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的要求,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均属淘汰落后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二、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泵”,“产品名称”栏填写“泵”,“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栏为企业申请的全部系列,产品系列应按照有关泵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填写(表1申请书填写举例栏只列举了常用的产品系列),产品规格按表1中的产品规格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说明。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同一批投产的主要原材料,按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对于特大功率(指功率≥1000KW)或特殊类型(单机重量≥3吨)的产品需要现场检验的,企业应具备现场检验的设备,并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什牌子的水泵啊?
一、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二、首次申请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材料及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和产品说明书);
(五)产品标签(铭牌);
(六)产品说明书样稿;
(七)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指卫生许可批件或者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八)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完整产品样品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三、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五)市售产品说明书;
(六)市售产品标签(铭牌);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市场销售产品(样品)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的照片。
四、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有关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以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交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大型水质处理器除外)。进口产品,必要时卫生部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交变更后的产品标签或铭牌。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3、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代理申报的,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五、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六、首次申报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
程序 执行部门 工作时限
受理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 5个工作日
评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 70个工作日
批准 卫生部 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下雨天气一方面容易造成道路泥泞,另一方面因山体开挖过程中又容易造成山石松动,造成塌方及泥石流等现象,给工程施工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部分施工场地位于开挖山体上,容易造成积水,导致局部浸泡,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运行。为了做好预防为主,防御结合的管理办法,特编制以下安全措施。一、一般施工措施1、生产管理部门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天气变化,雨天、河流洪水及流速等有关情况,随时通报各施工作业队2、根据雨期施工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合理进行施工安排;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做好防汛准备工作;3、计划安排工期应尽量避免大雨、暴雨天气施工。2、雨期施工的准备:做好现场排水工作;做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雨工作;制定现场房屋、设备的排水防雨措施;备足排水需用的水泵及有关器材,准备适量的塑料布、油毡等防雨材料;3、临设道路碾压密实,并做好排水,确保雨季道路循环畅通,不淹不冲、不陷不滑;4、施工及生活区内,事先填筑平整。各种构件、机具、模板等存放场地以及钢筋、水泥、木工加工的生产场地,分层碾压密实,严禁积水;5、脚手架的搭设符合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6、随时注意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措施。不宜冒雨露天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注前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7、雨期施工主要做好防雨、防风、防雷、防电、防汛等工作。基础工程应开设排水沟、基槽、坑沟等,雨后积水设置防护栏和警告标志,超过1米的基槽坑井设支撑;一切机械设备设置在地势较高、防潮避雨的地方,要搭设防雨棚。机械设备的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的保护接地;脚手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脚手架和构筑物要按电气专业规定设临时避雷装置;脚手架上马道要采取防滑措施,下雨后及时清扫,并随时检查脚手架、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现场严禁使用裸线,并设专人维护管理用电设施,严禁私自改拆线路,严格各种规章制度;凡参加施工人员一律禁穿拖鞋、硬质等易滑鞋。8、雨季在山区或土方开挖地段施工,应注意泥石、滑坡和塌方,如遇此情况,严禁管子拉运、组对、焊接。9、雨天应对易潮的器材作防潮保护,如仪表、水泥等。10、雨天河谷、河滩等低洼地带,严禁堆放管材及其他材料,以防洪水冲袭。