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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风中的鼠标
雪白的蚂蚁
2023-01-01 10:02:38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最佳答案
轻松的乌冬面
可靠的路灯
2025-08-15 21:54:21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1

一、汛期领导程序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物业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组员为办公室人员

      2、在险情发生时,物业领导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维修部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卫部负责调配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二、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排水泵、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汛期到来之前,小区主管应仔细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开在“自动”位置

      (3)检查小区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维修组检查配电室、控制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5)防汛组长重点检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电梯底坑周围和以往记录在册的问题点。

      (6)同时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包括避雷网(针)、电缆沟等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险情处理程序

      1、小区保安人员由防汛组长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2、小区保洁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3、险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2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

      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

      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

      七、各项目值班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

      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内勤和各项目客服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3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4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1)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2)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5

      按照XX街道20xx年防汛排涝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确保我社区安全度汛,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全面提升我社区防汛排涝能力,完善预险、逃险、抢险等方面工作,做到组织有序,措施得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面积内涝,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我社区居民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做到社区不受淹,主要交通干线不断道,保证供水、供电、供气正常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发生超标洪水,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居民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强对洪涝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密切注视雨期雨量,暴雨强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制定并落实好群众逃险方案。

三、汛期时段

      1、汛期:20xx年6月20日?D?D9月20日。

      2、主汛期:20xx年7月1日?D?D8月25日。

      3、紧急防汛期:发生洪涝灾害时的抗洪阶段。

四、职责分工

      在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社区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社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1、在汛期前完成属地险房普查工作,督促协调在主汛期前完成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工作。主汛期,防汛重点部位要派专人监控,在紧急状态下组织居民撤离做好洪涝灾害的险情监视工作组织属地单位及一些重点地段的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2、按照街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开展好物资协调、人员撤离等。发生灾情、险情时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部负责人汇报。

五、保障措施

      1、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防汛组织机构,实行社区主任负责制。制定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监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落实人员物资。抢险队伍要以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居民骨干为基础。同时配齐车辆、铁锹、沙袋等物资。

      3、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其中包括: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居民逃险线路,做好险房、险段居民撤离动员工作等。

小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渡汛,根据省市区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洪除涝并重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防汛工作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实实搞好社区防汛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指挥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组全面负责社区防汛工作,各社居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防汛的日常监控,防范协调,排查和疏导,以及突发状况的应急措施的实施。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科,负责防汛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省长城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环东、白帝海棠小区内排水管网的清淤排查,同时做好汛期泵站的监管工作。辖区各物业公司要加强隐患排查处理,未雨绸缪,筹备沙袋等防汛物资,以备应急之需。

三、主要措施

      (一)隐患排查

      各社居委负责组织汛前、汛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协调辖区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值班的具体安排。对本区域内的防汛设备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上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预警抢险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要仔细检查,及时处置在汛期要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作出预警并报告上级部门对已经发生的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抢护措施,全力抢险,防止险情扩大要妥善安排群众生活,搞好灾后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三)灾害统计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

最新回答
稳重的电脑
忧心的唇彩
2025-08-15 21:54:21

水泵是防汛物资仓库和抗旱物资仓库中必不可少的抢险应急设备,是防汛抗旱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物资储备之一。在汛期,当低洼地带的工矿企业、学校、居民区等遭受内洪灾害时,大型水泵可用来抽水排涝抢险,最大程度减轻水灾损失;在旱季,当遭受严重旱情而影响群众饮水和农业生产时,可用水泵从应急水源点抽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农业正常灌溉。

风趣的学姐
现实的芝麻
2025-08-15 21:54:21
选QW潜水泵,这种泵是潜在水里的,(流量,扬程,口径,功率,)

流量,水泵一小时要打出多少吨,就选多少

扬程,水泵离输送的目的地是几米,选几米,

口径,这种泵潜在水里,不用法兰连接,只用流量,扬程能达到就可以了。

功率,看流量和扬程是多少,然后选合适的电机,(这个是有规律的)

电压一般都是380V.

可以移动,最好是固定一个位子,重量,这种泵一个人基本上是拿不动的,小的可以拿。

牌子,正规厂家都可以。

型号,(口径,流量,扬程,功率,电压),告诉厂家就可以。

幽默的白云
爱撒娇的海燕
2025-08-15 21:5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对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防灾、抗灾和救护工作。抢险救灾 工作 总结 怎么写呢?更多抢险救灾工作总结模板请点击“ 2021总结 ”查看。

抢险救灾工作总结1

为切实做好20__年的防汛工作,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靖王高速公路、桥梁安全畅通,按照交通集团对防汛抢险工作的总体部署,分公司结合实际,抓早、抓实、抓好辖区的防汛抢险工作,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完善防汛预案,及时检查辖区存在的防汛安全隐患,顺利的完成了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防汛工作 措施

按照交通厅、公路局和交通集团防汛的部署,坚持“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保障畅通”的方针,树立牢固的防汛意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安全度汛应急方案,积极筹措防汛物资、设备器材,坚持做到防汛救灾“领导组织、物资供应、机械设备、抢险队伍”四个关键环境,安排好分公司辖区的防汛部署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一)提高认识,完善制度

分公司建立以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同时将有上级有关防汛文件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单位,使各单位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的防汛机构、制定具体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落实防汛物资、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零 报告 制度和夜间巡查制度,按照值班表坚持好汛期昼夜值班工作,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天气情况,详细记录天气雨情、汛情预报、水毁发生,务求做到汛情及时监测,上报做到快速准确,反应及时果断处理得当。

(二)认真检查,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对靖王高速公路的桥梁、涵洞及安全设施、排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整修和加固。同时,还要对易发生水毁路段进行重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遇有险情,及时采取抢修措施,并立即向分公司汇报,确保汛期靖王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分公司、管理所服务区及各收费站、车库、电讯设施、电力设施、养护机械、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使养护机械和物资在应对洪涝灾害时能以良好状态发挥作用,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都能够用得上、顶得住、战得胜,保证防汛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是建立防汛抢险突击队。抽调精干的干部职工组建汛期抢险突击队,并组织了防汛演练,做到反应快速,行动有力,遇有险情,立即出动,确保靖王高速公路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水毁治理 经验

1、全面做好道路巡查工作

在汛期前,路政部门在汛期加强巡查频率,养护人员采取拉网式的检查,对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安全设施及房屋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安排施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在汛期来临前进行及时修复完善。按要求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的汛期检查,在巡查中车辆时速不能超过40KM/H,对容易发生水毁的路段采用徒步巡查的方式进行。对沿线易发生水毁的重要路段及位置进行重点监测。

2、提前完善排水设施

结合道路实际情况,研究道路易形成水毁路段的原因,拿出解决方案,将其列入年度养护计划,通过增设挡水墙、排水沟及蒸发池等排水设施有限的预防水毁灾害。

3、水毁及时修复

当水毁险情发生时,按照已制定的切实可行的预案,组织施工单位加紧抢险工作,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加强与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沟通

在汛期加强与安全、医疗、高交、气象及兄弟单位之间的沟通,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出警、快速救援、快速抢险的处置机制。当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与上级有关部室进行沟通,并将第一手资料(视频、影像)及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室,并与其交换意见,进一步优化施工抢险方案。

三、实施情况

今年_月份降雨过程频繁,分公司各级防汛人员坚守岗位,领导考前指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发挥防汛抢险人员和设备的作用,全力做好强降雨天气造成的水毁路段,确保道路正常通行。今年汛期,所辖路段共修复路基水毁293m,路面30m、护坡6.4m、排水沟急流槽27m,挡墙110.7m,塌方1674.5m,累计水毁约18.29万元。

在省公路局、交通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分公司虽然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的防汛任务,但防汛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作用,不断开拓创新,为司乘便捷、安全、畅通出新提供有力的保证。

抢险救灾工作总结2

自今年进入汛期以来,防洪度汛形式日益严峻,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总监办以及所辖各施工单位提早进行重点部位的防汛准备和汛期 工作计划 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度汛措施,现就防洪度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在总监办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防汛责任意识,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汛期安全防护工作做为重点,抓紧、抓好、常抓不懈,确保汛期安全无事故。

防洪度汛的基本目标是: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推进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序、顺利进展,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不发生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事故。

