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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电动葫芦上有个FA是什么意思

美好的流沙
调皮的吐司
2023-02-02 08:38:31

大象电动葫芦上有个FA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顺心的眼睛
碧蓝的大船
2025-07-21 06:43:09

象印FA/FB标准型电动葫芦为通用型号,已在世界各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采用钢板框架结构,实现了轻量化,是可以用于所有产业的一般型电动葫芦。专业设计的节能型马达与高可靠性DC制动器组合使用,结构简单,易于维护。

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它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1型、MD1型;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环链电动葫芦弥补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体积较大笨重的缺点。环链电动葫芦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链轮组成,与钢丝绳电动葫芦最大的不同点把钢丝绳换成了链条。起重量一般为 0.5~60吨,起升高度为3~120米。

最新回答
俊逸的小土豆
野性的薯片
2025-07-21 06:43:09

防爆电动葫芦的防爆等级是这样分:

1、防爆电动葫芦可以分A、B、C三级。防爆电动葫芦一般适用在1区、2区。

2、防爆电动葫芦可适用的温度主要是从T1-T6,达到T6这个级别是最高温度限制。

例如型号:DIICT4型 防爆电动葫芦。

其中:

①d代表隔爆型。

②II代表II类防爆,即厂用防爆。

③C代表可用于C级防爆区域,也就是可用于最危险的区域。

④T4代表温度组别。防爆电动葫芦一般有都用这DIICT4这个等级的防爆电动葫芦的比较多。

3、防爆电动葫芦根据防爆等级主要分为三级、四级防爆,三级防爆只是电机部分防爆,而四级为全防爆,也就是说葫芦的外露防爆零部件均采用特殊的无火花材料制成,防爆更可靠。

4、BCD型防爆电动葫芦,防爆等级分别为dⅡBT4和dⅡCT4,结构合理。第一制动器和电机为一体。卷筒上另设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不用电(纯机械式),不受电的影响,当第一制动器正常工作时,安全制动器不工作,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或其它零件损坏致使重物下滑时,安全制动器立即制动。

6、BH型防爆电动葫芦是全国统一设计的轻小型起重设本产品为BH系列中级工作制(FC25%)防爆钢丝绳式电动葫芦,其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GB3836.2《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的规定,防爆标志为dⅡBT4或dⅡCT4。

7、适用于工厂内含有级别为ⅡA、ⅡB、ⅡC级,温度组别为T1、T2、T3、T4组的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其主体可悬挂在工字钢轨道上依直线运行,作为起吊重物之用。

难过的机器猫
潇洒的秋天
2025-07-21 06:43:09
就防爆标志:exd i/dip a21 t12而言,"Ex"表示"防爆""d"表示"隔爆型","i"表示"本安型",应该还有"T"表示温度组别"DIP A21 T"是粉尘防爆的标志,不明白请私信.

机灵的小笼包
谦让的刺猬
2025-07-21 06:43:09
龙升HHBDB系列防爆环链电动葫芦(以下简称防爆电动葫芦)均通过安全防爆验证,防爆电动葫芦按照以下:

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JB/T 10222-2011《防爆电动葫芦》

JB/T 5317-2007《环链电动葫芦》

Q/LA 0003-2014 《防爆环链电动葫芦》的规定,制成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 d ⅡB T4 Gb。

殷勤的往事
要减肥的流沙
2025-07-21 06:43:09
JB-T 9008.2-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4

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JB/T 9008.2-1999

5

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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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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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刻苦的钢笔
风趣的哈密瓜
2025-07-21 06:43:09
电动葫芦分类:

分钢丝绳,链条型

其下就是,进口、国产

其下就是分型号,CD,MD,PK,PA

单双梁区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有几条梁,两条的是双梁,一条的是单梁

长沙凯岛机电设备

如意的老师
傲娇的雪碧
2025-07-21 06:43:09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在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结构紧凑,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宽度方面尺寸大,结构粗笨,机械效率低,加工较难等。液压系统为双重控制,溢流调节阀、磁接点压力表均可对压力进行精确的控制。电器控制部门采用了低电压控制,增加了支配系统的安全性。

组成结构

起重量一般为 0.3~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减速器、起升电机、运行电机、断火器、电缆滑线、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器等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起重量:0.25t-80t

起升高度:3m-30m

工作级别:M3,M4

运行速度:20(30)m/min

起升速度:8m/min

电动葫芦一般安装在单梁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悬挂起重机上。稍加改造,还可以作卷扬机用。因此,它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备机械。

运行条件

环境温度:-20℃~+40℃

工作制度:中级JC25%当中级工作制度电动葫芦的起重量降低30%时,即为重级工作制度JC40%的电动葫芦。

重级工作制度JC40%的电动葫芦是用在工作比较繁重,负载经常在额定值或要求安全系数较高的情况下。

电动葫芦结构减速器:采用三级定轴斜齿轮转动机构,齿轮和齿轮轴用经过热处理的合金钢制成,箱体,箱盖由优质铸铁制成,装配严密,密封良好。减速器自成一个部件,装卸极为方便。

控制箱:采用能在紧急情况下切断主电路,并带有上下行程保护断火限位器的装置。确保了电动葫芦的安全运行。电器元件寿命长,使用可靠。

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不锈钢丝绳,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保证了经久耐用。

