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自来水水源地有几个,分别是哪里?
上海的自来水水源地有4个,分别是长江青草沙、东风西沙、陈行水库、黄浦江金泽。
1、长江青草沙青草沙是中国长江河口的一个冲积沙洲,位于长兴岛的西北方,属上海崇明县管辖。青草沙水源地位于长江口江心部位,不受陆域排污的干扰,水体水质属于一类至二类,水量丰富、水质优良,使青草沙成为上海市难得的优良水源地和城市供水的战略储备。
2、东风西沙水库位于上海长江口南支上段的北侧、崇明岛西南部, 东风西沙水库工程属城市供水项目,为新建项目。有效库容890.2万方,总库容976.2万方,最高蓄水位5.65m,2014年1月17日,东风西沙水库正式实现了通水。
3、陈行水库位于中国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的东部长江江堤外侧。水库呈矩形,面积135万平方米。东傍新川沙河口,西连宝山湖(宝钢水库),是上海市主要取水口之一。
4、黄浦江金泽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西部、太浦河北岸,占地面积约2.7平方公里,总库容约910万立方米,其中应急库容约525万立方米,由金泽水库、连通管、闵奉支线和松浦泵站改造等四个子项目组成。
扩展资料:1、黄浦江金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分为金泽水库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松浦大桥备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
水域:闵行区西河泾以西黄浦江水域,竖潦泾、横潦泾、大泖港-叶新公路、园泄泾-G1501、斜塘、泖河、东泖河、西泖河、太浦河、拦路港、淀山湖以及急水港东侧部分水域。陆域:北岸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下边界为西河泾。
2、青草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青草沙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水域部分为:青草沙水库库区和水库管理范围外沿线200米及取水口周围500米的长江水域。陆域部分为:北环河、水库堤坝外侧陆域沿线50米。
3、陈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陈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中,水域为:陈行水库、宝钢水库库区及陈行水库和宝钢水库堤坝外侧沿线1公里的长江水域。陆域为:陈行水库、宝钢水库堤坝外侧陆域沿线50米、输水泵站西侧边界、新川沙河。
4、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其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中,水域部分为:水库东侧取水头部半径300米水域范围,切向向库区延伸,库内所有水域。陆域:水库堤顶向外侧(库区为内)延伸50米,包括东西堤以及取水泵闸范围。
参考资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青草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东风西沙水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陈行水库
参考资料:新华网-航拍上海金泽水库 黄浦江上的供水“宝葫芦”
参考资料:央广网-上海人喝的水从哪来?走近沪四大饮用水水源地
上海自来水硬度小于150mg/L。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
1、应根据远近期污水量,确定污水泵站的规模,污水泵站设计,根据流量大小来选择预制泵站的筒体规格,需要用直径多少的筒体可以满足。
2、看内部管路。管路是否为304不锈钢材质,焊接部位是否细化,长期使用后是否会出现漏水现象,这一点,可能不是采购前立马能看出来的,但是我们可以从该品牌该设备的购买者中获知。
3、在分离制排水系统中雨水泵房与污水泵房可以分建在院内不同位置,也可以合建在一座构筑物里面,但污水提升泵、集水池和管道应自成系统。
4、应明确污水泵站是一次建成还是分期建设,是永久性还是半永久性,以决定标准和设施,并经过污水经泵站提升后,出水入河渠还收处理厂来选定污水泵站位置。
5、一体化预制泵站的集水池与机器间在同一构筑内时,集水池和机器间需用防水隔墙隔开,不允许渗漏,做法按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分建式集水池和机器间要保持一定的施工距离,以避免不均匀降沉,其中集水池多为圆形,机器间多为方形。
6、通过厂家资质来了解泵站质量。这一点,购买者再采购之前是可以直接获知的,可以要求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及一体化预制泵站的检测报告等证件。
一体化预制泵站推荐选择上海连宇,生产一体化泵站的厂家可以选择上海连宇,上海连宇一体化预制泵站是提升污水、雨水、饮用水、废水、农业灌溉用水的提升装备,主要用于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河道治水、公路铁路、工厂、矿山、旅游景区等建筑工程其特点具有机动灵活,泵站建设周期极短,安装极其简便。
是自来水。
根据自己长期自驾游的经历来看,高速服务区的自来水在我国大部都能喝。因为在江南地区因城镇密集,基本上供水为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相关信息:
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
