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安装及验收规范国标
法律分析:应检查泵的安装基础的尺寸、位置和标高并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二) 应核对泵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工程设计相符;
(三)应核对输送特殊介质的泵的主要零件、密封件以及垫片的品种和规格。
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拆卸。第四条 驱动机与泵连接时,应以泵的轴线为基准找正;驱动机与泵之间有中间机器连接时,应以中间机器轴线为基准找正。
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内部和管道因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
(二)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三)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
(四)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因调整管道;
(五)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入泵内;
(六)泵的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配置因符合设计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当然先考虑流量和扬程,我们的任务是每分钟要把多少体积的水送到多高多远的位置,就需合适的流量和扬程。水泵所需要的扬程不但与送水高度和距离有关,还与管径有关,水泵扬程确定步骤:
1、先根据流量并考虑合理流速来确定管径:D=[4Q/(3.1416V)]^(1/2).
2、根据管材、管径确定管道比阻:s=10.3n^2/D^5.333、根据送水高度h(静扬程)、管长L,计算水泵应有的扬程H=h+sLQ^2,若水泵管路不是很长,要计及局部水头损失,则第二项乘上1.1~1.2的系数,即H=h+(1.1~1.2)sLQ^2最后根据选定的流量Q、扬程H以及水泵的类型估计水泵的效率η,计算水泵的功率:N=ρgQH
第四章 泵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本章适用于离心泵、井用泵、立式轴流泵及导叶式混流泵、机动往复泵、蒸汽往复泵、计量泵、螺杆泵和水环式真空泵的安装。
第4.1.2条 应检查泵的安装基础的尺寸、位置和标高并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第4.1.3条 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二 应核对泵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工程设计相符;
三 应核对输送特殊介质的泵的主要零件、密封件以及垫片的品种和规格。
第4.1.4条 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拆卸。
第4.1.5条 驱动机与泵连接时,应以泵的轴线为基准找正;驱动机与泵之间有中间机器连接时,应以中间机器轴线为基准找正。
第4.1.6条 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管子内部和管端应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
二 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三 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
四 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整管道;
五 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入泵内;
六 泵的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进行。
第4.1.7条 润滑、密封、冷却和液压等系统的管道应清洗洁净保持畅通;其受压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当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4.1.8条 泵的试运转应在其各附属系统单独试运转正常后进行。
第4.1.9条 泵应在有介质情况下进行试运转,试运转的介质或代用介质均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二节 离心泵
第4.2.1条 泵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整体出厂的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其内部零件不宜拆卸,只清洗外表。当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明显缺陷需拆卸时,其拆卸、清洗和检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拆下叶轮部件应清洗洁净,叶轮应无损伤;
2 冷却水管路应清洗洁净,并应保持畅通;
3 管道泵和共轴式泵不宜拆卸;
二 解体出厂的泵的清洗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1 泵的主要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中分面和套装零件、部件的端面不得有擦伤和划痕;轴的表面不得有裂纹、压伤及其他缺陷。清洗洁净后除水分应将零件、不见和设备表面涂上润滑油和按装配的顺序分类放置;
2 泵壳垂直中分面不宜拆卸和清洗。
第4.2.2条 整体安装的泵,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并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进行测量;解体安装的泵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水平中分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第4.2.3条 泵的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轴与变速器轴以联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 驱动机轴与泵轴以皮带连接时,两轴的平行度、两轮的偏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三 汽轮机驱动的泵和输送高温、低温液体的泵(锅炉给水泵、热油泵、低温泵等)在常温状态下找正时,应按设计规定预留其温度变化的补偿值。
第4.2.4条 高转速泵或大型解体泵安装时,应测量转子叶轮、轴套、叶轮密封环、平衡盘、轴颈等主要部位的径向和端面跳动值,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2.5条 转子部件与壳体部件之间的径向总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2.6条 叶轮在蜗室内的前轴向、后轴向间隙、节段式多级泵的轴向尺寸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多级泵各级平面间原有垫片的厚度不得变更。高温泵平衡盘(鼓)和平衡套之间的轴向间隙,单壳体节段式泵应为0.04~0.08mm,双壳体泵应为0.35~lmm;推力轴承和止推盘之间的轴向总间隙,单壳体节段式泵应为0.5~1mm,双壳体泵应为0.5~0.7mm。
第4.2.7条 叶轮出口的中心线应与泵壳流道中心线对准;多级泵在平衡盘与平衡板靠紧的情况下,叶轮出口的宽度应在导叶进口宽度范围内。
