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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家具

周敏

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家具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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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家具常见问题

故宫博物院中故宫的规模有多大?

北京故宫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面积约为725000平方米。四周为宽52米的护城河。城墙高12米,底厚10米,顶厚6米至7米,由52米宽的护城河保护。有四门:正南为午门,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

余秋雨 [家国之间----北京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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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故宫博物院在介绍太和殿中用的是什么说明顺序

对太和殿,先写使三大殿成为统一整体的台基——台基修建得很高(三层台基高七米),并且设施奇巧(排水管道是一千多个圆雕龙头),这就暗示和渲染了三大殿地位之尊崇;再写太和殿外观气势雄伟(是故宫最大的殿堂),...

故宫博物院第一段文字说明的内容及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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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最主要的建筑前三殿分别是什么?用途是什么?分别说明

三大殿,分别是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分别举行不同的典礼和会议

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内容简介

《明清宫廷家具二十四讲(套装上下册)》是作者30年以来在故宫博物院从事明清宫廷家具保管与研究的总结之作。全书收入故宫珍藏的明清宫廷家具精品455件(套),约占藏品总量的5%,从类别、材质、装饰等各方面来说,均属当今存世藏品之精华。

第一、二、三和第八章分别介绍明清宫廷家具的来源、风格特点、种类及其中的绝品;第四、五、六、七和第九章剖析并展示明清宫廷家具的结构、造型、装饰手法、纹样、材质以及陈设、使用,为读者在观赏之余进行深入研究,提供了由表及里、从宏观到微观的登堂入室门径。

全部文物图片及线图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顺序依次编号排列并编制总目列于附录,以便读者检索。

第八、九两章是全书高潮所在,从中可以略见明清宫廷家具的皇家气势与雍容华贵的陈设景观。

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来源

一 明代宫廷家具的来源

二 清代宫廷家具的来源

第二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风格特点

一 明代宫廷家具的风格特点

二 清代宫廷家具的风格特点

第三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种类

一 床榻类

二 椅凳类

三 桌案类

四 柜橱箱匣类

屏风

六 台架类

第四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造型与结构

一 造型设计

二 榫卯结构

第五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装饰手法

一 结构部件装饰

二 线脚装饰

三 雕刻装饰

四 漆装饰

五 镶嵌装饰

金属饰件装饰

第六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装饰纹样

一 龙凤纹纹饰

二 树花卉纹纹饰

三 几何纹纹饰

四 博古纹纹饰

五 神话故事图纹饰

六 吉祥图案纺饰

第七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用材

一 木材

石材

三 漆材

第八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绝品

一 纪年款家具

二 特制家具

三 家具之最

第九章 明清宫廷家具的陈设与使用

一 明清宫廷家具的陈设

二 明清宫廷家具的使用

图片总目

参考书目

后记

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基本信息

书 名: 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全二册)

作 者:胡德生

出 版 社:紫禁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1

I S B N:9787800475825

印刷时间:2006-12-1

版 次:1

页 数:723

开 本:大16开

纸 张:版纸

包 装:平装

著名诗人陈柏森与明清家具收藏

著名诗人陈柏森是我们《作家生活》的特约作者。长期以来支持我们工作,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收藏文章。近日,他因长期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猝然去世,我们特发此篇文章谨以纪念。

有专家说,值得收藏的明清家具是两类:一类是明代中后期和清早期的明式黄花梨家具;另一类是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宫廷紫檀家具。

如果仅从投资角度讲,这话不错。上述两类家具,前者多是在文人的参与下制作的,后者则往往是由皇帝亲自监督、宫廷艺术家指导制作的。这些硬木家具不仅年代较早,而且设计精确,用材精良,做工精致,最具升值空间。但投资的意义仅占了“收藏”的一小部分,“收藏”的三昧所在,在于鉴赏的愉悦,拥有的愉悦。即使是短暂的鉴赏,瞬间的拥有,其愉悦之情也是难以形容的。

2002年,一幅宋徽宗的《写生珍禽图》曾有幸“流”回到国内嘉德拍卖会拍卖,当时保守的估价在1000万元之内。一位老者对其梦寐以求,拟倾全力将其买回。在主持人叫价到1300万元时,这位老者把手举了一下,但即刻就被人盖了过去,最终被人以包括佣金在内2530万元的价格拍走了,此画不幸再次“流”向了国外!

据在场的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先生介绍,当这位老者举手之时,他清楚地看到了这位老者的眼中有一丝亮光一闪。那是这位老者在刹那间拥有这幅名画时抑制不住的愉悦,也是他在刹那间的意念中鉴赏此画时的喜悦!

这个故事说的虽是古画,但明清家具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明清家具是一种物质财富,更是一种精神慰藉。一件精品,可以价值连城,但对于一位收藏爱好者来说,给予其心情上的愉悦,却是无法用车载斗量的。

文徵明有位弟子叫周公瑕,在其使用的那把紫檀木扶手椅靠背上,就刻有这么一首五言绝句:“无事此静坐,一日如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诗虽写得夸张,但却充分流露出了他对那把紫檀木扶手椅的迷恋之情!另有一件制作于万历年间的书桌,上面也刻有“材美而坚,工朴而研,假尔为冯(凭),逸我百年”的四言诗,淋漓尽致地显示出了其主人拥有它时的那份难抑的欣喜之情!