在供水行业,关于谁是最早供水城市的争论一直存在,上海就是其一,理由是它在1881年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水厂。而实际上,大连自来水的历史可追溯到1879年。(下表中排名第一的香港供水建设与中国政府无关,不计入排名)
清朝末期,北洋大臣李鸿章向清廷上奏“凿石引泉”,在旅顺水师营龙引泉建设了中国第一套供水设施,开创了中国近代城市供水事业的先河。这个供水工程耗时10年,修建水池1座,砌筑隧道728米,水管用陶瓷、铸铁铺设,长达6180米,可以给2万多人供水。其供水作用发挥时间长达100年。
一个足有10个杭州西湖之大的江心河口水库,不仅使广大上海市民喝上优质长江水的多年期盼成为了现实,即使面临东海咸潮入侵,4.38亿立方米的有效蓄水量也足以保证连续68天的正常供水,从此解除了上海曾经郁结的“心头之患”,而且改写了上海饮用水主要依靠黄浦江水源的历史,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原水的供应格局,完善了上海“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饮用水水源地战略布局。
这是一个时代壮举,壮在工程的浩大,壮在党心所思、民心所向。
这是一件人间美事,美在自然,美在境界,美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间。
为了让上海人民喝上好水
饮用水是人的“第一食品”。
地处东海之滨、长江河口、太湖水域的上海,曾因丰沛的水资源而得名“上海”。长期以来,水一直是大自然对上海的特别恩赐,因为上海有她的母亲河——黄浦江。按理说,上海的水域面积不小,占了上海总面积的六分之一,但却是联合国曾经预测的21世纪饮用水缺乏的六大城市之一,是典型的水质型缺水城市。上海并不缺水,上海缺的是可以饮用的好水。
长期以来,好水之忧如影相随。与此同时,上海也始终没有停止过改善市民饮用水水质的努力:从上个世纪以来,上海的水源地历经数次迁移。苏州河和黄浦江市内段是上海最早的水源地,先是苏州河水质日趋恶化,上海水源取水口被迫迁至黄浦江军工路附近;到了1978年,人们无奈地发现,黄浦江下游的鱼虾几乎绝迹,取水口又被迫溯流而上;时隔十年,在1987年7月,取水口不得不再一次移到黄浦江上游临江段;而到了1998年7月,二期工程又将取水口上迁到了黄浦江上游的松浦大桥附近水域。水源地一再迁移,而上海却并没有摆脱“水质恶化”的阴影。黄浦江上游,其实也是太湖流域下游,由于受到污染的影响,取自黄浦江上游的开放式、流动性的原水,大多属三类至四类水,有时甚至是五类,为了保证自来水的质量,水厂不得不采用重氯消毒杀菌,投放量甚至是过去的4倍。
干净水源何处寻,长江河口江中求。
上海的饮用水水质,已经成为上海城市发展中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不得不作出这样一个历史性的思考,我们不得不作出这样一个历史性的抉择——
1987年,上海市科委对“长江——上海城市供水第二水源规划方案研究”进行立项,拉开了上海研究开发利用长江口饮用水水源的序幕。
1990年,上海市水利设计院提出了“促淤不可行,圈水可行”的建议,播下了青草沙圈水的第一颗科学种子。青草沙水源地因此受到了关注。青草沙水源地位于长兴岛的西北方,是长江口的一个冲积沙洲,年均过境径流总量约9335亿立方米,是黄浦江的100倍,而更为重要的是,青草沙水源地水质清澈,达到了二级国家标准,符合国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1991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环保局等一批专家提出了“从长江江心取水,变长兴岛为水源岛”的科学设想。
1994年,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江口成功开发了第一座盐度观测站——青草沙盐度站,奠定了长江口水沙盐序列观测的研究基础。
1996年,上海市建委组织了“上海市长江口青草沙水源地预可行性研究”,形成了青草沙研究系列报告。
2001年,青草沙水源地被纳入经国务院批准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
2004年,青草沙水源地被纳入水利部《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要点报告》。
2005年,上海市城投总公司组织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完成了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总报告和16份专题报告。经过科学论证,证明了青草沙水源地具有淡水资源丰沛、水质优良稳定、有利南北港河势稳定等综合优势,完全符合上海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符合上海水源地“百年”战略要求,青草沙水源地成为了上海新水源地的首选方案。同年12月,上海市水务局主持召开了“上海市长江口水源地评估审查会”,来自全国9个学科的26名院士专家组成了专家组,听取了《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研究成果》汇报。与会的26位院士、专家一致认为:水源地建设属百年大计,关系到整个城市的供水安全,意义重大。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及早启动青草沙水源地工程建设,并基本同意预可研初拟的工程方案。会议形成了《上海市长江口水源地研究成果评估审查意见》,并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本市加快长江口水源地规划建设的请示》。
于是,2006年1月20日,成为了上海供水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日子:上海市委、市政府作出科学决策,“扩大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青草沙水源地……”被正式写入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为了在工程中体现“百年”战略