第4.2.8条 滑动轴承轴瓦背面与轴瓦座应紧密贴合,其过盈值应在0.02~0.04mm的范围内;轴瓦与轴颈的顶间隙和侧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2.9条 滚动轴承与轴和轴承座的配合公差、滚动轴承与端盖间的轴向间隙以及介质温度引起的轴向膨胀间隙、向心推力轴承的径向游隙及其预紧力,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当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4.2.10条 组装填料密封径向总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2.10的要求,填料压紧后,填料环进液口与液封管应对准或使填料环稍向外侧。
表4.2.10 组装填料密封的要求
第4.2.11条 机械密封、浮动环密封、迷宫密封及其它形式的轴密封件的各部间隙和接触要求均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第4.2.12条 轴密封件组装后,盘动转子转动应灵活;转子的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2.13条 双层壳体泵的内壳。外壳组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保持对中;双头螺栓拧紧的拉伸量和螺母旋转角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4.2.14条 泵试运转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二 应查明管道泵和共轴泵的转向
三 应检查屏蔽泵的转向
四 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五 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有预润滑要求的部位应按规定进行预润滑;
六 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七 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第4.2.15条 高温泵在高温条件下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试运转前应进行泵体预热,温度应均匀上升,每小时温升不应大于50℃;泵体表面与有工作介质的进口的工艺管道的温差不应大于40℃;
二 预热时应每隔l0min盘车半圈,温度超过150℃时,应每隔5min盘车半圈;
三 泵体机座滑动端螺栓处和导向键处的膨胀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 应接通轴承部位和填函的冷却液
五 应开启入口阀门和放空阀门,并排出泵内气体,预热到规定温度后,再关闭放空阀门。
第4.2.16条 低温泵在低温介质下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4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预冷前打开旁通管路
二 按工艺要求对管道和蜗室内进行除湿处理
三 预冷时,应全部打开放空阀门,宜先用低温气体进行冷却,然后再用低温液体冷却,缓慢均匀地冷却到运转温度直到放空阀口流出液体,再将放空阀门关闭
四 泵采用机械密封时,应放出密封腔内空气。
第4.2.17条 泵启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离心泵应打开吸入管路阀门,关闭排出管路阀门;高温泵和低温泵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 泵的平衡盘冷却水管路应畅通;吸入管路应充满输送液体,并排尽空气,不得在无液体情况下启动;
三 泵启动后应快速通过喘振区
四 转速正常后应打开出口管路的阀门,出口管路阀门的开启不宜超过3min,并将泵调节到设计工况,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
第4.2.18条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二 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
三 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四 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特殊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 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
六 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七 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表4.2.18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杂质泵及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介质的泵,密封的泄露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
表4.2.18 填料密封的泄露量
八 工作介质比重小于1的离心泵,用水进行试运转时,应控制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且水流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20%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颗粒等介质进行运转的泵,其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九 低温泵不得在节流情况下运转
十 需要测量轴承体处振动值的泵,应在运转无气蚀的条件下测量;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测量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二执行;
十一 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 ;高速泵及特殊要求的泵试运转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4.2.19条 泵停止试运转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离心泵应关闭泵的入口阀门,待泵冷却后应再依次关闭附属系统的阀门
二 高温泵停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停车后应每隔20~30min盘车半圈,直到泵体降温至50℃为止;
三 低温泵停车时,当无特殊要求时,泵内应经常充满液体;吸入阀和排出阀应保持常开状态;采用双端机械密封的低温泵,液位控制器和泵密封腔内的密封液应保持泵的灌泵压力;
四 输送易结晶、凝固、沉淀等介质的泵,停泵后,应防止堵塞,并及时用清水或其它介质冲洗泵和管道
五 应放净泵内积存在液体,防止锈蚀和冻裂。
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二)
类型:通风与空调标准规范
第八节 螺杆泵
第4.8.1条 螺杆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可不拆洗。超过防锈保证期和有明显缺陷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拆洗。
第4.8.2条 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2.3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4.8.3条 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单独检查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二 各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
