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的数量单位是什么?
国内一般都是标 MPa, 或者KPa
1MPa=1000KPa
但是工程现场,没人会说MPa或KPa,一般会说多少公斤压力,或者说多少米压头。
比如0.4MPa, 一般会说4公斤压力,或者说40米压头。你说MPa,一般上年纪的老工程师不能理解。另外说公斤或者多少米压头在工程上面比较直观。
以北京市自来水公司为例,北京自来水集团是北京市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1999年8月26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所以说,北京市自来水公司属于国企。
北京自来水集团主营业务是负责北京中心城区(市区标志),以及门头沟、延庆、密云、怀柔、房山、大兴、通州等郊区新城的供水业务,兼营再生水、部分郊区污水处理、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管网抢修、管件器材、水表制造、供水材料贸易等业务。
扩展资料: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自来水公司是属于国企。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区及门头沟、延庆、密云、怀柔、房山、大兴、通州、昌平南口地区8个郊区市政自来水的供应。集团供水服务以“首都标准、国际水平”为目标,秉承“亲情服务”的服务理念。
尤其是中心城区日供水能力381 万立方米 ,管网长度10500 余公里,供水用户400余万户,供水服务面积超过770平方公里。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中心城区为主,涵盖郊区新城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二,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每吨价格都由政府部门统一定价。地方财政要拨一些款,补贴自来水厂。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就是水利局了。
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四,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五,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六,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企业单位的特点,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七,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市政供水是自来水公司供水。
城市给水系统是城市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城市给水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城市给水系统通常由水源、输水管渠、水厂和配水管网组成。从水源取水后,经输水管渠送入水厂进行水质处理,处理过的水加压后通过配水管网送至用户。
为保证城市安全供水,常采用两条输水管渠送水。如用一条输水管渠,则在用水地区附近设安全储水池。配水管网应根据城市地形、道路系统、用量较大用户的位置、用户要求的水压等进行布置。城市配水管网的形式有环状和枝状两种,环状管网供水可靠性好。
配水管网的水压要满足城市一般楼房最高层用水的需要。少数高层建筑和水压要求高的用户可自设加压设备。如果城市地形起伏、高差很大,或高层建筑数量多而且集中,可采用不同供水压力的管网系统分区供水。
给水系统是保障城市、工业企业等用水的各项构筑物和输配水管网组成的系统。根据系统性质,可分类如下:
(1)按水源种类,分为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给水系统和地下水(井水、泉水等)给水系统。
(2)按供水方式,分为自流(重力)给水系统、水泵(压力)给水系统和混合给水系统。
(3)按使用目的,分为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等。
(4)按服务对象,分为城市给水系统和工业给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