这是一种求真务实。2006年5月8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和2006年5月15日的市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长江口水源地建设有关工作汇报》。
这是一种高瞻远瞩,上海市委、市政府在谋划青草沙水源地的开发建设中,特别提出:“饮用水源地要充分用好长江水源,要有‘百年’战略方案……”
是的,青草沙工程的建设难度堪比三峡,要把蓝图变为现实有着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在江心河口地区建造大型水库,世界上没有先例,这是一个充满奇思妙想的伟大创举。要实现这样伟大的创举,需要殚精竭虑;要实现这样伟大的创举,需要呕心沥血。如果说,15年的论证是艰难的,那么,在此后5年的设计、施工阶段中,需要研究的工程难题更加现实,需要攻克的工程难关更加繁多,包括建设世界最大的江心河口水库是否可能,包括采用盾构法推进大口径长距离江底输水管线是否可行,包括建造亚洲最大的超大型输水泵站的选址问题,还有如何解决江心河口水库的咸潮入侵问题……
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这里,所有的愿望都寄托在这里。
在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总指挥的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以2007年6月5日为标志,一个造福民生的世纪工程开始打造,一幅宏伟蓝图开始立体地呈现在上海人民的心上——
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由三大主体九大工程项目组成,即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长江原水输水隧道工程、陆域输水管线及增压泵站工程。工程建成后,长江原水经取水泵闸、水库、输水闸井进入长兴岛岛域输水隧道,再经长江原水过江管自流过江后,由浦东五号沟泵站提升进入各个输水支线,最终到达14座自来水厂。
“向社会融智”,青草沙团队在工程建设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因为谁都知道,在接下去将全面铺开的浩大工程中,必须依靠专家来把关,来突破工程中的“瓶颈”。于是,一个由院士领衔的专家委员会成立了,22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涉及到水利、隧道、基础工程、自动化控制、制水、环保等众多学科。为了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工程指挥部作出了一个决定:凡是工程中的重大决策必须经专家委员会审查。
假如把“向社会融智”比作是青草沙工程的一条腿,那么,“靠创新驱动”就是青草沙工程的另一条腿。在专家委员会成立之后,一个科技与管理创新委员会相继成立。这个以青草沙公司为主体,以中标设计单位、中标施工单位、中标咨询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和研究院为中坚力量的产学研科技创新团队,从一开始就制订了《科研管理办法》和《科技管理与创新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制订了切合工程实际的《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科技创新策划书》,并编制了科技创新实施规划,明确了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科技创新的任务、目标及进度计划,为自主创新的促进、项目建设的推进,构筑了一个助力的平台。在此后的时间里,青草沙公司成功申请了上海市科委科研项目3项,市建委科研项目1项;先后与科研院校合作进行了青草沙水库最长连续不宜取水天数试验研究、水库工程河势影响研究、水库工程防冲护滩模型试验研究、水库泵型选择试验研究等三十余项科研项目,应用相应科研成果,有效指导了水源地工程建设,其中,结合工程实践起草发布的《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排体缝制及铺设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还填补了工程规范中的一项空白。
打造百年水源地工程,没有一步退路,只有去集聚智慧、付出心血,在实践中去走出一条科技创新的路子来,尽管所遇到的困难、所作出的努力,是常人所难以想象的,但是,青草沙团队独具匠心地创造了数个令人瞩目的世界工程之最:800米主龙口开创了河口水库合龙工艺之最、7.2公里输水隧道开创了中等直径盾构一次掘进工艺之最、高扬程大规模泵站开创了节地节电之最、水库科学实证基地开创了湖库富营养化预控技术之最……特别是在河口江心建水库,这是上海的创举、中国的创举,也是世界上迄今为止绝无仅有的伟大创举!
为了实现“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愿景
原水弥珍贵,润城细无声。
青草沙这个上海百年战略水源地,终于从“天方夜谭”变成了眼前的现实。青草沙水源地工程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进入调试通水阶段后,经过一个月时间的设备调试和管道冲洗,新建的浦东金海水厂于2010年12月1日率先正式并网向用户供水。金海水厂通水后,青草沙水库又先后三次向杨树浦、南市、居家桥、陆家嘴、临江、凌桥和长桥水厂供水,上海的长宁、徐汇、卢湾、静安、黄浦、虹口、杨浦等7个行政区的全部地区,以及浦东、普陀、闸北、闵行、青浦等5个行政区部分地区的1000多万市民已全部用上来自青草沙水库的优质长江水。
“长江好水,在流入东海之前,将被挽留,为上海这座城市和她的人民造福。”上海终于让上海的千万市民喝到了长江的江心水,并且从根本上扭转了上海合格水源严重短缺的局面,使长江原水占到了全市原水供应的50%。