二、工作机制

1、强化防汛责任意识,明确防汛职责、责任范围。在防洪度汛期间,把防洪度汛与工程施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确保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推进现场施工的有序进展。

2、认真落实以领导负责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总监办成立了以庞戈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组织领导、制定措施、落实任务、督促检查”四项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有效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建立防汛值班、施工区雨前雨后巡查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并进行相关知识 教育 培训及预案演练。

4、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主要防汛项目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汛期工料存储,要求施工单位针对不稳定部位加强安全监测工作并按设计要求完成防汛项目施工。

三、工作总结

1、汛期,总监办始终把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洪度汛工作结合在一起,组织由业主参加的联合安全与防洪检查组,对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防汛项目施工,对重要部位防洪度汛措施召开专题会进行审查和协调。

2、总之,在以庞戈为组长的正确领导下,总监办认真履行职责和施工单位积极落实,圆满完成本年度的防汛任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度汛及有序顺利进行。

抢险救灾工作总结3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防洪度汛形式日益严峻。且持续高温炎日天气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在主汛期内施工中可能发生汛期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法》、《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防汛工作制度,结合施工项目今年所面临的防汛形势,我项目部分析工程度汛安全形式,进行重点部位的防汛准备和汛期施工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度汛和高温天气施工措施,现在就防洪度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防洪度汛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强化防汛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做到早筹划早安排,防汛重点突出,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防洪度汛的基本目标是,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推进项目施工的有序、顺利进展,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编制防洪度汛预案并落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项目部编制防洪度汛预案,针对防汛需要,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同时针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防洪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为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和完善防洪度汛工作计划与措施

1、建防洪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建立防汛值班。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并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培训。

2、针对不稳定部位加强安全监控工作。

3、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防汛施工。

四、设备物资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要求,做好物资设备管理准备工作

2、建立应急物资、设备台帐,做好防汛工作的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物资落实、措施落实

3、建立防汛岗位责任制、汛期值班、汛前检查、报告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等

五、加大防洪度汛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汛期项目部始终把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洪度汛工作结合在一起,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对重要危险部位安排专人定时巡视检查。

总之项目部认真履行职责和积极落实,圆满完成本年度的防洪和度汛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抢险救灾工作总结4

_日,大暴雨突袭我区。强降雨给城镇防汛排涝、重点工程建设、园林绿化、道路通行等带来严重影响。面对这一灾害天气,区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定相关策略,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各部门紧急启动《__ 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__ 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全员到岗,投入到排涝抢险工作中去,切实把防御暴雨洪涝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扎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汛期财产完好,用最短的时间将在施工程、园林绿化、道路及居民区积水全部清理,用最快的速度恢复城镇道路的畅通,尽最大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一、总体受灾情况。

1、工程施工现场积水情况:我区共有159项在施工程受暴雨及积水影响而停工。其中,140项施工现场出现大面积积水,积水严重项目有北石林、王家场小学、月坛新厦等19项工程。

2、园林绿化受灾情况:受灾面积达6.1万多平米,主要分布潘家洼、五百亩、津沽路、津歧路、梨双路、津港路、汉港路等地段。共造成倒伏树木3600余株,主要以杨树、泡桐、千头椿、香花槐等乔木为主,经济损失近900万元。

3、道路及居民小区积水情况:强降雨造成咸水沽镇区范围内道路多处积水,部分地段积水严重,主要有:红旗路全线、南华路、建国大街、津沽路、体育场北路及周边小区等不同程度存在积水现象,积水最深地段水深达80厘米。

4、桥梁受损严重:由于强降雨使月牙河水位猛涨,一度超过警戒水位,连日的大水冲刷,使月牙河上的多处桥梁受损,最为严重的全红桥已出现安全隐患,正在加固维修。

二、防范及应急抢险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建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工,做到各司其职。由主要领导牵头,沿镇区各路段、市政排水泵站以及全区的污水泵站彻夜巡查,指挥排涝工作。

2、加强后勤,确保抢险设施保持运转。市政所提前做好各排水管道的清空。检查泵站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防水线、泵管、 潜水 泵的安全性,确保正常运转,随时处于临战状态。材料场防汛器材准备充足,蛇皮袋装好沙土备用,确保泵站机房和材料场库房不被淹泡。排水职工身着警示服装冒雨站在道路中央以及排水井周围,为过往车辆和行人导航。

3、全面实施四级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防汛期间,每天由建委主任、中层领导、防汛人员及专职司机组成四级值班小组,进行全天候值班,随时关注天气形势变化,保持上下联动、通讯畅通,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险情、灾情等做到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有效提高了防汛工作反应速度。

4、采取飞信、短信、网络传输等方式通知参建单位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提醒参建单位要注重防雨排水、深基坑监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和雨后防疫等安全事项。同时督促参见单位要将农民工转移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尽量减少外出。此次特大暴雨期间,累计发送通知共计3000余条。

5、全力服务我区重点工程。防汛期间质安支队实施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导,强化动态跟踪,为工程办件、报验等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促进重点工程早建设、早完工、早投产,减少汛期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6、强化对汛情的掌握程度。防汛期间,建委各部门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实行不定时汛情上报机制,动态跟踪各部门防汛情况,及时上报建委和区政府。

7、部署雨后复工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质安支队下发了《关于开展__ 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建筑用施工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以参建单位自检自查为基础,全面开展雨后复工检查工作,并重点对临时用电线路、漏电保护器和建筑用施工电梯进行了全数检查,确保建筑工地 安全生产 。

三、排涝救灾情况。

防汛期间区质安支队积极组织对全区各建设项目进行电路、架体、大型设备、农民工宿舍和食堂等方面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将施工现场积水全部排除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到目前,受灾工程已全部恢复施工。

园林部门主要领导及全所上下紧急行动,共出动车辆130余台次,赶往各主干道和绿化带,在第一时间抢救绿化成果。经园林职工全力奋战,共计排水约1800立方米,扶正、加固倒斜树木约1600余株,投入人力560余人,动用6寸、8寸水泵18台,发电机16台,吊车、挖掘机大小链排等机械台班39余次。各公园采取临时禁园措施,在水淹公园道路路口及湖边等危险地段安置提示牌,坚决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

为尽快排除道路及居民小区积水,市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紧急出动抢险人员100余名,抽调工程车辆、临时水泵、发电机等设施进行抢险。自25日22时至28日凌晨,南华路泵站、周辛庄泵站、津沽路泵站、体北路 雨水 泵站等10座泵站23台排水设施同时运转,并为海河故道新购置大型水泵一台、新上变压器4台,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排除积水主干路红旗路、体育场北路、南华路及津沽路445.74万立方米积水公用事业管理科共出动车次41次,人次96次,及时启动天嘉湖泵站、幸福河临时泵站、京基高尔夫泵站等7座泵站33台排水设施,总体流量达到每秒25.5立方米,将道路及居民小区的积水及时排除,确保了道路畅通,维护了公用设施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

1、全面做好雨后复工检查工作。在参建各方自查基础上,重点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深基坑、脚手架体、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2、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提高防汛工作能力。在改进应急工作预案的同时,购置防汛设施、储备防汛物资、落实防汛人员,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3、进一步做好汛期园林绿化保障工作。确保汛期保障和雨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打造我区良好生活环境。

4、完善各部门应急工作预案。利用编撰服务体系的契机,组织人员详细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此次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全面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应急工作预案在将来的防汛工作中发挥更大的效用。

抢险救灾工作总结5

根据市防汛办的要求,市供销社今年切实加强了防洪抢险救灾的安全防范工作,具体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检查等,确保了汛期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把责任落到实处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布置。

一是抓得早,在年初供销社就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抓得实,市供销社和所属的8个直属企业都落实防范抢险救灾安全防范工作的“一岗双责”,制定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预案。

三是抓得细,市社所属企业新增了防洪抢险救灾的防洪措施,将防洪抢险救灾的物资、经费和组织抢险、具体的疏散线路、方案等准备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检查,确保汛期安全

7至8月,市供销社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防汛安全检查。7月底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领三个检查组,对所属的8个直属企业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8月中旬,又专门对烟花爆竹公司的仓库、部分连锁配送中心,滋补酒厂、泸牌酒业公司两个生产、经营企业的防汛抢险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了两次综合大检查。

