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作会计分录入什么科目?
制造企业购买的水泵如果金额较大时,根据发票价款、税额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如果金额较小时,根据发票的价、税款借:周转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低值易耗品属于企业实物资产,应该由财务严格控制。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这种业务做出了详细规定:
1、低值易耗品下应该设置在库、在用、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2、购入时分录:
借:低值易耗品(准则上为周转材料科目)-在库
贷:现金
3、领用时分录: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4、摊销时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5、报废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未摊完有余额情况下)
借: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低值易耗 品摊销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次转销法
五五摊销法
多次摊销法
扩展资料: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一、购入时:
统一先在低值易耗品进行归集,会计分录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二、领用时:
根据不同的用途,进行合理的分类
1、生产或项目领用使用,则
借:生产成本-**
贷:低值易耗品
2、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
借:管理(销售)费用---------***费(具体费用明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如办公用,则是办公费,招待使用则是业务招待费,修理使用则进入修理费用,具体根据用途确定)
贷:低值易耗品
三、期末结存
期末结存金额,为已购入但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金额。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可根据各公司的不同情况进行管理,下面是进行管理中的一些要点,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灵活的选用
1、低值易耗品领用应有领用单
2、低值易耗品应分类别进行管理,则管理时应根据类别不同,建立合适的分类编码体系
3、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根据核算的具体要求,可分部门或分项目、分产品进行核算,在领用时要明确领用的具体用途
4、低值易耗品较多的单位,可以借助小型进销存软件或用excel建立数据库,进行辅助管理,从而降低日常的统计工作量
5、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记账应分开,保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定期进行盘点对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值易耗品
公司购买电缆线,如果是用于成产加工,入“原材料”科目;
公司购买电缆线,如果是为了修缮职工宿舍、食堂、卫生室等,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公司购买电缆线,如果是用于在建工程,入“工程物资”科目;
房地产公司购买电缆线,用于房地产开发,入“开发成本”科目;
建筑施工公司购买电缆线,用于对外施工,入“工程施工”科目。
工地上的污水泵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
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
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
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新条例允许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没有改变固定资产的定义。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营业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营业税项目,其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比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机器,该机器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由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营业税条例规范的范畴,因此因房屋建筑物购进的材料和相关设备,其进项税均不得抵扣。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国税发[2005]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财税(1993)38号文件和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明确了房产的计价问题,也为我们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