11、雨天应加强水情的预报,特别是注意上游的水情,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二、土建工程雨季施工方案 (一)材料储存措施1、雨季期间,对所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水泥和其它材料,必须严格管理,不得置于露天;对已加工和未加工的钢筋采取防雨、防锈措施;2、水泥等原材料由专门的库房存放并控制每次进货的数量,避免现场滞留积压及受潮变质或雨水浸泡;3、水泥、钢筋等材料堆放时,不应直接置于地面上,垫高高度不低于300mm; 4、钢筋堆放区及预制区搭设防雨棚,必要时在钢筋上盖雨布。(二)土方开挖施工措施1、土石方在雨季开挖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分期完成;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以增大边坡比或设置支撑,开挖集水沟,防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的检查;2、雨季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实已填土层,并形成斜坡,以利于排除雨水;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3、在施工场区内设临时纵横向排水沟,对填方地段,为防止冲刷边坡,修建临时急流槽;4、雨后在基槽或基坑内作业前,首先检查土石方边坡有无裂缝、塌方、支撑变形、折断等危险征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5、滑坡地段挖方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⑴事先收集并熟悉滑坡地段的水文、地质资料,了解地形地貌及以往滑坡情况;⑵不宜在雨天进行挖方作业;⑶保护滑坡地段的植被和排水沟渠;⑷采用先治后挖的施工方案;⑸开挖前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⑹开挖顺序采用先上后下,严禁先从坡脚处开始作业;⑻不得在滑坡地段及危险区内堆放器材或建临时设施。6、出现滑坡或塌方预兆时,采取下列措施:⑴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⑵挂出明显标志、警告牌、夜间设红灯;⑶划出警戒区,派专人夜间执勤;⑷通知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治理措施。7、土石方回填前,用人工清理坑、沟内的杂物及排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应先检查坑(沟)壁有无裂缝、塌方等现象,对危险部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⑵如用水泵抽水,水泵的电气绝缘必须良好;⑶拆除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三)砌体工程1砖在雨期必须集中堆放,不宜浇水。砌墙时干湿砖块合理搭配。砖湿度较大时不可上墙。砌筑高度不可超过1米;2雨期遇大雨必须停工。墙体砌筑收工时在砖墙顶盖一层干砖,避免大雨冲刷灰浆。大雨过后受雨水冲刷过的新砌墙体翻砌最上面两层砖;3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砖柱,架设临时支撑或及时浇筑圈梁;4砌体施工时,内外墙要尽量同时砌筑,并注意转角及丁字墙间的连接要同时跟上。遇暴风时,在风向相反的方向加临时支撑;5砌体砂浆的拌和量不宜过多,以能满足砌筑需要为宜。拌好的砂浆要注意防止雨水的冲刷;6雨后继续施工时,复核已完工砌体垂直度和标高,并检查砌体灰缝,受雨水冲刷严重之处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四)砼工程1、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尽量把砼工程安排在晴天进行施工;2、砼工程在雨天施工时,运输途中需加以遮盖,防止雨水进入,并随时检查模板支撑的强度及其稳定性;3、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走;4、遇到大雨停止浇筑砼,已浇部位加以覆盖;5、雨期施工时,加强对砼粗骨细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6、大面积砼浇筑前,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砼浇筑现场要预备防雨材料,以便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7、模板支撑下回填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8、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场所移至室内进行;刚焊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冷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质量;9、砼基础浇筑完毕,要立即排出未回填的基坑中的水,以免地基浸泡失稳;对已经拆模的基坑要及时回填并夯实。对新浇筑的基础须架设防雨棚。(五)脚手架1、加固脚手架基础。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2、脚手架上的马道等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3、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应立即加固和恢复;4、雨期不得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宜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数量;5、钢管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的交接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重新布置施工电缆,避免与钢管脚手架的交接。 5、遇大雨、高温、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6、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7、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高于自然地坪50mm,并夯实整平,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8、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设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六)边坡基坑支护1、雨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2、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3、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4、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如爆破过程中遇到雷电,迅速将雷管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5、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三.