各自属企业基本做到了“三有”、“四加强”,即:有工作预案和应急措施,有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有防汛安全值班记录加强了领导,加强了责任落实,加强了应急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加强了值班检查,确保各企业在今年汛期中的生产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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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观的微笑
坚强的小松鼠
2025-08-15 21:54:21
防汛度汛专项施工方案

1. 工程概况 2

2. 防洪组织机构 2

3.防洪物资及设备 4

4. 汛期施工措施 5

5.防洪重点地段汛期施工措施 8

6.防洪预案 1

7.相关文件和记录表格 14

附件1:防洪应急救援程序 15

附件2:防洪人员值班表、电话表 18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军供站工程,共计18000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泵井一座。

2. 防洪组织机构

2.1防洪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1.1组织工作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的雨季施工领导小组,将方案编制、措施落实、人员教育、料具供应、应急抢险等具体职责落实到主控及相关部门,并明确责任人。

防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7620125。项目部夜间设值班人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注意采用收听、查询等方式了解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做好雨季施工各种材料准备,防止暴风雨突然袭击,给施工造成影响。

项目部设汛期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个救援专业组,即:应急援救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取证组和善后处理组。

2.2防洪小组岗位职责及分工

1 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其职责为:负责应急预案实施前和演练的评审与修订工作,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救援专业组和作业队的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提供应急资源、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工作;负责对公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事故公告;必要时向所在的省市救援组织发出救援请求。

2救援专业组分工

①应急救援组长: ②治安保卫组长:

③后勤保障组长: ④事故调查组长:

⑤善后处理组长:

2.3防洪值班安排(见防洪值班表)

2.4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及联系方式

应急救援组织 电 话 组 长 组 员 主要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发布、实施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向新闻和上级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救援专业组 应急救援组 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改与演练的实施;判别应急响应级别。查明危险源,提出应急和补救措施。劳力调配。

后勤保障组 资金和车辆的调配,救援机具、器材和物资的供应。

治安保卫组 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人员疏散。

事故调查组 收集相关材料,分析伤亡原因,提报事故报告。

善后处理组 丧葬死亡人员,接待家属,核定抚恤、丧葬费用。

值班调度: 电话:

3. 防洪物资及设备

防洪防汛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要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场(所需材料见下表1)

防洪防汛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潜水泵 台 2

2 发电机 台 2

3 编织袋 条 500

4 铁锹 把 60

5 排水胶管 m 200

6 沙、石料 m 100

四、汛期施工措施

4.1办公区、施工现场排水

①检查办公室、宿舍及料库屋面有无漏雨现象,对漏雨的部位及时修理完好。道路场地等排水坡向正确、排水沟畅通无阻,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检查食堂、厕所等的排水沟,及时疏通污水管道。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围墙等的基础应高出自然地面200mm以上,并用灰砂砖做大放脚,以保证该部分结构的安全。防止雨水浸入

②施工前,整理施工现场,将由于现场施工、运输破坏的现场排水坡度重新修好,清理施工现场的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检查场内外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备完好,以保证暴雨后能在较短的时间排出积水。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施工现场的集水井就近为原则作为现场排水集中点。

4.2汛期施工前检查

雨季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对雨期施工准备情况及现场场地条件进行检查,检查排水管、集水井是否畅通,发现堵塞及时清理,保证排水管和集水井能够正常使用。检查内容还包括:基坑防护,临电配电箱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4.3质量保证措施

①减少雨季混凝土施工工作面的过大现象,采取逐段,顺序施工,以防雨季到来时,为防雨工作带来困难,及时根据天气状况来调整混凝土的浇筑工作,以防浇筑过程中混凝土被雨水冲刷。②在浇筑混凝土时,如果天气相对湿度较大,则必须适当调整砂浆配合比,来保证砂浆的和易性。③在雨后进行混凝土浇筑工作时,必须将模板底部雨水擦拭干净,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做到及时收活,及时覆盖,防止混凝土表面被雨水冲刷,导致表面浮石等影响混凝土质量因素问题的出现。④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突遇降雨,由防洪小组作出及时安排,有统一指挥,做到不慌、不乱,防降水工作要有秩、有序,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及时覆盖,并做好雨水排放。⑤对雨季混凝土的浇筑所需要的设备准备充分包含应急设备,防水设备等。⑥雨后对钢筋、模板上黏结的泥巴等做到及时清理,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做好防雷、避雷,尤其是做好用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

4.4文明施工、安全措施

①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员、技术人员在雨期来临前对现场进行雨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雨期施工期间定期检查。

②雨期要经常检查现场电器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是否灵敏;雨期使用电器设备和平时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取双重保护措施,注意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接头是否包好,严禁把电线泡在雨水中。

③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尤其在雨后,必须对车子和轮胎进行清洗后方可出场。

④施工现场设专人对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洒水、扫地,防止尘土飞扬,清除污泥、雨水,保持现场整洁。

⑤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了解近期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⑥上架操作人员注意穿防滑鞋,防止滑倒。

⑦雨季来临前认真对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分级进行雨季施工的培训,加强个人的安全和质量意识。

⑧设专人对生活区进行定期清理消du,消灭四害,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和污染的水,防止疾病蔓延。

⑨防汛抢险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⑩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起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公众的自然灾害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如雷击应急救援措施、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为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抢先能力,应做好应急防洪抢险的培训工作,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队员进行培训和训练。

五、防洪重点地段汛期施工措施

根据目前项目部准备施工的项目,经过防洪领导小组的认真调查,确定以下施工工地为我项目部的防洪重点部位:

①军供站还建工程。

②永寺路钢筋混凝土排水泵站

一军供站

军供站工程位于永壁编组场4场铁路南侧远离铁路,在雨季施工的主要内容为:基础工程、回填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

基础工程

⑴本工程土方工程施工个别在雨季,考虑雨天对土方工程的影响,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尽量避免开槽前后碰到雨天。

⑵基坑土方开挖前,应沿基坑周围1m处设土挡围堰。开挖到基坑底部标高后应及时进行地基钎探、验槽、垫层混凝土浇筑等后续工程的施工。如不能保证后续工程施工,应在坑底标高以上预留部分土方,并沿基坑底边沿做好临时排水沟、积水坑(确保下雨时坑内无积水),在后续工序完全准备妥当后予以清除多余土方。

⑶基坑挖好后,应沿基坑底部周边设置好排水沟、积水坑,确保雨天坑内无积水。

⑷雨后应详细检查坑槽情况,发现基槽边坡失稳,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好。

回填土施工

本工程部分回填土施工正值雨季,因此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施工中要挖出的土方集中堆放,下雨前用塑料布覆盖,保证能及时回填使用。刚铺完尚未夯实的灰土,下雨时要及时覆盖。

混凝土工程

⑴雨季施工需特别注意配合比的调整,以保证砼、砂浆的质量。

⑶被雨水冲刷的施工缝,需剔除表面的浮浆、砂带石粒等,下次施工时需先浇筑同配合比水泥砂浆或扫素水泥浆,作接缝处理。

⑷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中雨、大雨和暴雨天不得浇筑混凝土,新浇混凝土要用塑料布覆盖,以防雨水冲刷。

⑸浇筑梁、板、墙、柱混凝土时,如遇小雨天气,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搅拌站适当调整坍落度。梁板同时浇筑时应沿次梁方向浇筑,此时如遇雨而停止施工,可将施工缝留在次梁和板上,从而保证主梁的整体性。

钢筋工程

⑴钢筋堆放时,下部应垫起不小于200mm,防止雨水浸泡而锈蚀。等待合模的钢筋,合模前如有锈迹时应及时除锈,如锈蚀严重时应予以更换。

⑵焊接施工:雨天现场焊接应停止作业,急需作业者必须搭设临时防雨棚,以防止焊接的热影响区由于淋雨而发生脆断。

⑶现场堆放的钢筋要高于地面200mm堆放,并在其上面用苫布或塑料布覆盖,以防钢筋锈蚀。

⑷对于施工作业面上的钢筋,一旦有锈蚀的现象,要用铁刷子除锈。

⑸ 为保护后浇带处的钢筋,在后浇带两边各砌一道120mm宽、200mm高的砖墙,上用彩条布及预制板封口,预制板上做防水层及砂浆保护层。

⑹钢筋加工及钢筋成型机的上方设棚防雨。

模板工程

⑴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要放平,以免变形。模板涂刷脱模剂,大雨过后要重新涂刷一遍。