文物收藏,不仅是一种投资,更体现了一种文化;明清家具,不仅是一种物质,更蕴含着一种精神。

因此,明末清初的黄花梨、清三代的紫檀家具固然值得收藏,但清代的鸡翅、酸枝以及铁力木家具,清中期之前的榉木、楠木家具,乾隆之后的黄花梨、紫檀家具,只要是美的,同样值得收藏。所谓美,应似美女,无懈可击,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又似作文,行云流水,行乎其所当行,止乎其所不可不止。美的家具都清晰地承载着设计制作者的思想,无言地述说着其深邃的内涵,类似于文章之上乘者,是“以金刚宝石为内容,以无色透明的水晶纸包之”。至于明清家具优劣之争,更是没有意义。就如诗发展到唐五代出现了词,词到了苏轼笔下又由歌辞之词演变成诗化之词,我们不能以诗的审美标准来要求词,或以歌辞之词的要求来比照诗化之词一样,我们也不能以明式家具标准来衡量清式家具。清式家具应该、也只能“别是一家”!个中的意义正如兼好法师说的:“偿仇野之露没有消时,鸟部山之烟也无起时,人生能够常住不灭,恐世间将更无趣味。”仇野为墓地之名,鸟部山则是火葬场所在地。试想,明清家具艺术中若没了争奇斗艳的清式,只有“尚古朴,不尚雕镂,即有雕镂、亦皆商周秦汉之式”的明式,岂不太单调了?!

作为日常生活用品的家具,也能成为审美对象,引领人们修身养性,培育人们的闲情逸致,去浮躁,平火气,简直不可思议。难怪一位西方研究专家称中国的明式家具为世界“独一无二的艺术”。

但民国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末以后,明清家具市场也同其他艺术品市场一样,仿品、赝品泛滥。出版行业更是推波助澜,使得一知半解者、甚至完全是“门外汉”编著的伪书、假书大行其道。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扰乱了视听,混淆了黑白。有些专家主编的鉴赏类入门著作也不严谨,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内容介绍雷同,实物大同小异,抄来搬去;二是价格评估混乱,有的以同类器物拍卖成交最高价作为估价参照,与现行市场流通价格完全背离;有的则将若干年前的拍卖成交价(或估价)与当前拍卖成交价(或估价)编在同一本书里,又不标明成交(或估价)日期,以致出现了一件明末黄花梨书案(94厘米×194厘米×87厘米)只“估价32000-38000元”,而一件清代小小的红木四合如意纹收腿式茶几(475厘米×475厘米×75厘米)却“估价70000元”的笑话……把明清家具从研究、收藏及陶冶性情的宁静的“湖河叉港”,推向了投资、赚钱、炒作的喧嚣的“长江大海”了。

2006年初,我得知上海××拍卖行有“著名专家坐堂免费鉴定与估价”这一信息,便拿着一个清中期紫檀印盒去打探一下价格行情。那天坐堂的正是那位常在大学课堂和社会培训班教授瓷器和木器鉴定知识的著名专家。他把印盒放在放大镜下看了再看,又打开盒盖放在耳旁敲了几敲,然后瞥了一眼身边的几个年轻人(也许是跟着他实习的学生吧),连“看不好”之类的客气话也没有,却是带着不无嘲讽的语气把印盒递还给我:“这东西是人工合成的现代制品!”

这位“著名专家”竟把色黑如漆、润如牛角的极品紫檀看成了人工合成材料!

同样,将高仿品视为真古董的“专家”也不乏其人。20世纪80年代,毛晓沪先生见到一个由现代制瓷厂生产的残破的凸显纹花口瓶,因为器形很好,便把它拿回自己的工作室进行修复并做旧处理。就是这件器物,后经故宫博物院专家集体研究后,竟被故宫博物院收购处收了进去,后又出现在了1993年某期的《收藏》杂志上。

还有一个有关董其昌《烟江叠嶂图》真伪争议的故事:此画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幅,而在上海博物馆也有一幅。前者钤有乾隆、嘉靖两帝的御印和鉴定大师高士奇的名章,而后者则有书画大师兼鉴定界巨擘谢稚柳的大印。孰真孰伪,至今仍然存疑!

瓷器和书画的真伪如此难以鉴别,木器又何尝不是如此。因此要真正懂得鉴别,非积数十年功不可,甚至须穷尽毕生精力。

鉴别的要诀很多,最基本一点,就是多看实物,既看标准器,也看旧仿、高仿品和修复器,然后请师傅通过“比较法”为你指点与分析两者在形制、质地、花纹、工艺、手感、包浆等方面的异同。鉴定学又称“眼学”,或曰“目测学”,事实上是一门经验学。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文物的鉴定,至今仍以目鉴为主要形式。这种目鉴心得,是主观感悟而非理性认知;其所获途径,是口问心授、薪火传灯而非皓首穷经、学院开方。因为,有些心得是语言无法表述或无法准确表述的,也即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诉诸文字更是难以企及。譬如:书画鉴定中的“气韵”、瓷器鉴定中的“手感”、木器鉴定中的“大开门”等等。有的人过于相信科学手段,但据说用热释光对钧瓷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为“其年代距今300-700年”,即明代。且不说它与目测学“公认为宋代”的差异有多大,就这结论本身也竟有400年之遥。所以,熟知是鉴定的必要条件。一是必须能宏观把握基本特征,凡与基本特征有误者必假无疑;二是微观注重细节,这些细节由技术与文化两方面构成,缺一不可。赝品过了第一关,往往过不了第二关。露出“马脚”的,往往在细节。近代学人王献唐说:“凡鉴定古玩,非见真器不能定伪。以伪为真,日后一遇真物,便认其伪。”这是经验之谈。

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桌案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清·黄花梨无束腰罗锅枨直腿香几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份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黄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帐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诧出,以增加隐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明末 黄花梨卷草纹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它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不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2、长桌、条桌与条案: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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