安装工程雨季施工方案(一)材料、设备管理措施雨季来临之前对进入现场的未安装的设备和未使用的材料进行防护,以免淋雨受潮:1、材料库房防雨性能要好,焊材库房内湿度不宜超过60%;2、房内各材料要分类集中上架,不应直接放置到地面;不能上架的应架空且垫高厚度不低于260mm;3、露天摆放的施工设备、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水浸雨淋产生锈蚀:4、现场材料堆放场、机具棚要有排水设施,沟渠畅通,做到雨停水散,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5、施工用配电箱、电焊机等应全部设置于专用电焊机房内;6、露天安装的设备及管道应保证无敞口处,防止雨水浸入,;防爆元件施工时要增加防雨措施;7、雨季来临前,要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施工道路畅通。8、焊材必须入库保管,焊材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派专人负责焊材管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要求焊材库内温度不低于5℃,湿度不大于60%。焊材入库前,焊材保管员应确认焊材的牌号、规格、入库量、有无损伤等。入库时,应区别牌号、规格、使用部位进行堆放,以便取出。焊材在使用前不得打开包装,以免受潮变质。摆放时与墙壁、地面距离不小于300mm。焊工领用焊条必须填写领用申请单,每次只能领用一种牌号的焊条,且不得超过4kg,同时还要根据当天气候适量领取。现场使用时,应置于保温筒内。当天施焊所剩焊条和焊条头应退回烘干室,焊材保管员按规定重新烘干并做好标识,下次使用时应优先发放。焊条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焊丝有锈蚀不能使用。每天焊接结束后将剩余焊丝取下,进行入库保管。9、阀门、法兰、螺栓、垫片、阻火器等材料应入库分区摆放,不得露天存放。现场施工用设备应按要求存放,不得随堆放。(二)焊接作业1、搭设良好的防雨棚或挡雨棚,焊接时焊工配备焊条保温筒,防止焊条回潮及雨淋;2、应加大预制深度,在预制厂房内完成大部分预制工作,预制厂房内应设立自动除湿机;空气湿度超过90%时,采取相应措施,否则禁止施焊;3、电焊机要接地良好,电焊把线要绝缘良好。四、防腐雨季施工方案1、雨季期间对防腐工作的影响极大,因此在防腐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在雨季对钢板、管材、安装附件等采取保护措施。如果涂层长期受雨水浸湿、或者在日夜温差太大易结露的部位,都会较快地受到腐蚀,使用寿命均会降低。2、针对雨季湿度较大的问题,需搭建临时施工雨棚,防止雨水淋湿使防腐层受到破坏。当环境温度低于5℃和高于40℃;灰尘过多;被涂表面温度大于65℃;相对湿度大于85%时,不得进行涂刷作业,但可进行其他防腐工作的施工,如地下管道的防腐施工,管道在除锈后的管子应立即进行防腐,聚乙烯胶粘带缠绕要紧密,斜角要均匀一致,搭边宽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聚乙烯胶粘带缠绕要平整,不能有折皱,防腐过程要做好自检记录,防腐完毕要进行测厚检查和电火花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3、雨季施工时间,施工前应用温度湿度检测仪表检测大气湿度,当湿度大于85%时间,不得进行防腐作业;4、雨季除锈、涂漆及保温作业应尽量在天气晴朗时进行,风雨天气如无防护措施应停止作业;5、如遇到物件表面潮湿,应用火焊加热等方法使表面干燥再刷油漆或保温;在漆膜完全干燥前应防止浸水及雨淋。五、 雨季吊装工程1、构件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周围要做好排水工作,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预埋件上;2、塔吊基础必须高出自然地面15厘米,严禁雨水浸泡基础;3、雨后吊装时,首先检查塔吊本身稳定性,确认塔吊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将构件吊至1米左右,往返上下多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4、雨天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如果司机没有在雨天吊装的经验,最好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停止施工时,应将塔吊的吊钩收回靠拢塔身,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建筑构件等任何物体;5、雨天由于构件表面及吊装绳索被淋湿,导致绳索与构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必要时可采取增加绳索与构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6、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7、吊装、运输作业时应特别注意路面情况,必要时道路上要铺设道木、钢板及碎石,避免施工车辆、吊车打滑及下沉;8、吊装作业时应保证通讯良好,严禁在视线不良的雨雾天气或大风天气吊装作业六、材料运输1、雨季运输作业时注意路面情况,必要时道路上要铺设道木、钢板及碎石,避免施工车辆打滑及下沉;2、汽车上下坡观察好路面情况,防止车辆行至中途发生车轮打滑使车辆横移侧翻;3、雨中行车与前车距离适当放长,尽量少用紧急制动,禁止滑行和急打转向,以防追尾和翻车事故发生。 七、施工用电及防雷 1、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现场临时用电、电缆宜架空敷设,禁止电缆在雨水中浸泡;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4、雨期前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季来临前,要检查所有施工用电设备是否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以及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可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 7、现场施工电缆要集中摆设,防止杂乱无章、及时更换绝缘外套老化或破损的电缆线;不必要的电缆线要及时收回。 8、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以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确保设备、人身安全。八、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2、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3、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彩钢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并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4、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达安全地点。