⑵模板安装完成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安装完成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前要重新检查模板和支撑,如有变形,及时调整或更换。

⑶大雨、大风后对模板架子等要及时检查:扣件有无松动滑移、架子和模板有无变形、地基有无沉陷等现象。检查完成后要及时修复,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临电安全措施

临电安全施工措施

雨季期间应定期、定人检查临电设施的绝缘状况,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室外配电箱内应加工制作成防雨型,电箱不规矩的应加设防雨罩。

配电箱内必须安装合格漏电保护装置,及时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性,并随时关好电箱门。

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应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二钢筋混凝土排水泵站

汛期主要分项工程为:回填土

本工程部分回填土施工正值雨季,因此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施工中要设排水沟、集水井等排水措施。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覆盖。

六、防洪预案

为提高项目部发生洪涝灾害后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以求在发生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救,避免自然灾害事故的扩大,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地点和施工范围内的洪涝灾害事故。

6.1组织机构及成员

为了加强项目部本系统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我项目部决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

当项目部内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启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项目部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6个救援专业组,即:应急援救组、伤员救治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取证组和善后处理组。

防洪小组岗位职责

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其职责为:负责应急预案实施前和演练的评审与修订工作,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救援专业组和作业队的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提供应急资源、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工作;负责对公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事故公告;必要时向所在的省市救援组织发出救援请求。

救援专业组分工

①应急救援组:由项目经理、安质部、工程部、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项目经理,担负查明危险源,提出应急和补救措施;负责应急力量的布署、公众疏散、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办公室负责应急人力资源的调配。

②治安保卫组:由综合班人员组成,负责人:项目总经。维护安全区或安置区内的秩序和治安。负责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人;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及时疏散交通阻塞;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③ 后勤保障组:由项目部领导、物资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项目书记。担负应急车辆、资金的调配以及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器材、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调配。

④事故调查组:由安质部、工程部、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安置部长。负责收集有关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工程日志和班前安全讲话等相关材料,对有关设备、设施、器具、起因物提报事故报告

⑤善后处理组:由工程部、办公室、物资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

七、相关文件和记录表格

附件1:防洪应急救援程序

附件2:防洪人员值班表、电话表a

单身的台灯
直率的自行车
2025-08-15 21:54:21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承认德国人务实和先进就这么难吗?

萨沙说几个重点:

第一,德国人花费多年时间,建立了中国甚至世界上最先进的下水道。

1898年3月6日,《胶澳租界条约》签订后,德国人开始建设青岛。

当时青岛还很落后,不存在排污设备,一旦下雨就积水。

同时,本地居民卫生意识也差,随便大小便,街上就可以看到屎尿。

一旦下雨,街上卫生就极差,甚至导致青岛伤寒、痢疾等疫病大范围流行。

资料写:污水混着雨水渗入水井,污染了饮用水源,导致肠炎和伤寒在水土不服的德国人中流行, 连总督叶世克也于1901年初死在了这场时疫中 。

德国开始在德国人居住地,花费多年时间修建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下水道:排水管道80公里,其中雨水管道29.97公里,污水管道41.07公里,雨污合流管道9.28公里。

由于当时青岛不大,人口仅有5万,德国人居住地区更小,这80公里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事实证明,这套下水道修建好的半个世纪内,这一区域没有发生过大面积洪涝现象。

第二,雨污分流的考证。

今天中国大城市,基本都采用雨污分流。

不过,仅仅十多年前,中国很多城市还没有实现这点。

没有采用雨污分流的主要问题是,生活污水里面可能会有杂物,会导致管道的堵塞。

尤其管道使用时间久了以后,污水管道逐步会被堵塞,会越来越窄,需要不断疏通,工作量很大,效果不好。

而且,污水管不可能太大,因为污水不会有多少。

一旦出现大雨,污水管即便没有堵塞,也难以承受这么大的水流。

所以,雨污分流是很先进的,也很有前瞻性,是青岛没有内涝的根本性原因。

这个设计,对于建国后青岛的市政也有极大影响。

“青岛市后来新建、改建排水管网中,97%都采用了‘雨污分流’模式。”这大大领先全国。

需要说明的是,德国对于雨污分流在青岛的实施,细致论证了好几年才实现,体现了德国佬的严谨态度。

第三,德国佬建筑物的质量和前瞻性。

青岛极少数雨污合流的管道内部,对不起,全部贴有德国运来的瓷砖。

这是为了便于污水不会堵塞,以及清理时候比较容易。

大家知道雨污合流的管道有多高:高约0.8米、宽约0.4米。一个成年人爬进去,绝对没问题。自己当年的影子。

而市区主要的排水管道,有多大?

我们看看仅存的一段,安徽路排水管道入海口。这个排水管距离著名景点栈桥只有几百米,长3米,高2.5米,是长方形,普通 汽车 在里面行驶没问题。

下水道在特殊年代,竟然还做过防空洞使用,大家可以想想多款大了。

第四,排污本身也很先进。

当时报道这么写:当时青岛中心城区的污水排入大海,会对海滩或者港口锚地造成污染。经过严谨考证,德国人终于将排污点选在团岛的最西端,紧靠胶州湾入口的海峡处选定了排污口。这里水深且有着强烈的海流,可以将污水和杂物冲走。

即便如此,德国人还设置了污水泵站,采用机器加速水流动,避免海水淤积。

其实类似的东西还有很多。

要知道,青岛充其量只是德国的一个殖民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丢掉了,德国人灰溜溜的厉害。

即便如此,德国人对于建设青岛是毫不含糊的,一个下水道都不但前瞻性极强,而且绝对保证质量。

要知道,很多东西不是没有建设技术,而是没有意识或者不愿意花钱。

正常来说,0.3米的下水道,可以保证大部分降雨时候不堵。但0.8米的下水道则可以保证无论什么下雨都不会堵。但0.8米的造价可能比0.3米高出二三倍,在于愿不愿意花这个钱。

德国人即便不能保证在青岛的的殖民,很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也毫不犹豫的花费巨资去建设。

而且看看今天留下的遗迹,这些建筑物的质量绝对是可靠的。

虽然过了一百年,由于城市扩大太多和设备老旧翻修,这些管道只剩下几公里,但不能否定在建设时候的先进性。

甚至可以这么说,直到90年代,我国很多城市建设者都没有这种意识。

1914年,日军占领青岛。

以做事严谨认真甚至死板的日本人,惊叹于德国建设的下水道系统:“它们如此完美”!

这条暗渠位于安徽路下面

是一处具有百年 历史 的下水道

为德国占领青岛时所修建。

位于栈桥东侧的排水口

下水道顶部距地面大约1.9米

人在里面行走,不用弯腰

里面的墙壁长期受海水的侵蚀留下岁月的痕迹

下水道里异常宽敞,的确可以跑开 汽车

排水人员清理通道口的淤泥放水

下水道里面的通水孔

下水道上方的古力盖

下水道的尽头就是栈桥海滩

段子是假的

规划理念的确是最先进的

青岛下水道示意图

虽然油纸包的段子是假的,但当年德国霸占青岛,确实以19世纪末欧洲最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来打造地下管网,以德国最先进工业技术修造城市排水系统。

这套排水系统有多强大?

首先是领先全球的理念:雨污分流,也就是雨水排泄与生活污水排泄分开处理。

为此,专门修筑十二条分流雨水的暗渠,总长5464米,更有总长29点97公里的排雨水管道和41点07公里的排污管道。

如此强大排水系统,当年造访青岛的亨利亲王就曾自豪断言:亚洲第一!

而当时,才是1898年!

