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向公司申请水泵报告
关于水泵申请请示报告
XX公司领导:
XX处因XXXX需使用水泵X台。
要求使用水泵应为
1、品牌,扬程,流量,功率。
2、品牌,扬程,流量,功率。
以上X种水泵的性能任选其一,望领导早日批复为盼。
xxxx物业xx处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在小区车库顶板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管道套管的请示报告
XXXX:
小区西区地下车库消防喷淋图纸设计,有两处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入车库内喷淋环网,所以需要在车库顶板开孔安装管道套管。
因我司与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只约定总包单位负责消防报警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预留施工,所以总承包单位在土建阶段未预留上述套管。
由于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为消防验收的检查项目,建议由总承包单位在车库顶板开孔安装套管,完成防水修补等施工。
空调维修请示一
XXXX:
目前我厂空调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检修部空调维修人员技术力量不足,造成我厂在夏季时空调不能得到及时维修,鉴此,恳请公司领导尽快对我厂空调进行外委维修,维修费用约15.76万元。
炼钢厂
李长海
空调维修请示二
总经理室:
近期本部12楼发现有白蚁踪迹,6楼、7楼发现粉虫侵蚀门框。因为白蚁繁殖比较快,扩散快,危害严重,而我公司主体结构以木质为主,如果受到白蚁侵害,受到的损失会相当大粉虫较为隐蔽,对木质结构的破坏力也很大,因此建议在本部12楼、6楼、7楼做白蚁、粉虫的防治工作。防治工作的范围及费用为:12楼白蚁灭除,6楼、7楼粉虫灭除,工作期限为两个月,费用为1500元。
妥否,请批示。
分公司综合部
20XX年10月21日
空调维修请示三
领导:
办公大楼中央空调使用已近20年,今年夏季已来临,最近办公室电工对我局在用的空调机进行使用情况检查,发现中央空调高压回路压力过高,导致空调主机停机,需清洗中央空调主机冷凝器及主机管路,维修需费用:3200元中央空调机冷却水泵、冷却水泵零件老化,需对冷却及冷冻水泵的轴承、油封、水封进行更换(四台水泵维修详细见附表),维修需费用20XX元。
以上两项空调机维修项目合计费用5200元,拟请拨付专款。
当否,请批示。
办公室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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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非本人办理还须提 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原用电范围内增容,如用电区域、用电性质保持不变,原地址建筑无增建、改建、重建的情况,可不需提供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具体情况需以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为准。)。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信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增容>点击“办理”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需要用户编号,您可以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号,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或电表户主身份证号码绑定后即可查询用户编号。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二、首次申请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材料及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和产品说明书);
(五)产品标签(铭牌);
(六)产品说明书样稿;
(七)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指卫生许可批件或者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八)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完整产品样品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三、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五)市售产品说明书;
(六)市售产品标签(铭牌);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市场销售产品(样品)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的照片。
四、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有关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以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交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大型水质处理器除外)。进口产品,必要时卫生部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交变更后的产品标签或铭牌。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3、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代理申报的,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五、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六、首次申报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
程序 执行部门 工作时限
受理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 5个工作日
评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 70个工作日
批准 卫生部 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的要求,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均属淘汰落后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二、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泵”,“产品名称”栏填写“泵”,“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栏为企业申请的全部系列,产品系列应按照有关泵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填写(表1申请书填写举例栏只列举了常用的产品系列),产品规格按表1中的产品规格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说明。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同一批投产的主要原材料,按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泵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对于特大功率(指功率≥1000KW)或特殊类型(单机重量≥3吨)的产品需要现场检验的,企业应具备现场检验的设备,并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范围,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范围指什么?
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范围: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安全,需要拆换加固的;整幢楼屋面因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温层的;外檐面层脱落、保温层损坏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整栋门共用部位楼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50%以上,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整体修复的;整栋门排水管道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整体更新改造消防控制系统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工程;整体更新电梯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工程;二次供水、排水及消防水泵因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更新改造的;小区围墙或者大门因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大修、改造方案有谁指定?内容如何?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根据房屋现状以及业主会或者相关业主的意见,制定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包括:大修、更新改造内容;工程预算;)涉及户数及按户分摊费用;维修基金缴存余额;大修、更新改造组织方式。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应当由业主会决策;整幢住宅或者每个栋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部分业主利益的,应当由相关受益业主集体决策。
物业管理企业应到哪个部门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并提交大修、更新改造方案;业主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示情况照片及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要件齐全的应当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备案证明》。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