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潜水泵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和那些程序? 十分感谢
一、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的要求,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均属淘汰落后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二、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泵”,“产品名称”栏填写“泵”,“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栏为企业申请的全部系列,产品系列应按照有关泵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填写(表1申请书填写举例栏只列举了常用的产品系列),产品规格按表1中的产品规格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说明。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同一批投产的主要原材料,按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对于特大功率(指功率≥1000KW)或特殊类型(单机重量≥3吨)的产品需要现场检验的,企业应具备现场检验的设备,并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SONCAP认证流程:
(1)PC证书。PC是product certificate的缩写,尼日利亚产品认证证书。
(2)SC证书。SC是soncap certificate的缩写,尼日利亚SONCAP清关证书。
先申请PC,然后申请SC。
没有PC,无法申请SC。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5)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100MW以上1台;
(6)水泵机组:单机容量500KW以上4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5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5)水泵机组:单机容量300KW以上4台。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水利三级资质需要满足七个方面的标准条件,满足标准条件后可以申请三级资质。下面就介绍一下具体标准条件。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俗称“九大员”,需要配备15名,并且必须具有岗位证书,其中保证资料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各1名。
2、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人员,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共需8人,等级不限。
3、技术工人
技术工人要求中级工以上,要求不少于20人,并且需要经过考核或培训合格。
4、中级职称人员
企业需要配备至少10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5、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个人业绩
个人业绩只针对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要求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7、企业资产
净资产需达到800万以上。
扩展资料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