1903年,德国人开始铺设污水管道并修建排水泵站

在当时德国胶澳总督府的备忘录里说,当时德国修这一套系统,是怀着大梦想的,要把青岛打造成德国的疗养胜地,一切工艺建造,清一色高标准严要求,修出这强大效果。

青岛也由此成为中国最早实现下水道“雨污分流”城市。

分流式下水道的雨水和污水分别排入不同管道,粪便和生活污水从一个管道流出,经处理后流入近海,雨水从另一个管道流出。一方面,它能确保强降雨时污水排放不影响泄洪;另一方面, 雨污分流 确保雨水管道不会被污水杂质堵塞。”

“青岛市后来新建、改建排水管网中,97%都采用了 雨污分流 模式。”

青岛下水道施工现场(资料图)

另外,德国人还给排水管道专门贴了瓷片。

青岛市博物馆讲解员孙晓雯介绍,管道下端较窄, 底部的瓷片非常光滑,使得水流能够快速流过,污水中的淤泥和杂质也能被一起冲走;而上端宽阔的设计则是为了水流较多时,能够实现快速流过、迅速排水。

这套排水系统的工艺水平,的确强大得令当时国人咋舌,这种独特的“V”字形水泥抹面陶瓷贴底的德式排水管,哪怕水量极小,都能保持高速排泄。

而且,对于如何不污染胶州湾,德国人也考虑的很长远。当时青岛中心城区的污水如果排入前海,会对海滩造成污染;排入后海,则会污染港口锚地。经过严谨考证,德国技术人员最终将排污点选在团岛的最西端,紧靠胶州湾入口的海峡处选定了排污口,该地不仅水深,而且强烈的潮汐海流能迅速把沉淀物冲走。

同时,德国人又在靠近小港的城市最低点设立污水泵站,用电力发动机驱动污水加速流动,避免淤积。

青岛“不淹城”的秘密

究竟是什么?

青岛雨水下水道。(资料图)

虽然德国人的排水系统非常先进,但要说青岛“不怕淹”完全得益于这种排水系统也有失偏颇。据悉, 德占时期建造的80公里排水管道,留到今天还发挥作用的已经很少了。这对于如今庞大的城市来说,已经是算很小一部分排水设施了。

青岛之所以不怕淹,一个重要原因是,青岛是典型山、海、城一体的滨海城市,主城区依山傍海,因地形地势而建。40%以上地形为山地丘陵,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三面临海,地下排水管道依势而建,这种特殊地形使降雨快速汇入大海。

另外,是因为青岛在后来的城市发展中,吸取和承袭了德式排水系统科学的设计理念,广泛采用雨污分流理念新建管道,并大规模改造、提升旧有管道。

德国排水系统,给青岛留下的最大贡献,就是城市防汛的经验理念。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和各大城市一样,青岛也在扩张,可与好些城市不一样的是, 青岛的城市扩容,每一个步骤,都是排水系统先行。排污排水管道铺好了,其他才跟进。

拿一个官方数据,上世纪九十年代,青岛就有排水管道596公里,这是什么概念?这个数据拿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也绝对领先大半一线城市。 发展到今天,青岛的排水管道总长,早已超过了三千公里。

有专家表示,德国人对青岛的城市建设煞费苦心且着眼长远。

在德国人看来,青岛地下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其实早就不是单纯的市政建设,而是事关德国在东亚的“国家形象”, 是百年前德国人为了把青岛建设成为东亚样板城市的标志之一。

这段地下排水设施,虽然在本质上,不是赠送,而是侵占,是占领,是屈辱。

但它直接奠定了青岛城市建设的高起点,无论是技术上、还是理念上,都让青岛“一出生便风华正茂”!

这座城市,从开始建造那一天起,就运用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理念,最严谨先进的技术工艺,并一以贯之继承了下来。

而“使用了100多年的东西到今天还能用”这一最大事实,对我们当今的“中国制造,青岛制造”,也是很大的一个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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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制造”和“中国最不怕淹的城市”,让青岛下水道出名了。

青岛在德占时期,德国曾铺设了80公里的排水管道,目前只剩下2.66公里,中国最不怕淹的城市是真的得益于德国吗?“德国制造”真的有那么神奇?

一、青岛下水岛的前世今生,人们只知道它的出名是“德国制造”,却不知还有“中国力量”。

1、德占时期 。

1989年,按照《胶澳租借条约》,德国强借青岛99年,后来是侵占了17年。德国侵占青岛初期,由于青岛强降雨,洪水对这个城市的破坏性太强大了。一个是为了避免水灾,但同时,德国在青岛建造下水道,是有其目的,他们想的是树立德国在东亚的“国家形象”,也就是给自己的可耻行为树一块碑。因此,德国人把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和材料都运到青岛,来建造下水道。

建造下水道,德国是引进了欧洲最先进的“雨污分流”。什么是“雨污分流”?就是把家庭污水、粪便与雨水分开排走,雨水和污水分别排入不同的水道,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近海,雨水就容易排放了。德国人在这方面倒很有耐心,单单从设想到论证就用了5年。不过后来,德国在欧人区的水下道采用的是“雨污分流”,在华人区却用了“雨污合流”。当年,德人共铺设雨水管道29.97公里,污水管道41.07公里,雨污合道是9.28公里,总共是80公里。除此之外,德国人还利用青岛的地理形势,建造了明沟、暗渠,目的是为了把雨水导流,这样的排水系统确实就很完善。

现在我们来看下水管道的材质、构造及作用:

陶土烧制,长约1米,内径75毫米—450毫米。管道之间接口处有螺旋,管道接通后,用沥青、麻丝、沙土缠绕、涂密。其作用是坚固、防漏。

管道截面是上宽下窄,下狭窄处贴上瓷片,其作用是加快水流,减少污泥。

管道40米—50米之间,设一个雨水斗或者入孔,其功用是沉淀泥沙。

2.日占时期。

后来,日本占领青岛时期,一段时间,青岛的排水系统曾受到破坏,于是,他们就抓来德国战俘,让他们来修复排水系统。日本人的模仿能力又特别强,他们在德国铺设下水道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据日本人的统计,到1920年3月,他们铺设的下水道长129.6公里。

3. 新中国成立后 。

1953年,青岛对大港纬路明沟进行了大的改造。为什么要改造呢?因为原来这可是一个臭水沟, 长600米,宽7米,把青岛人熏了几十年的臭水沟,摇身一变为街心花园,明沟改成了暗渠。 这可就是“德国制造”留下的后遗症啊!

青岛真的是下大力气在做好这件事,他们对下水道的的重视程度令人敬佩。我们来看一些数字:

上世纪90年代,青岛铺设排水管道是596公里。

目前,青岛市区已铺设排水系统3000公里。

这是什么概念啊!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强降雨时期,很多城市都羡慕青岛的原因。

青岛的下水道的前世今生就是这样,里面有德国的影子,对德占时期、日占时期,我们是深感痛恨。这也可能就是目前还留有2.66公里“德国造”下水道的部分原因吧——为了记住这段可耻的 历史 !

二、青岛之所以称为“中国最不怕淹的城市”,原因可不像网上所说的那么神乎其神。

像什么神秘的“油布包”,管道内可以跑大卡车啊,等等,这些都把当年的“德国制造”说得太夸大其辞了。

青岛的地下水道确实是出名的,因为它的排水系统好。下大雨的时候,一些地方的积水,工作人员去辅助的话,10分钟就能搞掂,可一些积水深一点的,也得30分钟。当然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青岛在这方面确实可以骄傲。

青岛下水道这么出色,真实原因是这样:

1、青岛独特的地理位置。

青岛是海滨丘陵城市,地势东高西低,南北两侧隆起,中间低凹,而且是三面临海,其下水道是依势而建。有利的地理位置,再加上科学的铺设管道,这样的话,雨天的时候,这些积蓄的雨水就可以通过完善的排水系统很快就流入大海。一些较低的地方,据说半个小时就能排完。

2、青岛对排水系统的维护,以及相关的应急措施。

再好的排不系统,如果不去维护,久了也会遭到破坏。青岛在新中国成立后,铺设了3000多公里的下水道,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有了这个基础,再加上青岛日常对排水系统的维护,以及专业人员的看管,其效果就出来了。

同时,青岛的防汛应急措施也是有自己的一套。

当然啦,青岛的下水道这么成功,有没有德国的影子?肯定是有的。德占时期,德国人建造的排水管道是80公里,但这么多年了,年久失修,有不少也过了解年限,所以大部分都被翻建整修,目前,仅有2.66公里是“德国造”, 就是在安徽路和大学路这段。影响大吗? 还不到目前青岛下水道的千分之一啊 。