临近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 5、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6、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1、所有机械操作棚要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机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2、雨天要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在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人货电梯、钢管脚手架等必须装设防雷装置;3、施工机械的排气孔要用塑料布或其他防雨材封堵;坑、沟内的机械最好移至地面、以防雨过大被淹没;十.施工排水措施1、全面检查原有排水系统,进行疏流或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措施,保证水流畅通,雨期制定防汛措施;2、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1)雨期施工主要解决施工区域雨水的排放,对于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其中包括阻止场外水流入现场和使现场水排出场外两部分。其原则是上游截水、下游散水、坑底抽水、地面排水。规划设计时,根据当地历年最大降雨量和降雨时期,结合现场地形和施工要求通盘考虑;(2)在建筑物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阻止场外水流入现场。施工现场的排水相对简单:低于地面的基坑排水只要确定相应流量就可选用相匹配的水泵和组织人工排水;高于地面的施工现场只要设置相应的排水渠道不使场内积水即可;(3)雨水对建筑物各分部工程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一些受雨水影响较大的室外分部工程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3、施工现场按标准实现现场场地硬化处理。4、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5、因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6、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7、雨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8、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四周垒填土埂,防止雨水流入。9、施工现场运输道路(1)临时道路起拱5%,两侧做宽300mm、深200 mm的排水沟; (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铺石块、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3)雨期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现象及时修复、清除。十一、应急预案为了确保本项目施工的安全,做好防汛排涝抗灾工作,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部防洪排涝应急预案。1.组织领导1.1项目部成立防汛排涝抗灾领导小组,领导责任分工如下:组长: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的全面指挥工作。副组长:负责项目部的防汛排涝抗灾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迁移撤离人员安置,抢险救灾人员、固守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项目部外部防汛排涝抗灾工作;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资金筹集、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听从指挥长下达的命令,并认真组织落实。1.2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⑴综合协调组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工作措施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汛期车辆,合理安排抢险救灾的物资运输。负责落实汛期备用通讯设备、材料、工具及组织抢险,及时反映情况和信息,确保发生特大洪水和内涝灾害时,通信指挥畅通无阻。负责调动各单位人力、物力、设备进行防汛排涝抗灾和工程抢险,救护工作。⑵物资供应组: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物资的计划、储备和发放,对库存的物资进行清仓查库,登记造册,要严格进出库手续,不允许挪用和损坏防洪排涝抗灾物资。⑶资金保障组:负责计划项目的资金保证,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资金预算和筹集保障工作。⑷保卫安全组:负责防汛排涝抢险队伍的抢险救护知识培训和训练,负责在迁移和撤离时的正常秩序和道路畅通。⑸生活保障组:负责在发生洪涝灾害时,迁移撤离人员的生活物资及食品供应工作。⑹卫生防疫组:负责本项目部防疫队伍的组织和救护技术培训,并做好与医院的联系和协调。1.3防御内涝灾害的预案1.4责任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各施工队伍。2.职责根据上级防汛排涝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做到思想高度重视,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在发生内涝灾害时组织抗灾,使内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处财产不受损失和职工家属生活、工作不受影响。制定出雨季施工的措施方案,确保职工人身安全,雨季生产正常运行。(1)抗御特大洪涝灾害的措施(2)认真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防洪涝抗灾工作的指挥畅通。(3)认真做好用电保障工作(5)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6)车辆、设备的组织的安排(7)防汛排涝抗灾物资的计划、储备、发放及使用。3.主要任务(1)要确保生产一线职工的人身安全。(2)要确保各施工区域正常运行。(3)认真做好防内涝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重点是各种排涝泵、胶管、铁锹、草袋等,以解决临时性排涝抗灾的
小区地下室的排水泵坏可以申请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设施,地下室的排水泵属于公共设施,所以可以启用维修基金,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