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明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开关、插座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泵灯、镇流器)当靠近非A级装饰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公建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该被装饰物遮挡,四周装修材料颜色应与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按规定在提高一级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其他部位不应低于B1.
整理:
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单多层民用建筑面积小于100㎡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一级;当单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他内部装修材料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可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可不限制等级。
高层建筑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除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一层,100m以上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双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降低一级。
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分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可降低一级。
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内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不应低于B1级,其他均应采用A级。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降低一级;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
建筑保温系统防火:
无机保温材料(泡沫玻璃、加气混凝土、矿棉和岩棉),通常被认为是不燃材料。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通常被认为是难燃材料。
有机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板和XPS板]、硬泡聚氨酯和改性酚醛树脂),通常被认为是可燃材料。
*屋面、地下室外墙不得使用岩棉、玻璃棉等吸水率高的保温材料。
外墙外保温(内保温、外保温(有空腔、无空腔)、夹心保温):
(内外保温都有防护层,注意采用非A级时的厚度。夹心时注意夹心厚度。)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A级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保温材料为A级时防护层厚度不计)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夹心保温)时,应符合:
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B1、B2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不应小于50mm(保温材料为A级时防护层厚度不计)。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100m≤建筑高度<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其他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A级;50≤建筑高度<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火灾蔓延途径=危险)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
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让步条件:
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规定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整理: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类似防雨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特殊情况外,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5mm.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
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h时,≥B1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A级)带进行分隔。
外墙面的清洗方法:1、光面石材清洗程序:(1)将清洗滚筒在清洗剂溶液中浸泡(2)用浸有清洗剂溶液的滚筒在光面石材装饰材料表面上用力来回擦拭,使石材表面的污垢润温,脱离。(3)对特别的污垢可用3m中性擦片擦拭(4)用清水向墙面冲洗,使石材表面无污垢和清洗剂溶液留存(5)也可用刮水器将石材表面的污垢和清洗溶液刮净。2、毛面石材清理程序:(1)用清水向毛面石材墙体表面冲洗,将表面的灰尘冲洗掉。(2)将板刷放于清洗液溶液中浸泡(3)用浸泡有清洗剂溶液的板刷刷擦毛面石材表面的污垢,使毛面石材缝隙中的污垢脱离。(4)用清水向毛面石材墙面表面冲洗,使毛面石材表面无污垢和清洗剂溶液存在(5)用清水向毛面石材墙面表面的污垢及清洗剂溶液刮净。铝塑板外墙清洗1、采用中性全能清洁剂,按照1:50比例稀释。
在建筑物外墙面选择一处典型的污垢表面,进行小样清洗,确定清洗剂的稀释比例3、下吊施工人员在高空中对铝合金装饰材料表面清洗时程序如下:(1)将抹水器或清洗滚筒浸入水桶内的清洁溶液浸泡(2)用浸泡有清洁剂溶液的抹水器或者清洗滚筒在铝合金装饰表面抹擦,使污垢润湿、脱离(3)用刮水器将铝合金装饰材料表面的污水刮掉,刮水器每刮一刀,应用抹布将刮水器刮擦平面的污水擦拭干净,在刮下一刀。
具体的清洁保养质量标准包括:
(1)外墙玻璃明亮,无明显污垢。
(2)外墙面砖装饰表面应无明显污垢,色泽光亮。
(3)金属结构的平面无明显污垢,有金属光泽。
(4)花岗岩光面石料纹理清晰,有光泽。
(5)花岗岩毛石面石料无灰尘感,色泽凝重。
(6)涂料墙面应无明显污垢,色泽整体一致,无污垢引起的变色。
(7)外墙面金属结构平面上的排水孔通畅。
(8)避难层、设备层的百叶窗平面无污垢,铝合金有光泽。
外墙面的清洁保养属于日常常规保养的范围。装饰物的表面经清洗保养后,应达到以下标准:
(1)外墙玻璃清洁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水渍及其他印迹,有清析的反光和金属光泽。
(2)不锈钢镜面装饰板表面无污垢,无水迹,无水渍及其他印迹,有清析的反光和金属光泽。
(3)花岗岩、大理石外墙光面石料色泽光亮,纹理清晰有质感。
(4)花岗岩外墙毛面石料无灰尘感、纹理清楚,质感凝重自然。
(5)涂料外墙面无污垢留存,无擦痕印迹,色彩绚丽。
(6)铝合金装饰板表面无污垢,无水迹,无水渍及其他印迹,有金属质感。
(7)外墙面砖表面无污垢,色泽光亮。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