但是, 青岛在铺设下水道吸收和继承了当年“德国制造”排水系统的一些设计理念,也是广泛采用了“雨污分流”的模式。 当然啦,当年德国人的排水系统是把清洁留给了自己,把臭气留给了青岛人民。今天,青岛的排水系统更加科学了。

结论:青岛下水道为什么那么出名?起因于“德国制造”,其实是夸大了。出名的原因是他们目前的排水系统几乎是很多城市羡慕妒忌恨,因为青岛不怕淹,或者是青岛极少会发生内涝。

多年来国内流传这个个说法,就是山东青岛的地下排水设施是1898-1914年德占殖民地时期修建的,因为设计科学,工程质量好,直到100多年后的今天还在正常使用,比后来国内自建的新型排水系统都更加可靠耐用,而得益于这套设施,青岛也是很少发生市内积水的现象,听起来有些神奇。

首先证实一点,青岛市南区西部、市北区西南部,目前确实还沿用着德国殖民时期的下水设施,至今已经有超过100年的 历史 ,运转状况良好。青岛在1898年之前不是一个建设完备的大城市,严格的说,那时候青岛不是一个城市,是数个沿海的并且不相连的小村落,倒是周边的即墨和胶州比较发达,有悠久的 历史 。青岛作为城市是德国开始占领之后才真正开始高速发展的,这其中包括铁路、银行、工厂,自然也包括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下水设施。德国人当时是把青岛按照德国一个小镇的标准来精心打造的,施工质量颇高。由于德国是近代工业强国,他们设计的排水系统也代表着当时的先进水平,水准自然是领先于当时中国内地城市。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设计归设计,负责施工建造下水设施这些重体力活的,百分之百是中国劳工,德国人可不需要自己动手铺埋下水管,从这个角度讲,要说青岛的下水系统全是德国人建造的,不够准确。

第二点,现在的青岛不是百年前的规模了,德式下水道所在区域,只是现在青岛主城区的西南方位,大约住着100多万人口,而1992年往后青岛的主城区已经向东移动和扩大了,21世纪之后又向北扩张,并且跨过胶州湾开发了黄岛区,城市面积已经远远不止于德式下水设施所覆盖的区域了。这些后来新开发的区域,自然是我们中国人自己设计建造的下水设施,和德国人没啥关系了。因此说现在青岛仍然用德国的下水道不假,运转状况也良好,但是仅限于主城区的一部分区域而已,更广阔的面积用的是现代化的下水设施,中国自己设计建造的。说100年前的工艺比现在还好,就有些夸张了。

最后得做一个必要的说明,那就是青岛的排水状况和下水设施之间的关系。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青岛的确较少发生大的水患,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城市本身的排水压力不大,并不完全是下水设施优良的原因。这个道理很容易想明白,中国有句古诗“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所有的大江大河最后是要并入大海的,而青岛是个入海口,不容易屯水,再加上地处北方降水毕竟有限,所以水患压力不大。德国设施是经久耐用,现在也确实还在发挥作用,但也不要夸大了百年前下水道的功效。

青岛每逢暴雨天,人人都不担心,照样上下班,日子一如往常,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青岛排水系统是非常强大的。完善的排水系统让青岛人民面临多大的暴雨都面不改色,因为青岛的排水系统完全可以扛住这些暴雨的猛烈攻势。比如说之前的一篇媒体报道,青岛在经历过21小时的暴雨后,有一个路段有点积水,当排水工人开启了他们的应急排水阀后,奇迹发生了,不一会儿积水就没有了,十分厉害。

青岛的排水系统,以前只在小部分地区见效,但是后来新中国成立后,这里的排水系统得到大力的改造,并且学习了他人的先进理念——雨污分流,取长补短,如今总长已超过3000多公里,排水系统的标准也高于国家标准。庞大优质的排水管道网再加上青岛的丘陵地形不易积水,使得青岛在狂风暴雨下仍然能立于不败之地。

历史 上德国曾在青岛修建过排水系统,但是总长不过80公里左右,如今仅剩2.66公里,并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而且当时的德国排水系统只是服务于他们自己,他们将污水排到了华人区,导致华人区几乎臭气熏天,不少人饱受折磨。

如今青岛的排水系统如此雄霸一方,虽有一部分因素是因为他们雨污分流的先进设计理念,但是更应该归功于新中国成立后用心打造青岛排水系统的人们,他们的努力促使青岛的排水系统强大到不仅青岛人骄傲,外地人也十分羡慕。

1897年山东发生巨野教案,清政府签订条约把青岛给了德国100年,到1914年德国一战战败,青岛又归还了中国,这17年间,德国把青岛当做自己的城市建设,很多青岛古建筑是德国建造的,一直沿用至今,比如总督府,教堂,八大关等等,城市的下水道工程当时建造的现在还用的很好,他们建的下水道工程标准高,空间大,泄洪能力强

青岛的下水道真的有那么神?“中国最不怕淹的城市”是青岛吗?青岛的下水道宽敞到可以跑卡车?

近些年,每当有城市因汛期内涝变成“看海胜地”时,青岛都会因“中国最不怕淹的城市”标签饱受赞誉。

原因一: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

青岛是典型山、海、城一体的滨海城市,这种特殊地形使降雨能快速经地面径流汇入大海。

原因二:气候条件的显著优势

青岛地处温带季风区,降雨时空分布相对均衡,极少出现台风、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

原因三:排水系统完善

青岛在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方面投资很大,排水管网建设标准和密度在国内处于较高水平。

总结:

青岛下水道的 历史 和今日现实说明:城市下水道就像人体内的血管,既要通畅,也要维护,两者缺一不可。下水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随时随地去维护,可能平时民众不怎么在意,但是他的作用至关重大,希望国内的其他城市能够向青岛学习。

其实这是中国人迷信德国货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说是清朝末年,青岛是德国的租界,那时候的青岛还不是一个城市,还只是一个村落,德国人非常用心的经营的这个租界,于是就按照当时城市的标准设计了青岛的下水道,然后又冒出一个传说,说是在青岛下水道的关键部件处旁边都有一包油纸包的备件,随时供青岛下水道的更换。

就客观来说,德国修建的下水道在当时确实是世界一流的,但是青岛市从来不内涝,得益于是这个德国的下水道,其实大可不必。

现在青岛市的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的面积,新修建的城区肯定是中国的下水道。老的下水道其实并不能满足于现在的城市需求,因为现在城市的下水道网路里面还要铺设管网,100年前可是没有光纤电信设施的。

青岛不内涝,其实主要还在于它是一个海滨城市,其实我们看很多海滨城市都不会内涝,比如香港深圳,我们就很少听说他城市发生内涝。

其实个人认为,如果消费者愿意付出与德国货同样的价格,其实中国人造的产品可能比德国的人还要好。但是因为德国货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中国的产品不得不在性价比上更加苛刻。但就工程来说,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工程水平有中国这么高。

青岛的下水道系统确实是非常出色的。

我们反对神化德国人的技艺的做法,但是也不能就直接转到抹杀当年人家的先进性的地步。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青岛老城区的规划和建设都与德国人密不可分。

青岛的旧称是胶州。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而出兵青岛,并将其占领。

1898年3月6日,清政府与德国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将胶澳等地区租借给德国,时间长达99年。但随着德国在一战的战败,民国政府成功于1922年收回青岛。

青岛被德国人掌控的时间,大概是20多年。在此期间,德国人对青岛进行了全面的设计与规划,将青岛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的德式风格的现代化城市,也奠定了如今青岛的城市格局、建筑风貌。

对于下水道系统的建设,也是由德国开始的。

根据后世学者的研究,当时的德国人在设计青岛下水道系统的时候,采取了“雨污分流”的先进理念,使得雨水通道的压力被大大地缓解。因此,青岛确实很少出现水漫街道的情况。暴雨天气,积水能够通过排水系统,迅速排向大海。

以上确实是德国人的先进之处。但是,青岛下水道系统的成功,也不只是德国专有之功。

在这近一百年来,原有的排水系统也要经过改造。目前,德国留下的下水道只有不到三公里,显然已经没有那么大的意义了。

总而言之,承认德国人当时的先进,与拒绝神化德国人的工艺,这是不矛盾的事。

嘛?好嘛?靠海太近了,下大雨整个城市的水能迅速排到海里,不是下水道的问题,德国人修的地下排水系统,当时是先进的,当今 社会 它落伍了,不先进了,全世界靠海的城市,下再大的雨,也无大内涝。

下雨不淹,下水道的设计是一个原因,我觉得青岛的地形 ,地貌是最主要的,1青岛是丘陵地带,2离海很近,就在海边上。市区下大雨水多的地方在大窑沟铁路的桥门洞和河北路的桥门洞子,离海都很近。以上两个是青岛下雨不淹的主要原因,这是任何城市都没有的大自然的馈赠!