为了实现“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愿景,上海没有停止她的脚步。
根据预测,到2020年,全市原水总需求量将达到1428万立方米/天,而上海建成的长江青草沙、黄浦江上游、长江陈行及崇明东风西沙四大水源地。其中,青草沙水源地供给中心城区、浦东新区、长兴及横沙两岛;陈行水源地供给嘉定和宝山;东风西沙水源地供给崇明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供给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和闵行,届时,长江原水约占全市原水供应的70%。
好水,流在我们的身边,流在我们的心里。上海有幸!上海人民有幸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将第二条修改为: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管渠(包括钢筋混凝土渠道、钢管及其他新型材质管道)、透气管渠及其附属设施。三、将第四条修改为:
钢筋混凝土渠道的保护范围为渠道及其外缘两侧各10米内的区域。
钢管及其他新型材质管道的保护范围为管道及其外缘两侧各5米内的区域;其中,以顶管法施工且采取双管敷设的,其保护范围为管道及其外缘两侧各3米内的区域。
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应当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引水管渠控制范围为保护范围两侧各40米内的区域。四、删除第六条第二款,将条标修改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要求”。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条标为“控制范围内的施工要求”:
在引水管渠控制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分别明确引水管渠保护和监测要求。
监测单位在监测过程中发现监测指标达到监测控制限值时,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同时报告市供水处。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后的15日内,将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以及对毗邻引水管渠保护情况报市供水处备案。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条标为“巡查和监测”:
原水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引水管渠巡查和监测制度,配备专人实施日常和专项巡查,定期进行监测,并建立巡查、监测档案;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同时报告市供水处。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条标为“服务和指导”:
市供水处应当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原水供水企业的引水管渠保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八、将原第八条调整为第十一条,条标修改为“技术规范”,条文修改为:
引水管渠保护的技术规范,由市水务局制定。九、将原第十条调整为第十三条,修改为: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备案的,由市水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十、删除原第十一条、原第十三条。十一、其他修改:
删除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市政”“港监”,将第二款中的“交通运输”修改为“交通”,将第三款中的“区、县”修改为“区”。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文字和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8年5月15日起施行。《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不会。无菌的环境当然可以。不然会滋生细菌,没细菌也落灰。加热长许后才会挥发。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
中国自来水事业起点
在供水行业,关于谁是最早供水城市的争论一直存在,上海就是其一,理由是它在1881年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水厂。而实际上,大连自来水的历史可追溯到1879年。
清朝末期,北洋大臣李鸿章向清廷上奏“凿石引泉”,在旅顺水师营龙引泉建设了中国第一套供水设施,开创了中国近代城市供水事业的先河。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雨水泵站、污水泵站;
(三)雨水管道及其进水口、检查井、通气井;
(四)污水管道及其检查井、通气井;
(五)城市排水河道、潮闸门、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六)污水输送干线及其附属设施。