三 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 泵的液体流道应清洗洁净;
五 输送液体温度高于60℃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预热。
第4.8.4条 启动前,应向泵内灌注输送液体,并应在进口阀门和出口阀门全开的情况下启动。
第4.8.5条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泵在规定转速下,应逐次升压到规定压力进行试运转;规定压力点的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 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结合面应无泄漏;
三 轴承温升不应高于35℃或不应比油温高20℃;
四 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18条的有关规定;
五 安全阀工作应灵敏、可靠。
第4.8.5条 停泵后应清洗泵和管道,防止堵塞。
第九节 水环式真空泵
第4.9.7条 水环式真空泵在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可不拆洗。当有异常或超过防锈保证期时应拆卸清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零件和部件的拆卸顺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 零件和部件应无锈蚀;经清洗合格后,其配合面应涂一薄层润滑油:
三 叶轮两端的垫片应严格按设备技术规定的厚度和数量进行更换。
第4.9.2条 泵的调平和找正应按本规范第4.2.2条、第4.1.3条的规定执行。
第4.9.3条 气水分离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1/1000
二 与泵连接的管路不宜过长;法兰结合面应紧密;
三 气水分离器的进水孔与外部供水管应连通,其管路应保持畅通。
第4.9.4条 泵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盘车应灵活、无阻滞;
二 真空度调节阀应调整至合适的开度;
三 泵填函处的冷却水管路应畅通;
四 应向泵体内注入清水,盘车冲洗洁净后,方能启动。
第4.9.5条 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泵应在规定的转速下和工作范围内进行运转,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 泵的供水应正常;水温和供水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 轴承的温升不应高于30℃,其温度不应高于75℃;
四 各连接部位应严密,无泄漏现象;
五 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第4.9.6条 试运转结束后,应放净泵内积水,再用清水将泵冲洗洁净。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3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
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
6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额定压力的
1.4
倍;
7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8
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1、订货合同;
2、设计以及安装图纸,及电气控制系统的相关资料、图纸;
3、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保证明等;
4、供水系统的试压报告,排水系统的通球、通水报告;
5、安装调试报告、开发单位的验收合格报告;
6、竣工验收报告;
7、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格检验证或检测报告。
8、试运行验收前水泵等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当允许有局部间隙时,用不大于0.10mm的塞尺检查,深度应不超过组合面宽度的1/3,总长应不超过周长的20%。
组合缝处的安装面高差应不超过0.10mm。
叶轮圆度、高度、中心、止漏密封、叶片调节机构等。
泵轴长度、止口、轴颈与轴承的配合间隙。
叶轮与外壳间隙。
操作油管顶部与调节器铜套的配合尺寸。
电动机转子轴长,磁极圆度,定子内径。
推力头与电动机轴配合间隙和连接键与键槽的配合。
卡环与卡环槽配合间隙以及镜板检查等。
检查验收合格后,按其用途、构造、重量、体积及使用先后,结合现场条件,确定保管地点和保管方法。
13.1.4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 55s 内投入正常运行,且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2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分别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3 消防水泵安装后应进行现场性能测试,其性能应与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相符,并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4 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额定压力的 140%;当出流量为设计额定流量的 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额定压力的 65%。
13.1.5 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达到设计启动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停泵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
行;稳压泵启停应达到设计压力要求;
2 能满足系统自动启动要求,且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3 稳压泵在正常工作时每小时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
8.0.6.1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2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8.0.6.3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8.0.6.4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8.0.6.5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6 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
8.0.7 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0.8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8.0.8.1 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符合设计要求;
8.0.8.2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