缥缈的歌曲
懵懂的钢铁侠
2025-08-15 21:54:21
暴雨道路积水应急预案1

为做好突发性汛期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影响,经开区根据谯防指〔2021〕4号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周密部署,确保安全,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好经开区辖区内夏季积水路段、易涝点应急排涝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排查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二)依法管理。按照积水排查的分工要求,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各尽其职,从严管理,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按照积水点、易涝点责任划分要求,各相关室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置的反应机制,在汛期时立即进入应对状态,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在经开区领导统一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道路积水应急抢险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组长: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梁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XXX。应急指挥部成员所负责的单位是积水点、易涝点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单位职责全程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依托亳州市城市防汛工作群,迅速传达市区领导工作指示,各室办按照分包路段、积水点落实道路积水抢险任务。

2、加强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3、在汛期期间各组成成员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按照上级指令,及时通知各应急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4、对各应急小组统一安排调度。

(三)汛涝时人员物资及车辆

在汛期签约3家道路积水应急施工单位,配备15名应急固定人员,2辆管道疏通车、5台吸污车和多台6寸以上抽水泵及发电机,在排涝点安装固定电源。

四、职责分工

1、按照点长制,对2021年排查的积水点进行分工:

十一中点长朱炯,3名谯城经开区执法队员值守,一台泵车、5台吸污车(谯城执法局安排车辆值守);应急施工单位安徽鑫恒建设有限公司5名工人。

文帝西路点长侯金峰,3名谯城经开区执法队员值守,应急施工单位安徽鑫恒建设有限公司5名工人(流动),1台吸污车。

振谯路点长杨东超,3名谯城经开区执法队员值守,应急施工单位安徽鑫恒建设有限公司、建总置业有限公司5名工人,1台吸污车,2台6寸泵。

另配备5名应急人员,2辆管道疏通车、3台吸污车和4台6寸以上抽水泵及发电机作为机动。

2、应急抢险处置组:组长,李峰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清除收水井内枯枝烂叶淤泥,疏通堵塞雨水管网。

3、组织抢险队伍组:组长,梁伟负责施工队人员、机械(发电机等设备)、管道疏通车的统一协调调度,确保汛期第一时间人员、物资、机械和车辆及时到位。

4、应急规划组:组长,牛小燕负责未完成规划路段临时铺设排水管道。根据积水点整体情况,对经开区雨污管网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5、应急协调组:组长,陶钧负责联系有关企业做好雨季道路积水工作政策的上传下达,要求企业积极配合管道疏通,做好企业积水排涝和自救等工作事宜。

6、应急救援保障组:组长,丁超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保障道路车辆行驶秩序,引导过往车辆安全行驶路线;巡查积水点做到及时上报指挥部,安排环卫工人在雨后及时清扫路面。

7、应急信息报送组:组长,卢若飞 负责传达市区领导应急救灾的批示精神、应急信息的报送及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做好各企业的宣传引导和防汛物资调度等工作。

五、实施方案

1、对经开区积水点雨水篦子和管网进行清淤维修;专人值守文帝路与华佗大道、藿香路与药王大道泵机房,在路面积水时,随时开启泵机;专人对接区水利局、区住建委确保311国道临时泵站开启。

2、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警后,20分钟内,各抢险小组,包括物资、工具、车辆与发电机等到达指定现场。

3、对道路积水量较大的,实施临时抽水作业,开展排涝工作,主动联系市排水公司、供电部门全力保障正常供电,确保排水通畅。

4、由于企业内部污水存在雨水进入现象,为防止污水主管网冒溢,建议市城管局协调药都大道提升泵站配合抽水。

5、安排抢险组人员对易积水范围内收水井堵塞,进行人工清理疏通,确保排水畅通,打开井篦时要树立交通警示牌(夜间反光标志)保证车辆安全。

6、在抢险期间,各应急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警惕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六、积水应急排水终止

(一)恢复与善后

当道路积水得到控制时,立即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开展善后工作。

1、积水处置小组:反馈积水发生情况,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和评估损失。负责道路雨污水井盖缺失统计与破损恢复。

2、积水应急抢险小组:主要调查积水发生原因、研究制订排水方案和完善排水应急措施。

3、应急规划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积水排水的过程,包括调整雨污水的规划分布等事宜。

(二)积水排涝工作终止

通知各相关单位、周边小区及企业等积水危险已解除。

暴雨道路积水应急预案2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预案的启动:

收到珠海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影

副组长:李健、吴金辉

成员:龙清兰、丁红兵、胡志国、彭伟聪、唐志强、卢山

(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由总经理室全体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岗位调整,以防台风暴雨预案启动时的岗位负责人自动顶岗,无须另行改动此文件。)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工程组:

组长:卢山

组员:工程部全体员工

2、设备组:

组长:丁红兵

组员:设备部全体员工

3、保安机动组:

组长:胡志国

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4、行政后勤组:

组长:龙清兰

组员:唐志强、彭伟聪、白志杰、尹歌、蔡立

四、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苏影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李键负责分管保安机动组和行政后勤组;副总指挥吴金辉负责分管工程组、设备组。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工程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组织一支由施工单位组成的紧急抢险机动小组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

2、设备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明确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3、保安机动组:

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4、行政后勤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

五、防台风暴雨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保安、行政人事、工程、设备、餐饮、总务、艺术团、市场。

成立时间:xx年xx月xx日

24小时防台风小组联络电话:

苏影:

李键:

吴金辉:

龙清兰:

唐志强:

胡志国:

刘海峰:

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神秘岛全体员工。

六、撤离地点 :乐园行政大楼、员工宿舍

工作职责:

1、安委办:负责组织预防抢险各项工作。

2、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消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恢复,防风应急及事后处理的总协调。

3、总务部保安大队:负责抢险、疏导、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台风灾害事故的处理。

4、总务、市场服务室:负责对台风暴雨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抢险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5、设备部:负责园区内设备安全的检查、维护及设备隐患的排除。

6、工程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水、电处理;景点设施的保护及损坏部位的修复;树木、花草的处理。

7、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8、其他各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好防台风暴雨应急措施,人员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协助处理自然灾害事故。

七、工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安委办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部门。

2、行政人事部、保安大队、工程部、总务部、游客部、经营餐饮部、财务部、设备部、艺术团及相关部门成立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总经理室值班领导任总指挥。各部门经理组织成立应急小组,带领本部门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

3、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做好防风抗洪的预防工作。

4、各部室应组织员工检查景区设施,将激流勇进的船只加固绑牢,将游览车、游船停放在安全的位置。

5、总务部行政车队安排好救护或应急用车,医务室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6、若台风暴雨信号中出现大风增强信号、台风红色信号或红色暴雨预报信号,保安大队应组织15人以上的义务抢险队,在岗位待命,随呼随到,以作为抗台风暴雨的机动力量。

7、台风暴雨如在开园时来临,游客部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后用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保安大队保安员和园区内各岗位人员应密切留意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有情况立即上报。

8、总经理室领导根据台风暴雨的大小,决定是否提前闭园。若提前闭园,值班总经理应通知游客部广播告知游客因台风暴雨影响提前闭园,总务部、游客部、设备部、工程部、经营餐饮部、艺术团员工应在景区疏导游客离园。

9、台风暴雨过后,由行政人事部协调,总务部、财务部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并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10、工程部、设备部组织人员抢修损坏的建筑设施及被台风暴雨吹倒的花木,并负责清理现场。

11、对防台风暴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人员,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暴雨道路积水应急预案3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大局,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局成立“xx县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姚民,副组长:郑兰斌、黄士友、张勇;成员:郭靖宇、牛海峰、冯照文、王玉国、朱军、刘从海、常颍、陈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蒋传俊、黄辉、牛学俊、唐心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黄士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蒋传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系统各单位要对运输车辆、船只、公路、桥涵、渡口、渡船、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拉得出,打得赢。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涵、码头等)进行抢修加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排险除患,一时难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胜利创造良好条件。