凡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或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设施的主管机关。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排水设施的管理。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部队内部的排水设施,由其所属单位负责修建和养护。城市排水设施,由市政、房产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修建和养护。第五条 市市政局应建立和健全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疏浚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六条 为了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完好,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排水管道、污水输送干线管道边缘两侧十米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重物;
(二)向排水管道、检查井、进水口倾倒垃圾和排放易堵塞物;
(三)在污水处理厂和雨水、污水泵站出入口堆放物料或停放车辆;
(四)从事有损于城市排水设施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除小型城市排水管道外,非桩基础建筑的施工基坑外缘与城市排水管道或雨水、污水泵站外侧的安全净距为六至十米;桩基础建筑的施工基坑外缘与城市排水管道或雨水、污水泵站外侧的安全净距应不小于十米。第八条 前条规定的安全净距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持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征求市市政局所属工务所或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在施工过程中,城市排水管道或雨水、污水泵站周围的土体有移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水管道或雨水、污水泵站的损坏或堵塞;必要时须按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恢复原状。第九条 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入城市排水管道的水中有沉淀物的,应由排放单位负责进行简易沉淀;因排放沉淀物造成城市排水管道堵塞或不畅的,排放单位应按养护要求,负责疏通。第十条 凡敷设地下管线的单位,须执行《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管理暂行办法》。因施工或工程建设需要改动原有城市排水设施的,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商定的协议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填没城市排水河道或临时堵塞局部排水管道和城市排水河道的,建设单位应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并妥善安排好排水出路。临时堵塞局部排水设施和城市排水河道到期后,建设单位应负责恢复原状。第十二条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排放污水、废水,应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执行建设部《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排放含有硫酸盐的污水、废水,执行每升不超过一千毫克的标准。
污水、废水在接入城市排水管道前,排放单位须向上海市排水监测站提出申请,经批准核发《上海市污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管道接管证》后,方可接入。第十三条 雨水和污水需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单位,在进行室内外排水设计前,可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查阅有关技术资料。
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地区,雨水、污水管道不得互相混接;在没有敷设污水管道的地区,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才能排放。第十四条 污水、废水的排放应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管理。向城市排水管道排放污水、废水,应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如实提供水量、水质、工艺、厂(院)平面图等资料。需要时,有关工厂、医院等单位还应按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排放口安装闸门等设施。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对需要保密的排水资料,应确定密级,严格管理。第十五条 在污水、废水排放量超过城市排水管道排放能力的区域,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可对排放单位采取限制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的措施。污水、废水排放单位应服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调度,不得强行排放;因强行排放而损坏城市排水管道或造成污染环境的后果,由排放单位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