锥形电动机:起升电机采用较大起动力矩锥形转子制动异步电动机,无须外加制动器。电机负载持续率为25%,电机采用B级或F级绝缘,电机防护等级IP44/IP54。

按钮开关:手操作轻巧灵便,分有绳操纵和无线遥控两种方式。

电动葫芦的组成部分有:电机、传动机构、卷筒和链轮

动葫芦构造图

(1)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宽度方面尺寸大, 结构笨重, 机械效率低, 加工较困难,已没有厂家生产这种结构型式的产品了。

(3)电机装在卷筒里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长度尺寸小,结构紧凑。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条件差,分组性差,检查、安装、维护电机不便, 供电装置复杂。

(4)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容易、安装检修方便。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

主要特点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结构及特点:该机采用了机电一体化设计,更换不同的模具,即可压制不同规格的钢丝绳,支配简便、平安;检查、装置、维护电机方便。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前提差,分组性差,供电装置、制造与装配复杂。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分类及叙述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组成部门有:电机、传念头构、卷筒和链轮。以电机和卷筒相互位置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压制的钢丝绳拉力大、美观、快速,压接一套钢丝绳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轻易、装置检验利便。

电动葫芦的使用非常广泛,但能正确操作电动葫芦的专业人员较少,建议大家多了解电动葫芦的相关知识,进而在各个领域更好地利用各种电动葫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电动葫芦/4349932

聪慧的飞机
碧蓝的猎豹
2025-07-21 06:43:09
年检是要特检院来做的。

自已检不符合标准,一定要自己放心查一下的话也可以。

电动葫芦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设备档案号: )

使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设 备 信 息

规格型号 额定起重量 t

工作级别 产品编号

使用地点 单位内编号

起升速度 m/min 起升高度 m

制造日期 运行速度 m/min

制造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维保人员

主要检验仪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绝缘电阻测量仪 激光测距仪

接地电阻测量仪 钢卷尺

万用表 钢直尺

温湿度计 游标卡尺

综合判定结论 □合格□不合格

检验人员 日期

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1 B1

技术文件审查 (1)使用单位应提供:

a.上一周期定期检验报告;

b.使用记录(包括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 B5 电动葫芦小车轨道检查:

a.不得存在明显松动,不应有裂纹;

b.不应有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的间隙应为3~5mm;

c.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3 B6

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B6.1总要求

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

4 B6.2

吊具 (2)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严禁使用铸造吊钩。

5 (3)吊钩存在缺陷不得补焊;

6 B6.3

钢丝绳 B6.3.1 钢丝绳配 置 (1)电动葫芦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附表1的要求;

7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钢丝绳选用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8 B6.3.2

钢丝绳固 定 (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压板数: (个)

安全圈: (圈)

9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10 (3)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

11 (4)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12 (5)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绳卡数满足附表2的要求。 绳径:(mm)

绳卡数: (个)

13 B6.3.3

用于特殊场合钢丝绳的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电动葫芦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附表3所规定的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14 (2)防爆型电动葫芦钢丝绳不得有断丝。

15 B6.5导绳器或导链架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环链葫芦应装设导链架。当起重吊钩升降时,起重链条应能自由地从导链架中通过,不得有卡链、爬链现象。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16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1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应有效;

17 (2)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应与工作环境的高温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18 B7.2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一般环境

□潮湿环境

19 B7.3

电动葫芦接地 B7.3.1

电气设备接地 (1)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应采用另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的处理;

20 (2)电动葫芦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21 B7.3.2

金属结构接地 (1)当电动葫芦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 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Ω

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Ω

22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电动葫芦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23 B7.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电动葫芦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应完好。

24 B7.11△按钮盘的控制电源 (1)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按钮功能应有效;

25 (2)便携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应可靠有效。

26 B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1 制动器设置

电动葫芦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其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27 B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2

制动器使用情况 (1)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得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

28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不得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29 (3)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30 B9.3起升高度限位器 (1)起升高度限位器有效;

31 (2)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32 B9.6

起重量限制器 (1)起重量限制器的设置:

2008年7月31日之前出厂电动葫芦应在2012年1月1日前设置起重量限制器,2008年8月1日之后出厂的电动葫芦均需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33 (2)起重量限制器试验:

a.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b.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34 B9.10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端部止挡装置是否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挡装置或者与另一台电动葫芦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应良好,端部止挡装置应固定牢固。

35 B9.11应急断电开关

应急断电开关应能切断动力电源,且为非自动复位。

36 B9.31△安全离合器

环链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应装设安全离合器,并在(1.3~1.6)倍的额定载荷下应打滑。安全离合器不应作为超载限制器使用。

37 B10

性 能

试 验 B10.1

空 载

试 验 按照起升(升降)、小车(横向移动)顺序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并且进行如下检查:

(1)各机构应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38 (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

39 (3)小车运行应无卡阻现象;

40 (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

41 B10.2

额定载荷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进行以下检查:

(1)各运行机构运转正常,在额定载荷下运行正常;

42 (2)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连接松动,无构件损坏等影响电动葫芦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序号 检 验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检验

记录 备注

43 B11

首检附加检验项目 B11.1

产品技术文件 (1)电动葫芦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齐全,并且存档保管;

44 (2)产品制造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齐全。

45 B11.3

性能

试验 (1)静载荷试验: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主要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

46 (2)动载荷试验:各机构动作灵活、制动性能可靠,结构和机构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备注