2、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计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南照淮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和s102线xx段收费站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设置绿色通道,要保证优先放行,凭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抗旱运输车辆通行证”,免收通行费。

3、配备紧急灾民疏散运输及道路物资运输应急运力,建立汛期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为保证受灾群众疏散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从阜阳汽运集团公司xx分公司确定12辆每辆30座客车为应急受灾群众疏散;省客xx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8辆作为预备队,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从xx宏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汇丰汽运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确定10辆货车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车辆;从鸿运轮船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个托队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船队;

从县地方海事处确定一艘港监艇在汛期对沿淮和颍河渡船及运输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由5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修路工人参加的汛期公路抢修突击队,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保障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质车辆能够通行,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道路畅通;xx公路分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各确定一辆小车在全县境内各条公路上巡查,发现险段、险桥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县海事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交通”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适航的渡船要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乡管员的作用,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汇报。要督促企业和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在汛期,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灾情值班报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上情要及时下达,下情要及时汇报,保障政令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手机不准关机,做到随叫随到。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对在防汛抗旱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值班电话:(白天)、(24小时)。本系统各单位将防汛抗旱和值班电话于20xx年6月1日前报县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暴雨道路积水应急预案4

一、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防范学校遇洪涝灾害事件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 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遇遇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

三、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老师

副组长:吴老师 李老师 吴老师

组 员:全体教师

抢险队:全体教师

信息报送员:王老师

(二)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灾后重新开学工作。防汛领导小组受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并对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安排落实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学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组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在组长因事缺位时,代理组长行使职责。

其他人员职责:服从领导小组和领导的指挥,坚守防汛及抢险工作岗位,积极准备抢险物资、机具,踊跃参加抢险,认真完成防汛及抢险的各项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对学生的疏散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抢险队员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抢险人员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指挥员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

四、防汛监测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监测

主要针对我校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的监测工作,校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门窗、屋面的维护情况,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预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汛期。学校将设立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保持上下情况联系。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汛情,灾情立即向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防汛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准分为四级:

(一) 防汛四级预警信号:

1、 学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 信息报送员每天坚持向学校报告汛情及处置情况。

(二) 防汛三级预警信号:

1、 学校进行预警值班状态。

2、 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3、 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三) 防汛二级预警信号:

1、 学校进行警戒值班状态。

2、 防汛领导小组进行待命状态。

3、 抢险队队员就地待命。

4、 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5、 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四) 防汛一级预警信号:(出现灾情、险情)

1、 学校进行紧急状态。

2、 防汛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及时将险情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 副组长协助好组长搞好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人员疏散工作。

4、 抢险队队员负责对物资的抢救,尽可能的排除隐患;协助班主任搞好人员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由防汛小组组长立即报告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听从上级统一调度、指挥。

六、灾后处置程序

1、学校收到“洪涝灾害结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组组员文彦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到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卫生检查和消毒;

3、如水、电、交通等受灾害影响,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进行清理,准备灾后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

5、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抢救,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班主任负责)

七、 培训与演练

学校应针对制定的遇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使师生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 落实责任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

暴雨道路积水应急预案5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 度过汛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县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李健

副组长:廖小东 高君元

组 员: 冉小宏 高铜墙 吴家绪 陈俊 王汉林 蔡小敏 王应 李登奎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 长:廖小东

副队长: 高君元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 →学校校长 →学校抗洪领导小组 →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成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安稳办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无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的情况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随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及时赶到学校,将学校公物抢运到安全地带。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值班电话:xxx

友好的火
虚幻的奇迹
2025-08-15 21:54:21
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制镇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审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和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规划编制导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防涝应急专用设备购置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的投入。

依附于道路建设、改造的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步进行建设、改造。

第七条 新城区建设与旧城区改造,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并实行雨污分流。

新城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建设和改造。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先安排易涝区段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海绵城市建设的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

第九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单位的确定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属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应当按照《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的规定,在三个月内将有关资料报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纳的工业污水水量不得超过总接纳水量的百分之四十。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另行组织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二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在覆盖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第十三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并具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排水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三)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五)新建排水设施还需提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许可办理情况及时告知运营单位。

第十五条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有效期为五年。排水户应当在许可期满三十日前,向发证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污水处理费缴费单据。

在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有效期内,出现日排水量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或者浓度增高、排水水质发生变化等导致排水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排水户应当在十五日内重新申请许可。

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第十六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排水户排入排水管网的水质应当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排水行为。

第十七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建设自用排水设施,配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正常运行和排水达标。

第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九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对排水户排水相关监测数据共享。

第二十条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居民生活排水优先的原则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排水户应当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第二十一条 产权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设置防盗、防坠落排水窨井及井盖,并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明确排水管网窨井及井盖的位置,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单位处置。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重点部位雨量监测站、积水深度监测站和预警信息显示设施,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电力、通信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优先满足汛期防汛的特殊要求。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控制排水量和调整排水时间的调度措施。

第四章 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运营单位签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抢修,并同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经核查,确因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出水水质超标的,有关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时,应当将其作为从轻、减免的情形。

因进水水质超标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失的,其运营单位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六条 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污泥。

第二十七条 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于九十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因构筑物、建筑物和设备老化需检修、维护的,尽量合理安排检修。因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无法保证出水水质正常达标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于二十四小时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对不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水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九条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支付代征手续费的具体办法由当地财政部门制定。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当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征收标准低于成本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实行有偿使用,鼓励成立再生水经营企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水环境状况以及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纳入非常规水资源统一配置,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时,对再生水利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二条 进行再生水利用应当符合再生水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再生水输水管网、加压泵站等再生水利用设施,并为再生水利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将再生水与供水管网连接;

(二)擅自改动、操作公共再生水利用设施;

(三)擅自改变再生水用水性质和用途,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再生水;

(四)未经再生水运营单位同意,在公共再生水管网上直接取水,或者绕过计量装置直接取水。

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三十三条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公共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向排水设施的运营单位移交,移交后的排水设施由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二)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区内自建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负责维护管理;

(三)产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城镇排水设施,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维护管理单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费用按照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排水管道、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还应当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依法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六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抢修的专用车辆,应当统一设立明显标志,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抢修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设置抢修标志。养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第三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餐饮业排放油污、废气);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本省各级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在三个月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排水管道、具有排水功能的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雨水调蓄和排放设施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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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1:54:21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布局、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第八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镇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第十四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特许经营合同、委托运营合同涉及污染物削减和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排 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标准,明确雨水的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径流。

第十九条 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条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第二十五条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设置于机动车道路上的窨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第二十七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在汛期,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1]

第四章 污水处理

第二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第三十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第三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水监测机构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有关监测活动,不得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排水户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为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第三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履行维护运营合同的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其他无法安全运行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无法安全运行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终止维护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终止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的维护运营合同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1]

第五章 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三十八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保护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

(三)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完美的夕阳
儒雅的云朵
2025-08-15 21:54: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的防汛工作,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城乡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防汛安全的总体要求。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明确负责防汛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第五条 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防汛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日常工作。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和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危害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行为。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防汛安全的宣传,提高市民的防汛安全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防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防汛专项规划和防汛预案第八条 防汛专项规划是指为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是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和非工程防汛措施的基本依据。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市防汛专项规划,经听取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防汛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防汛专项规划,经听取同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防汛专项规划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汛专项规划的修改,按原编制、批准程序办理。第九条 防汛专项规划确定保留的防汛工程设施用地,应当予以公告;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十条 本市编制港口、河道、航道、排水、岸线利用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防汛安全要求。

有关部门编制前款所列的专项规划时,对涉及防汛安全的部分,应当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防汛预案是指对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防汛风险分析、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第十二条 市防汛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防汛专项规划、防汛工程设施防御能力和国家规定的防汛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防汛预案,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防汛预案和区防汛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区防汛预案的要求,编制本辖区防汛预案,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汛预案的修改,按照原编制、批准、备案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市和区防汛预案确定的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防汛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还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防汛的自保预案。第十四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第三章 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十五条 防汛工程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以及防汛信息系统等辅助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