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吸水管的安装高度如何确定
您是指泵房中安装水泵的吸水管高度?
该高度=水泵样本上查到的吸水管高度+水泵基础高度+减震器高度(如果有)
一般按照这个高度预留水箱或水池的孔洞,否则差一点安装时可麻烦了。
是10.33m。垂直距离理论上是10.33m,但实际比这个值小,多少看具体的泵。如果没有垂直距离,而只有水平距离那只要考虑吸水管的损失而造成的压降了,理论上压降值也不能过10.33m,实际值比10.33要小。如果管道的沿程损失很小,那水平距离就可以很长,几百米都没问题。要是吸水管的损失很大的话,水平距离就小了,但管道的损失一半不大,所以有几十米长也没问题。10.33米不是由规范定的,这个值是由一个大气压所能支持的水柱高度所决定的。
一般吸水口中心线距离地面40CM左右,高度不足部分由水泵基础调整。
望采纳,谢谢。
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1.13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 200mm;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 200m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扩展资料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
四、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水池
消防泵房对建筑高度没有专门的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扩展资料
消防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是直接关系到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设备、消防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及清洁清扫,并做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泵房内机电设备由设备、消防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不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设置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消防车取水口管径不小于6m。按照规定的吸水口不低于6m的,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消防栓的间距
设置在5米间距源源不断的供水,应该可以给消防部门,作为给水的补充,如果,是内部供水,就不要做消防给水了,否则,一旦有事情发生,内部供水都成问题,更别提,提供给消防部门的供水了。水可以源源不断的供应,可以作为消防队救援时的供水,所以说,我们也可以不断的,为消防部门,提供最基础的水源保证。
1、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宜≤48h; 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 容积>2000m³ 时,补水时间不应>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DN100;
2、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3、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 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每个(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扩展资料
消防水池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